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民法通则》第78条第1款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于同一物享有所有权。共有的主体称为共有人,客体称为共有物。财产的单一所有是指一项财产的所有权的主体是单一的,某人对某项财产单独享有所有权;财产的共同所有是指一项财产的所有权主体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的人。共有关系是指各共有人因对同一物共有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共有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房屋都享有所有权,因此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房屋共有人对房屋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每个房屋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其他共有人的侵犯。 对房屋共有人的确认,和对单一房屋所有权人的确认一样,适用关于房屋产权确认的一般原则和方法。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不以房屋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而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二是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以房屋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依据,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房屋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房屋所有权。 确认房屋所有权的惟一依据,是存在着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事实。这里的事实,既包括书证、物证,也包括证人证言及其他证明,但首先应以书证、物证为依据。找不到书证、物证的,再寻找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明。证明房屋产权的书证、物证,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房屋产权证。包括土地改革时发放的房地产证;建造房屋后领取的房屋产权证;产权变更后领取的所有权证,包括买卖、受赠、继承等取得房屋产权后所领取的房产证。(2)其他书证、物证,包括遗嘱、信件、分家析产合约书等。在本案中,《房屋总登记册》、《区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注明该房系王某、赵某共有,但是这些房产证件又是不完备的,因为房产证共有栏没有赵某的登记号。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共有是以代表人身份登记,这种现象在农村比较普遍。因此,房屋所有权的确认,除了要以书证和物证为依据外,还应当通过历史事件作为证明。此商品房确系王某一人出资购买,长期以来也是王某独自经营。赵某也承认,自己未曾参与买房事宜,末为买房付出任何资金:因此,应当确认此商品房是王某一人独自享有所有权,共有只不过是一种假象。其中证件上赵某的名字,是王某由于历史原因而加上去的,应认定其无效。但本案王某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就连政府都头疼.即便国外有很多好的例子可以学,但是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不能一味地照搬.其实真正倒霉的是老百姓,干了一辈子,可能连一套房子都干不来.但是专家也说了:大家不要把"居者有其屋"理解为"居者有其产".政府保证你会有房子住,比如:中低价房、廉租房等。但是产权不是你自己的,而是政府的。唉,这个问题不能说太多,只能意会,不能言传。自己理解吧,最多也只能是发发牢骚而已。
房地产作为一个产业,也是按照一定经济规律发展的,房子的价格是由开发成本和供求关系决定的,土地的取得成本越来越高,富浴的农民要进城,房子价格还是上涨的趋势,政俯经济房例外,但数量有限,你要想买房想办法挣钱吧.
鉴于房客迟迟未归,我认为应该向当地的公安局申请,解除合同.然后再收回房屋.其物品再帮他保存一段时间.
房价平稳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意愿。 平均价格是统计层面的一种计算方法,对于调控有借鉴意义,但是对于购房人来说意义不大
那边的房价格一般在五千五到六千五左右,我一个业主的房子是楼中楼,要出售五千八,当然他那是走楼梯的,你那带电梯的可以卖到六千五左右吧,如果你需要跟了解,你给我打电话:8413588
主要是政府没有遵从市场经济的法则,虽然想法是好的,但是效果相反了,越控制土地、限制开发商、给开发商提高税赋越导致房价高涨,老百姓的心态是买涨不买落。时间就是2004年春天土地整顿开始的。
只要政府继续严格控制土地,土地继续实行招拍挂,房价就会继续上涨,政治经济学里面有阐述。物稀为贵,但是追究有个和老百姓接受程度的平衡点。
71万首付6.3万即可.受益人没有问题.但是管道费等不太合理,但是你的售房合同有这条,你只有认了
高房价虽然能够促进建筑、建材、装修材料等行业的增长,但是同样减少了老百姓在其它领域的消费,肉烂在锅里,其实并没有为整个国家的GDP增长做贡献,只是有可能为当地的GDP做了贡献但只是暂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