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律师事务所,要看一下合同约定,如果你按时缴纳房租,在租赁期限内房东带人过来看房是违法的
中介肯定不让了。那样的话中介不是少挣了一份钱嘛。<br/>而且,你交了定金,签了定金协议就是确定要租房的意思,你不租了就是违约。<br/>你可以这样,一切都是你去办。办理妥当了,没中介什么事了,你在和你同事交接,然后让你的同事跟房东重新签一份租房合同。房东不会计较这个,租给谁都是租嘛。中介就不一样了。你签了合同一定留下房东的电话哦~<br/>租房合同很好弄的,在网上找一份打印出来就行了。<br/>或者<br/>你把房子租下来,再签一个转租协议,把房子转租给你同事不就完了吗?根本不用跟中介说,关他们什么事啊~
你只要交水电煤气宽带,电话,等自己用的要交钱的就可以了,你给房东说:你的房子要是没有电器,没有家具,这个价格就是没有人要的,我出到这个价格就是拥有了使用这些配置的权利啊,如果是900我就出100的折旧费,不是一样吗??
你先去中介看下,感觉哪个比较好直接去联系业主本人,要是利用中介他们还要收取介绍费<br/>太能赚了``介绍一个100块
没什么约束力 就是你签了看房也没关系<br/>跳吧 <br/>这中介也真不专业 怎么让你知道了业主的电话<br/>哈哈
看你们租房合同中是否写明了在合同到期时间你应当配合看房的条款,没有的话你就没有义务配合他们看房,房东自然无权扣你的押金。
我是房东,现在就面临与你一样的情况,租户要退租,我若转租就又要交中介费!而且破坏了房内的一些设施,其实我并不想找麻烦,如果租户配合看房,主动提出赔偿我一些损坏东西的损失(我可能还不好意思要她赔了),成功把房子转出去,我没有损失,我是不会扣她押金的,谁都不愿意找麻烦。还是讲道理的人多,你好好跟房东说说,帮他租出去应该没事。
法律上规定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以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规则.<br/><br/>房屋代理让你交定金是怕他们联系好了房源而你反悔不租了,他们就白忙了,应算在你的房租中间或者房屋代理中间.如果你不租了,定金不会退还给你.你租好房子时候签订合同时,你的定金就会从房租和中间代理费中扣除.房屋代理他会和你说明他的代理费用,很多是你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中介费用,但是你可以和他讲价的.<br/><br/>如果你能自己找到房源最好,可以在网上搜索直接联系房主,或者去你想租房的地段打听.骗人的中介很多,你还是多加谨慎一些为好!
找个男生陪你一起去,就说是你哥哥。 <br/>如果你要租,一定要签一份转租合同和他的身份证复印件。
对 你可以上网自己搜索一下个人发布的房源,很多的!既然准备提前交定金,租房合同一定要签,合同上要写明你可以入住的时间日期,以及租房的起止日期,年租金多少,怎么付款,付款就在于你和她协商了,个人建议应该一季度一付(年租基本都这样),她可以压你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看你这价格也许是带家电家具的吧?合同上还要看好家电的条款,问明白是不是房主,交定金大概一两百块就可以啦,意思意思就行。给钱之前看看她的房产证最好了。总之要看明白在签字。说的也许不够详细,但希望可以帮到你!
我也是在外工作跟同事合租住的,<br/>以我的经验,租房这个事找什么法律部门解决没意义.<br/>最好是跟房东协商,心平气和的谈,别把关系搞僵了,跟他指明你要搬走的原因,尤其要指出没热水,没按当初说好的安装空调。<br/><br/>如果房东为人还可以一般会退你押金,但一个月房租估计不会退了<br/>如果房东人很奸诈,那他肯定会不想退,但你可以根据押金收据要回押金,毕竟合同上没提押金是干什么用的。<br/><br/>但一个月的房租估计时要不回来了,毕竟你搬走对房东也有损失。
1、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br/>2、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br/>这个是有区别的,按照法律规定,定金是不能退的,订金、押金或者预付款是可以退的。不过是由于对方的条件不具备应当双倍返还定金。<br/>如果是这样,双方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
若选择经济适用房,如果你生活条件变好了,也是会收回的。 <br/>一般限制期是五年,五年后如果你能买得起这个房子,你可以买了。如果你一直买不起,你生活条件变好还是会照样收回去。 <br/>“经济适用房我也能借到款购买。”,这样的话,个人建议还是租房先吧。
主要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是标准的房屋出租合同,您可以按照合同,直接要求业主赔偿违约金。 如果是自己拟定的,需要看合同的完整性,因为,很多条款是没有约定的。 如果是这样的业主,我希望还是不要合作的好,这样的业主,不是非常讲信用的人,即使 您租了房子,也难以确定,以后会不会有不必须要的纠纷。
不算,房东太黑了。你得合同签得太不妥,一看就是倒乱的苗子。合同说按哪里的为参考点了吗?你若是在农村租的房他按北京的标准收,那你不就更合不来了。你最好去考察一下,在决定怎么应对。祝你好运。
这和哪家中介公司没有关系的,在北京租房都这样。都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交的。除非有特殊约定。这都是正常的。
《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991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物资部联合发布的《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GF—91—0702)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604)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原《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停止使用。 附件:《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60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物资的用途及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收取租金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____元。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后,押金退还承租人。 第六条 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要按照双方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办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 二、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及费用由____人承担。 第八条 出租人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资的返还时间为: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
那没有办法. 合同上是这样签定的.那也就只有按照合同办了.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有特殊原因可以和中介协商一下。
您好,首先我可以确定租赁合同是肯定不能当购房合同的 您买房子不看开发商的五证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必须有,否则他们这就是违规的。然后再说您现在的房子肯定租来的。不然为什么不签买卖合同呀。法律保护问题,买卖应该不会,最多退您订金。因为你们签的是租赁合同,如果跟开发商签的是买卖合同,那是受法律保护的,建议您找个专业的房产方面的律师问问。祝您早日解决。
首先回答第2个问题:张某在挂出停止营业标志后,遇到李某恳求张某送其入城,提出加倍收费,因急于入城,李某表示同意,口头运输合同成立。此加倍收费行为不属乘人之危。 回答第1个问题:既然口头运输合同成立,承运方所提“如有意外概不负责”在出事故以后是无效的,是违背合同法的无效条款。 回答第3个问题:张某驾驶车辆(当日刚下过大雪,路面结冰,路面极滑,要降低车速,不要猛踩刹车,应和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随时注意前方车辆和过往行人的动向,不应该超车,)超车造成事故,碰伤行人陈某应由张某承担医疗费等款项开支;承运方张某应该赔偿承租方李某头部受伤所花费医疗费;被告张某的车身损坏是自己所为,应自己承担。 以上仅供参考。
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 这些信息包括购房者最关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号、银行信用等级、获奖情况、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及楼盘信息,如绿化率、容积率、间距,总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拟售价格,开竣工日期、开盘日期,前期物业服务约定期限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 此外,公示的信息还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或房地产权证号、商品房代理销售机构信息、以及房地产权利是否被限制等情况。 根据《办法》,每一个楼盘都将拥有一个电子楼盘表,该楼盘的预定和销售情况在表上一览无余,适时刷新。开发商通过虚报销售数字哄抬价格或囤积居奇等蒙骗消费者的手段将会失灵,与售楼处里暗藏猫腻的销控表相比,买房人有了更可靠的信息源。 据了解,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 据介绍,实行网上签约之后,还可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伎俩。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约后,该合同的具体合同号将反馈至管理部门,如该房已销售或抵押,合同将不能生效。 每套商品房信息网上将一目了然 据介绍,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的一部分。通过该系统,不仅可以查询到商品房楼盘信息,还包括每套商品房的层数、用途销售情况和预售参考均价等详细信息。 相关信息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根据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要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在办理时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申请人(单位)身份证、承租人(单位)身份证、代管人另提供委托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房管所(分局)申报,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合同上一般都有规定的,一般是月租金的2倍,不知道你签的租赁合同不知道有没有关于违约这一条。建议向相关部门咨询,看能否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因为出租方需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在取得房屋租赁许可证,并交纳契税之后,其行为才是合法的。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如果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该合同即被视为无效,其内容不受法律保护。 房屋出租一般应当由出租人缴税,而且在税法上负担纳税义务的主体也是出租人。当然,由于租金中包含有税金因素,所以可以说,房屋租赁的税金最终是由承租人负担的。不过在法律上,出租人是纳税义务人,应当如数交纳税款。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担纳税义务,根据《合同法》第8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这种约定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对抗税务机关,纳税人仍是出租人。如果承租人不如数如期缴纳税款,纳税机关便可以对出租人采取相应的处罚。但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这种约定构成有效的合同,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缴纳税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自6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版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之前签完的合同继续生效,之后须签新版房屋租赁合同。 从多家中介公司了解到,由中介公司代理成交的租赁房屋已经完成租赁备案;但由中介公司促成的居间租赁房屋,多数业主为规避5%综合税费等原因而不愿意进行备案。专家提醒消费者,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是参照范本,除去租赁期限、租金约定等常规性的问题外,还有五大签约必备构件需要签约双方引起重视。 必备构件一: 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基本情况一方面是指房产本身的状况,包括物业地址、建筑面积;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权属状况,一般是指产权证编号、产权人姓名以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这部分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必备构件,势必需要出租者出示房产证。 必备构件二: 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 租赁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还要约定在租赁期内水电、供暖物业费、卫生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在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对于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方式均需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专家认为,消费者应该就这部分条款做出明确的约定并直接写入合同,可以避免合同到期之后双方产生费用方面的纠纷。 必备构件三: 房屋的维护、维修 在房屋出租期间,难免会出现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具的损坏情况,因此约定房屋维护、维修的权责非常有必要,租赁合同范本里“房屋的维护、维修”约定了业主与求租者两方的责任,保证在租赁内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在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同时约定设备在自然损耗或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故障时,两种不同情况的解决方案,以有效避免业主和求租者因为物品损坏带来的纠纷。 必备构件四: 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况 租房合同中必须标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这样可以约束业主和求租者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在示范文本中,共注明了合同解除的5种情况,其中细化了业主或者求租者单方解约的几项权利,比如业主延迟交付房屋达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求租者安全等等,求租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求租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缴费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业主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必备构件五: 违约责任及追究 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重视对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在租赁示范文本中,违约责任主要包括针对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设置,如业主未能按时按约定交房应承担的责任、租赁期需提前收回房屋或提前退房的约定赔偿等情况。这将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降低业主和求租者的风险。 此外,“我爱我家”、“千万家”等多家中介机构对于新版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登记备案制,房地产居间成交和代理成交做到在租赁合同签署三日内及时申报和登记。对于居间成交,中介工作人员有告知客户填写房屋租赁情况和登记备案的义务,并提醒业主自订立房屋出租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到当地社区来京人员和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