【答案】B<br/>【答案解析】试题分析:价格上涨是因为供不应求,那有两种办法,一是增加供应,而是遏制需求,AD 的做法只能推动房价上涨,C不是市场经济应该使用的办法,正确的唯有B ,只有这样才能增加房屋的供应,才会缓解房价的上涨。<br/>考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措施<br/>点评:本题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的经济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房价上涨过快,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必须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要遏制,首先要知道原因,然后才能对症下药。
在法律上,你已经是成年人,应该讲你有权去外面租房,学校并无权予以非法干涉,但如果学校有这样的规定,也是可以理解,毕竟也是为了你们的安全起见。但问题是,学校的宿舍管理上已经出了大问题,从而给你的考验带了很大的麻烦。个人的建议是你可以找辅导员聊聊这些情况,毕竟也不能把关系弄的太僵。如果实在不讲理,你可以先暂且不理他,自己去租就好了或者把情况放映到系里或者院长那边去。
你可以到南岸区四公里的广黔路附近找 挺多的 单间配套180元/月<br/>八公里家具城附近也挺多的
岗厦西现在已经拆掉了,岗厦东这边房租:单间800~900元,一房一厅1100~1200元左右,到赛格走路大概15分钟
目标租适合房所要欲擒故纵错强硬要求退押金门做意硬炒架主提利解决案或许找更且价格优惠房<br/>记住强硬演戏表面内要气目标租房
你这是要干什么呀 陪读啊<br/>据我所知 一室一厅的 难找 插间好找 大约在400/月<br/>不过那个学校烂透了 还是不去的好啊
可以去做餐饮。<br/>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查看通州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信息。<br/>《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br/>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br/>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br/>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呵呵,贴一张条子在那些小吃点门口,就有房东找你了!
有看完才收费的,如果你租的3000元以上的房屋,中介费由房东付的
1.是你不懂合同法<br/>2.你干他们走,最多只付违约金,也就是一个月的房租。<br/>3.租赁期到,让他们走人,他们不走就打110或是找当地派出所,去找户籍警察来解决。<br/>4.对他们强硬一点,他们这么做主要还是你太好欺负了。<br/>5.我是在上海打工的外地人,我做房产中介2年多。你说的这样的事情我遇到多了。没必要怕他们,不要因为自己是外地人就怕。不怕~<br/>6.建议你拿合同直接去派出所,让他们来解决。这个办法最简单。
看你写的情况,80%是房东临时变卦不给中介费,如果中介知道不给,第一:他肯定就是没佣金也愿意做;第二:要不他肯定不会去带看,除非他吃饱了撑着,瞎逛!<br/>楼上的说得对,人要讲信用,既然愿意让中介找客人,那就给佣金呗,不想给就跟人家说清楚,毕竟人家做的局这工作、挣得就是这个钱<br/>而且90%的让中介(正规房产)找房子为的就是个安全,比较有保障,以后如果出现什么问题也可以质询他们,找他们调解等等<br/>我觉得你这套房子不租也罢。租了这套房子第一:给人感觉没信用;第二:那中介肯定也不会善罢甘休,毕竟他们做这个的,肯定经常去那社区,走进走出的,到时看到多尴尬,害得避开呢!<br/>还有一个就是楼上的说的也不错,房东人也有些不实在。
需要交的。不管你是租客还是什么,都需要的。但是一个月15有点高吧,我们这里是一年12元一个人。我是山东烟台的。垃圾费现在很多人都不知道,但是很早就开始收了,因为政府人员,居委会人员有限,收这个有时没时间的。还有什么疑问直接问问我,我比较了解这个。
首先来讲,挂名买房现在的现象确实普遍,现在就是你说的协议,通常情况下爱,出资人一定要与被挂名的人签一个协议,这样今后一旦出现纠纷也就有了凭据。还有就是,这个协议,要对方夫妻共同签字才行,因为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仅仅一个人签字的话,就可能是无权处分<br/>其次,如果是善意购买,想要房子举证是很重要的,例如能证明他没有那个经济实力购买房屋,或者提交购房款时是你交的钱等等,你手中的出资证明要详细<br/>再次,还有,就目前来看,房产证写着别人的名字,产权也属于别人,产权人可以处分房屋,你想有协议上的权利,所以你们之间签订的协议很重要<br/>剩下的就需要具体问题来具体分析了
不要公用东西,不喜欢就各自生活各自的,尽量少打交道 <br/> <br/>楼主说的几件事全跟电费有关,那就让房东再装一个电表,每个房间单独装,想怎么消费就怎么消费,消费多少就交多少。 <br/> <br/>与人合租就这么回事。道不同不相为谋,注意尺度,别弄僵了,没必要。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