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银行都是他的债主,银行会将他的财产拍卖,然后按比例换份拍卖款,你的房子基本上保不住了,能拿回点钱就不错了!
原房主没有义务帮助贷款 ,只是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好好和他说 ,把这个办完了以后也就没有别的事了 ,如果他坚持不去 ,起诉会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情 ,尽可能和平解决最好 。甚至认可打车去接他们,或给出交通费 等 。
合同没有盖章是个很大的失误,再就是你在签合同前要确定所购买的商铺有几个产权人,所列产权人是否一致同意出售,只要产权人都签字,就有效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r/><br/>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br/><br/>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br/><br/>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br/><br/>所以,他没有权力解除合同.你可以不用理中介,因为中介不是房东,中介没有权力代表房东,中介只是想卖掉房子赚中介费.<br/><br/>如果中介再找你,你让他告诉房东,要房东亲自向你提出解除合同,那时你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你的损失.
首先说明你的房子手续是齐全的,房产证土地全有<br/>即使土地证对方不想给你估计是想要点钱,土地证不要也可以补办.所以不用担心.补办之前,你去土地局就可以把以前的挂失了.<br/>另外,纠正一点,公摊面积指你所在楼分摊楼梯管道井等的面积,与土地证无关.
二手房当时签订居间合同时定金如果写的1000的话,如果有一方反悔。就要赔双倍定金。也就是2000。<br/>现在问题在于下家首付付给你了吗。如果没有付的话。你反悔就赔2000 如果居间合同有提到中介方的话。违约方可能还要承担双方应该承担的中介费。
最简单的方法,谁的房子钱给谁,张妻子已经卖房子给了李,李又把房子卖给你,你确和王签的合同,所以如果你能证明合同是伪造的,那么可以宣布房子买卖合同无效,然后重新和李签订购房合同。并且让张的妻子出具他已经把房子卖给了李,并且已经全额付款的证明。让李出具其已经购买了张的房子,但没有过户,然后转手卖给你的证明。并且让李出具证明房子过户过程中所有出具的资料,信息,都是真实有效的。然后拿新购房合同,张妻子证明,李的两份证明去公证处公证。然后按新合同把余款给李,并且要求李出具相应的收据并签字。<br/>希望对你有帮助。
1、房产证的名字是根据合同来的。因为你签订合同时,已经在网上备案。房产证的名字已经确定是你了。不是你想写谁就谁。<br/><br/>2、假设没有公正的话,你现在结婚。房子的收复部分财产在法律上是属于你个人的。贷款部分的债务财产属于你们2个人的。
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br/>首先,你们所言的房屋是否是私产房?房产证是你母亲的?<br/>其次,根据你的描述,现在需要来看是否可以认定你们之间存在买卖合同的关系,如果可以认定,那么现在你方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进行过户。<br/>再次,由于本案中你们之间的关系比较特殊,所以需要看你所言的邮件和付款证明等等,因为民事诉讼中,证据还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就是此房屋是你母亲的,你哥哥是否有权代理这都是问题。交钱是转账还是现金?<br/>建议你还是详细说明,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可能存在的风险有两个:1、房子是否在老丈人与前妻婚内购买,如是,在离婚时是否进行过分割,这要了解清楚;2、付款方式:是分别向两个人付款还是向一个人付款,如是后者,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或者有授权。当然,还有其他一些问题也要事先想到,比如是否有抵押/贷款的问题、户口迁出的问题、协助过户的问题、违约责任的问题等。
正常手续应该是:1.让死者的儿子去继承遗产(房屋)<br/>2.死者的儿子与你办理过户手续<br/>从你的问题来看你目前必须要打官司了,胜算还是很大的,因为首先你有房屋买卖合同(最好有中间人),而且你在此房屋居住10年,周围邻居也可以为你证明的。
这个要看你亲戚的人品了,国家赔偿一般只认土地产权所有人的,至于土地上面的建筑物,要看有没有正规手续,如果属于违建的话,那就难说了,有没有赔还很难说,我个人不建议购买这种小产权房,没有什么保障,连公证都做不了,最多只能做律师见证,如果真的要买,我建议你们去律师事务所做个律师见证<br/>那就一定不能买,加建的房子有安全隐患,因为原本地基的支撑能力是固定的,现在加盖上去,你自己想想看吧,难怪说违建,这个被建设局知道是要拆的
应当来说拆迁安置房可以跟商品房一样自由转让;房屋买卖可要慎重,防范各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当需要律师把关以求得放心!
很难,一般按照交易习惯,地下室作为房屋的附属物,都是和房屋一起转让的。
如果你购买的是纯住宅、产权年限为70年的,即便过了三四十年也是一样的,因为住宅在产权年限到期后房子仍是你的,如果是商住、商业,那么你还是退定金吧。
你的情况和你们当地的政策惯例我不知道,只能给你点小意见 <br/>第一,那0.2的回扣是不合理的,合同虽然是私自订立的,但有双方签字和中保人,那么就有效力,但你和他们协议了,就没办法了 <br/>第二,那12%要看村里按什么情况多给的,如果是照顾村里人,那么很有可能以户籍认定,你就不太容易得了;要是对拆迁安置补偿的增补,那么,这部分面积还是你的
不过户,使用权还是属于他的,<br/>你们以后不能卖,只能他同意了签字了才能卖,<br/>过户手续不麻烦,去国土局填表办就好了,就是一张纸,
感觉你可以再拖拖,看她各项证件是否都齐全,毕竟是买房子,最好多去了解这个房源的相关情况。
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就有权行使该房产的权利。你买他的房子是合法购买,也是是善意购买取得,所以不存在打官司取消房产证的问题。可以放心购买。
中介都是这样的,为了做成生意,哪里会把厉害关系跟你说清楚。现在合同都签了款也付了,还能怎么办呢。吃一堑长一智吧。
你真傻,钱都付了一个月了还不去过户,还差几个月满五年就先不付款嘛,你那些钱存银行几个月还能捞点利息呢,佩服你!这种情况你可以带着你的购房合同和卖家购买第二套房的购房合同去当地国土局说明情况。这种事情可大可小,严格的来说你确实要额外承担那部分费用。托下关系,其实也可以免去。
一、尚未交房,你不能住进去,不能换锁。 二、尾款你暂时不给他,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再给。 三、合同经过他本人同意,并且有法官证明,且后面也签订补充协议了,这都能证明他是自愿的,他无理由反悔。 四、你已经有拍照等证据,如果他拆地板,砸玻璃你到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
比较麻烦,因为有贷款。 第一种情形:还没有办理房产证,过户相当于将房子退回开发商再重新出售,也就是要用买方出的钱将你的贷款还掉,你的合同什么的开发商都收回,然后开发商跟新买家重新签合同。 第二种情形: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如果买方也贷款而且数额与你相等,可以办理转按揭;如果买方不贷款或者需要重新申请贷款,那就是你用买方的钱还贷款,然后签订买卖合同、过户,这种情况最好有一个第三方来周转资金,否则交易流程很难完成。
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防止风险发生,如果没有过户应当在新政实施之前赶紧办理.
房屋产权以行政登记为准,这套房子被认可的业主应该还是A. 另:房改后,房屋产权已经转移到了职工个人名下,住宅与企业没有关系;企业单位的财务,在1998年(?)后,也已经取消了福利方面有关职工住房方面的科目;单位以停止供水供电等卡调离职工转让房屋的做法是不妥的。
看前期签定的什么协议吧,这样的事了好合解!!!国家的税收是不可能改的!!!
每个地方可能会有稍微差异,但一般买卖房屋过户时,个人的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房产证。已婚的须夫妻双方均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及结婚证、户口本、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