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缘:你好! 如果你们单位和你们局是不同的法人单位,必须按房产交易办理房产交易手续。因为房产是你们局建设的,是你们局的,要变成别人的必须办理交易手续。 打一个不贴切的比方:父亲的房产让给儿子,也必须办理买卖或者赠与手续。 补充:你是的很对,建设部门本来就应该不批准这个土地和报建不一致的项目(是违规批的),但是既然批了,房产部门发证的最重要依据是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能是局里了。
可能是顶楼的结构找坡,就是屋面的排水的需要造成,是设计院设计成这样的,但是最低的位置也要符合2.2米以上的层高,否则就不算建筑面积。如果确实是顶楼,可能开发商在价格上面已经考虑系数了,这个官司不好打。只要在装修时简单吊顶即可,没有多少钱,打官司太浪费精力,即使你赢了官司,开发商最多退房,你拿到退房款未必能够买到同样的住宅,因为房价一直在涨。
关于办理房产证开发商的责任就是在竣工后90天以内上报所有资料,任务就算完成了,至于房管局什么时间测绘、制图、发证都没有开发商的责任了,也不是开发商能够决定的,合同只是约定了开发商上报材料的时限。
shencaifushi888:你好! 已经发现问题了,对方还不认真对待,真是太不负责了。 面对这种情况,一要坚持对方找到原因,彻底处理好;二要清除干净;三要彻底处理好才能办理交付手续后交物业管理费。
janice:你好! 作为完全民事责任人,只能怪自己不仔细了。但是,没有关系,收了楼可以按保修要求其保修。只是不叫整改。一般这样的问题提出保修,可以在一到两天完成。
拒交按揭.因为没有房产证,银行也不能把你房子给怎么样.
zhen:你好! 干嘛计提?直接按项目分摊嘛!
纯属主观臆断,房价飞涨的原因就是土地招拍挂以后,严重的供应不足,建设部都是胡乱开药方,在市场经济的现状,上述措施都是违反经济规律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取消土地招拍挂,恢复土地供应,才能够稳定房价,其他任何措施都没有用。
懵懂:你好!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至于怎么赔偿,没有规定,按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法》办理。
合同是无法公证的.任何公证处都不会给你公证的.你只能公证一个双方买卖意向..你可以做两个公证合同.这样对双方都有点保障.一般来说.像这种无产证的.风险还是由买方承担的.
你可以选择不收,然后等待开发商赔偿违约金,不过不太值得,只要房子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可以接收。可是接收以后,即使有违约金你也拿不到了,因为你事实收房,就是同意开发商交房了。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 2003-08-05 发布 2003-10-01实施 总则1.0.1为加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当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标准时,双方可进行补充规定或采用其他验收标准。 1.0.4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应有相 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1.0.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中严禁下列行为: 1、未经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而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任意在墙体上开门窗; 3、任意扩大主体结构上原有门窗洞口,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未经供暖管理部门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5、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1.0.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吊顶工程 2.0.1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质板和格栅为饰面材料的吊顶工程质量验收。 2.0.2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图案、固定方法、基层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2.0.3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木质龙骨无树皮及虫眼,并按规定进行防火和防腐处理,吊杆布置合理、顺直,金属吊杆和挂件应进行防锈处理,龙骨安装牢固可靠,四周平顺。 2.0.4吊顶罩面板与龙骨连接紧密牢固,阴阳角收边方正,起拱正确。 2.0.5纸面石膏板可用沉头螺钉与龙骨固定,钉帽沉入板面,非防锈螺钉的顶帽应做防锈处理,板缝应进行防裂嵌缝,安装双层板时,上下板缝应错开。 2.0.6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槽交接处应接缝严密,压条顺直、宽窄一致。 2.0.7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2.0.8灯具、电扇等设备的安装必须牢固,重量大于3公斤的灯具或电扇以及其他重量较大的设备,严禁安装在龙骨上,应另设吊挂件与结构连接。 2.0.9玻璃吊顶应采用安全玻璃,搭接宽度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2.0.10吊顶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整齐、颜色一致,不得有污染、缺棱、掉角、锤印等缺陷。 2.0.11吊顶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门窗工程 3.1本章适用于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3.2木门窗制作与安装 3.2.1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不宜大于12%。 3.2.3木门窗框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部位以及固定用木砖等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3.2.4建筑外门窗安装必须牢固,严禁在砌体上用射钉固定。 3.2.5木门窗的安装位置、开启方向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2.6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走扇、翘曲现象。 3.2.7胶合板门,不得有脱胶、刨透表层等现象,上下冒头的透气孔应通畅。 3.2.8木门窗框与墙体间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 3.2.9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3.2.10木门窗的割角拼缝严密平整,框扇裁口顺直,刨面平整。 3.2.11木门窗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 3.2.12木门窗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2.13的规定。 3.3铝合金门窗安装 3.3.1铝合金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3.2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所用配件应选用不锈钢或镀锌材质。 3.3.3门窗安装应横平竖直,与洞口墙体留有一定缝隙,缝隙内不得使用水泥砂浆填塞,应使用具有弹性材料填嵌密实,表面应用密封胶密闭。 3.3.4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铝合金门窗的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3.5铝合金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推拉扇必须有可靠的防脱落措施。门窗扇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无走扇。 3.3.6铝合金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无划痕、无碰伤。 3.3.7铝合金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卷边脱槽。 3.3.8铝合金门窗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3.8的规定。 3.4塑料门窗安装 3.4.1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内衬钢板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要求时,门窗型材应选用多腔式,壁厚不小于2.2mm,内衬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 3.4.2塑料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 3.4.3塑料门窗扇,平开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推拉门窗应平移灵活,无阻滞现象,位置正确,关闭时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外墙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3.4.4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闭孔弹性保温材料,填嵌密实,表面用密封胶密封。 3.4.5门窗安装五金配件应先钻孔后用自攻螺钉拧入,不得直接锤击打入。 3.4.6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3.4.7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3.4.8塑料门窗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4.8的规定。 轻质隔墙 4.0.1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木龙骨为骨架,以纸面石膏板、胶合板、水泥板为面板的工程验收。 4.0.2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级别、规格和隔声、隔热、阻燃等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4.0.3轻钢龙骨安装要符合产品的组合要求,安装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无松动。 4.0.4面板安装必须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缺棱、掉角。 4.0.5木质龙骨和木质罩面板在安装前应进行防火处理。 4.0.6木质罩面板接头位于龙骨中心,明缝或压条宽厚基本一致,与龙骨结合严密。 4.0.7在轻钢龙骨上固定罩面板应用自攻螺钉,钉头略埋入板内但不得损坏纸面,钉眼处应做防锈处理。 4.0.8潮湿处安装轻质隔墙应做防潮处理,如设计有要求,可在扫地龙骨下设置用混凝土或砖砌的地枕带,一般地枕带高度为120mm,宽与隔墙宽度一致。 4.0.9隔墙内填充材料应干燥、铺设厚度均匀、平整、填充饱满,应有防下坠措施。 4.0.10罩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拼缝严密、压条顺直、不露钉帽。套割电气盒盖位置准确,套割整齐。 4.0.11轻质隔墙工程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0.11的规定。 裱糊工程 5.0.1本章适用于聚氯乙烯塑料壁纸、复合纸质壁纸、壁布等裱糊工程的质量验收。 5.0.2壁纸、壁布的品种、质量、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粘接剂应按壁纸、壁布的品种配套选用。 5.0.3裱糊的基体应干燥,表面平整。 5.0.4裱糊前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大于8%,木材基层含水率不大于12%;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宜涂刷封闭底漆; 旧墙面必须清除疏松的装饰层并涂刷界面剂; 不同材质基层的接缝处应粘贴接缝带; 5.0.5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5.0.6壁纸墙布必须裱糊牢固,墙面应用整幅裱糊,各幅拼接横平竖直,花纹图案拼接吻合,色泽一致。 5.0.7表面无气泡、空鼓、裂缝、翘边和斑污。 5.0.8距墙面1.5m处正视不显接缝。 5.0.9壁纸、墙布与顶角线、挂镜线、门、踢脚板交接处边缘垂直整齐无毛边。 5.0.10阴阳角垂直方正,阴角处应断开搭接,阳角处包角无接缝。 软包工程 6.0.1本章适用于室内墙面、门面各类软包工程的质量验收。 6.0.2软包织物、皮革、人革等面料和填充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火,防腐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0.3软包工程的衬板、木框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钉牢固,不得松动。 6.0.4软包制作尺寸正确,棱角方正,周边平顺,表面平整,填充饱满,松紧适度。 6.0.5单块软包面料不宜有接缝。织物裁剪时经纬线保持顺直。 6.0.6软包安装平整,紧贴墙面,色泽一致,接缝严密、无翘边。 6.0.7软包表面应清洁、无污染,拼缝处花纹吻合、无波纹起伏和皱褶。 6.0.8软包饰面与压条、盖板,踢脚线,电器盒面板等交接处应交接紧密、无毛边。电器盒开洞处套割尺寸正确边缘整齐,盖板安装与饰面压实,毛边不外露周边无缝隙。 6.0.9软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 板块铺贴工程 7.0.1本章适用于墙、地面饰面石材、饰面砖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7.0.2石材、墙地砖的品种、规格、等级、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7.0.3饰面板块表面不得有划痕,裂纹、风化、缺棱掉角等质量缺陷。不得使用过期结块水泥作胶结材料。 7.0.4石材、墙地砖施工前应进行规格套方,保证规整,进行选色,减少色差,进行预排,减少使用非整砖,有突出墙地面的物体应按规定用整砖套割,套割吻合边缘齐整。 7.0.5石材铺设前宜做背涂处理,减少“水渍”、“泛碱”现象发生。 7.0.6墙地砖铺贴应砂浆饱满、粘贴牢固,墙面单块板边角空鼓不得超过铺贴数量的5%。 7.0.7表面平整,接缝平直,缝浆饱满,纵横方向无明显错台错位,颜色基本一致、无明显色差,洁净无污积和浆痕。 7.0.8石材、墙、地砖铺贴质量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0.8。 地板工程 8.1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复合地板铺装工程质量验收。 8.2木质地板 8.2.1木质地板工程用料的品种、规格、等级、颜色和木材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含水率如设计无要求时一般不宜大于10%。 8.2.2铺装前对基层进行防潮处理。 8.2.3铺设地板基层所用木龙骨、毛地板、垫木安装必须牢固、平直。 8.2.4木质地板面层与基层铺钉或粘接必须牢固无松动。 8.2.5当不使用毛地板,直接在龙骨上铺装地板时,主次龙骨间距应根据地板的长宽模数计算,主龙骨间距不得大于300mm,地板接缝在龙骨中线上。 8.2.6安装第一排地板时应凹槽面向墙、地板与墙面之间留有10mm左右的缝隙,并用踢脚板封盖。 8.2.7条形木地板的铺设方向可征求用户意见,一般走廊、过道宜顺行走方向铺设,室内房间宜顺光线铺设。 8.2.8木地板铺装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8.3强化复合地板 8.3.1基层应平整、牢固、干燥、清洁、无污染,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8.3.2在楼房底层或平房铺装须做防潮处理。 8.3.3强化复合地板铺装时,室内温度应遵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要求。 8.3.4地板下面应满铺防潮底垫、铺装平整,接缝处不得叠压,并用胶带固定。 8.3.5安装第一排地板时应凹槽面向墙,地板与墙面之间留有10mm左右的缝隙。 8.3.6房间长度或宽度超过8m时需要设置伸缩缝、安装平压条。 8.3.7木踢脚板采用45度坡口粘接严密,高度、出墙厚度一致,固定钉钉帽不外露。 8.3.8表面平直,颜色、木纹协调一致,洁净无胶痕。 8.3.9强化复合地板铺装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9的规定。 地毯工程 本章适用于各种类型地毯铺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9.0.1地毯的品种、规格、材质、颜色、胶料及辅料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9.0.2基层必须平整、光滑、干燥、清洁、无污染。 9.0.3地毯固定应牢固,毯面撑摊平整、无起鼓、凹陷,无皱褶、翘边,接缝处应拼花对线,拼接严密、图案连续、烫压平整,绒面毛顺光一致,收边合理,表面干净,无油污损伤。 9.0.4地毯摊铺后应用张紧器撑紧撑平,与倒刺板抓结牢固,四周毛边塞入踢脚板下。 9.0.5地毯与其他地面交接处应收口合理、顺直,压条牢固,压紧、压实。 细木制品工程 10.0.1本章适用于窗帘盒、散热器罩、门窗套、木护墙、踢脚板、护栏、木扶手、固定式橱柜、装饰线工程质量验收。 10.0.2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材质、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10.0.3材质要求: 工程制作应用烘干木材、木材含水率不得大于12%。 木材表面不得有死节、裂缝、虫眼。 10.0.4细木制品安装必须粘钉牢固无松动,衬板与饰面板应粘结密合,不得起层、起鼓。 10.0.5窗帘盒、窗台板与基体连接严密、棱角方正,同一房屋内的位置标高及两侧伸出窗洞口外的长度应一致。 10.0.6本护墙表面应平整光洁,棱角方正,线条顺直,颜色一致,不得出现裂缝开胶,与踢脚板连接处无缝隙。 10.0.7踢脚板:上口平直,接缝严密,出墙厚度一致。 10.0.8顶角线:挂镜线、腰线等应顺直,紧贴墙面,胶圈收口正确,木线对接宜采用45度加胶坡接,接头不得有错位离缝现象。 10.0.9栏杆扶手: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玻璃护栏栏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安全玻璃。 护栏、扶手材质和安装方法应能承受规范允许水平荷载、扶手高度应不小于0.9m,栏杆高度应不小于1.05m、栏杆间距不应大于0.11m。 10.0.10细木制品制作安装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0.10的规定。 10.0.11楼梯木栏杆、扶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0.11的规定。 涂饰工程 本章适用于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美术涂料类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1.1一般规定 11.1.1涂饰工程所用涂料必须是环保达标的产品,其品种、等级、性能、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1.1.2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涂饰基层必须具有一定的强度,混凝土或抹灰层面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水性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面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旧墙面应清除疏松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11.1.3基层使用防水腻子的塑性、和易性应满足施工要求。 11.1.4腻子与基体结合坚实,附着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 11.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11.2.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无漏涂、透底、掉粉、起皮。 11.2.2喷涂涂膜应厚度均匀、颜色一致、喷点均匀,喷点、喷花的突出点应手感适宜不掉粒,喷涂接茬处无明显接茬痕迹,表面洁净无污染。 11.2.3涂层与其他装饰物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11.2.4施涂薄涂料工程质量应符合11.2.4表的规定。 11.2.5施涂厚涂料工程质量应符合11.2.5表的规定 11.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11.3.1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细木制品基层表面必须洁净、平整、光滑,无裂缝等缺陷。 11.3.2表面如出现色差,应修色或拼色使其颜色达到基本一致。 11.3.3溶剂型涂料涂饰应涂饰均匀,附着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脱皮、斑迹。 11.3.4色漆涂料涂饰工程质量应符合11.3.4表的规定。 11.3.5施涂清漆工程质量应符合11.3.5表的规定。 11.4美术涂饰工程 11.4.1本节适用于套色、滚花、仿真等美术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11.4.2美术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附着牢固,不得漏涂、透底、掉粉、脱皮。 11.4.3美术涂饰的套色花纹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套色涂饰的图案不得移位纹理和轮廓吻合清晰。 11.4.4仿花纹涂饰的饰面应符合设计或样板要求。 11.4.5浮雕涂饰的中层涂料颗粒应分布均匀,滚压厚薄基本一致。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12.0.1本章适用于厨房、卫生间的洗涤、洁身等卫生器具的安装工程验收。 12.0.2卫生器具的品种、规格、外形、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管材管件洁具等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2.0.3管道安装横平竖直铺设牢固无松动,坡度符合规定要求。嵌入墙体和地面的暗管道应进行防腐处理并用水泥砂浆抹砌保护。 12.0.4冷热水安装应左热右冷,安装冷热水管平行间距不小于20mm,当冷热水供水系统采用分水器时应采用半柔性管材连接。 12.0.5龙头、阀门安装平正,位置正确便于使用和维修。 12.0.6各种卫生器具与石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使用硅铜胶或防水密封条密封,各种陶瓷类器具不得使用水泥砂浆窝嵌。 12.0.7浴缸排水口应对准落水管口做好密封,不宜使用塑料软管连接。 12.0.8给水管道与附件、器具连接严密,通水无渗漏。 12.0.9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倒坡,无堵塞,无渗漏。地漏篦子应略低于地面走水顺畅。 12.0.10卫生器具安装位置正确、牢固端正,上沿水平,表面光滑无损伤。 防水工程 13.0.1本章适用于卫生间、厨房的防水工程验收。 13.0.2防水施工宜用于涂膜防水材料。 13.0.3防水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13.0.4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起砂、开裂等缺陷。基层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13.0.5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25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1800mm。 13.0.6防水水泥砂浆找平层与基础结合密实,无空鼓,表面平整光洁、无裂缝、起砂,阴阳角做成圆弧形。 13.0.7涂膜防水层涂刷均匀,厚度满足产品技术规定的要求,一般厚度不少于1.5mm不露底。 13.0.8使用施工接茬应顺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使用两层以上玻纤布上下搭接时应错开幅宽的二分之一。 13.0.9涂膜表面不起泡、不流淌、平整无凹凸,与管件、洁具地脚、地漏、排水口接缝严密收头圆滑不渗漏。 13.0.10保护层水泥砂浆厚度、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操作时严禁破坏防水层,根据设计要求做好地面泛水坡度,排水要畅通、不得有积水倒坡现象。 13.0.11防水工程完工后,必须做24小时蓄水试验。 电气安装工程 14.0.1本章适用于住宅单相入户配电箱户表后的室内电路布线及电器、灯具安装工程验收。 14.0.2工程所用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14.0.3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使用阻燃型产品。 14.0.4金属电线保护管的管壁、管口及接线盒穿线孔应平滑无毛刺,外形不应有折扁裂缝。 14.0.5电源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14.0.6配电箱户表后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的不同功率分别配线供电;大功率家电设备应单独配线和安装插座。 14.0.7暗线敷设必须配护套管,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吊顶内不允许有明露导线。 14.0.8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线管内。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4.0.9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应符合“左零右相,保护地线在上”的要求,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线应单独敷设,不得与工作零线混同。 14.0.10连接开关螺口灯具导线时,相线应先接开关,开关引出的相线应接在灯中心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14.0.11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电阻必须大于0.5MΩ。 14.0.12厕浴间应安装防水插座,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14.0.13灯具、开关、插座、安装牢固、位置正确,上沿标高一致,面板端正,紧贴墙角、无缝隙,表面洁净。 14.0.14电气工程安装完工后,应进行24小时满负荷运行试验,检验合格后才能验收使用。 14.0.15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路竣工图,标明导线规格和暗线管走向。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15.0.1本章适用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中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氡(222Rn)、甲醛、氨、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等浓度含量验收。 15.0.2装饰设计时对室内环境污染物的含量宜进行预先评估。 15.0.3装饰装修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符合建设部与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的国家标准。 15.0.4居室装饰工程竣工时对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15.0.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必须符合表15.0.7的规定。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规范、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全文完)
你好 地砖铺完用皮榔头轻轻敲击砖面,根据声音判断是否有砖面与下面水泥沙浆没有结合.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出现空鼓.但事实是空鼓现象很普遍,只有少量空鼓还是不影响使用,如果面积比较大,那只有撬掉重铺.因为现在地面砖的拼缝只有1毫米,如果想在缝隙中灌水泥浆修补基本没有可能性,里面的空气也出不来.
这些设备等的验收国家都有相应的验收规范,由监理公司和当地的建筑质量监督站负责,用不着业主,因为需要专门的资质和技术人员才能够判断是否合格。电梯更要安全监督部门验收,而且每年都年检。验收时要用铁制的大砝码(就是大铁块,有标准的重量)按照电梯额定的载重运行多次,包括平层、开门、关门都要逐个检验。
未经验收有很多种情况,有独立情况,也就是你所在楼没有验收,也可以是整个小区未经验收(这种情况很复杂,有可能是小区的公建,和代征地如绿化未完成,所以不能验收,不办房产证),如果是后者的话你所在的楼经过验收的话,开发商交房给你没问题,只是产权证办理延期的问题.你应该看一看合同约定的产权证办理时间,里面应该有延期违约金的约定. 建议你先调查清楚是什么没验收,再通过相应法律途径解决,只要有证据,胜率很大.
其实你最后一句说的不对,为什么不公开开发商的名字,这里面没有物业公司的事啊本来就,物业公司是按照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约定对你从开发商约定的7月1日起收物业费(最这个他们认真呢). 你说至今未曾和物业签定任何认可他们的协议,人家不用你们认可,你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确认你认可开发商替你们找的物业.不信你看看合同. 非常同情你.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叫上物业和开发商,你们三方和协议解决,房子有问题是开发商的事,修的时间也是开发商的问题,让开发商来承担这段时间的费用给物业.你从你收到钥匙那天开始交物业.我们以前遇到过很多你这样的问题都是这样解决的.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按标准图纸尺寸进行裁,就是A0、A1、A2、A3、A4的尺寸
首先,验收主体不同,分户验收的主体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物业公司,竣工验收的主体为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第二,验收对象不同,分户验收适用于住宅工程,而所有建筑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均应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验收阶段不同,分户验收是在开工后至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分户验收合格是住宅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竣工验收是施工单位完成分户验收并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质量的最终验收,竣工验收合格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产权的必备条件 第四,验收内容不同,分户验收是涉及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的验收,而竣工验收是工程质量综合验收(包括实体、观感、质童控制资料、涉及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和抽查结果等)并对分户验收进行复核 第五,实体检查数量不同,分户验收逐户全数检查,竣工验收对实体工程抽样检查。
竣工验收一、电气验收 隐蔽的电气线路验收是在作业工程进行前已经结束的,因此收房时须向装修公司要求提供线路走向线路图,并按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采用目测和手动的方法检查,并采用电路测试的专用工具检验插座上的火线、零线和地线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如面向电源插座的火线和零线位置为右火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接地应可靠。 竣工验收二、排水管道验收 管道验收时需确定管道排列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固定牢固、无松动,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通畅,水表运转正常,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间无渗漏。另外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用钢尺检查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 竣工验收三、瓷砖验收 瓷砖验收可以采用一个简单而实用的方法,在自然光线下观察瓷砖的镶贴是否平整,有无错贴漏贴的情况,表面是否平整光滑。另外观察缝隙也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看看缝隙是否均匀、周边是否顺直,再看看砖面有无裂纹、掉角、缺棱的现象,最好能用一把小锤子在墙面瓷砖上敲击,看看有无空鼓的现象。 竣工验收四、地板验收 首先看外表,应该是洁净无粘物的,接着要着重检查粘合部位,间距应符合要求,铺设也应该牢靠。另外冬季铺设木地板要专门留缝,所以适当的缝隙是允许的,这也是与夏天验收的不同地方。而且地板与墙面也应该留8毫米到10毫米的伸缩缝,这样才能应对冬季温差的问题。 竣工验收五、吊顶验收 业主应该了解吊顶准确位置,所有的连接件必须拧紧、夹牢,而且必须要求主龙骨无明显弯曲,次龙骨连接处无明显错位,而且必须有相应的防火处理。在收房时应该仔细检查吊顶有无折裂、缺裂、掉角、锤伤等缺陷,粘贴固定的罩面板也应检查相应情况。
第一:油漆 1.表面颜色正确均匀,光亮平滑适度,无流挂、皱皮、过厚、透底、起泡、反白等情形。 2.油漆边界平直整齐,木油出界。 3.乳胶漆在1m距离处看,不见皱痕。 4.木钉着色要准确、平滑。五金配件和玻璃要洁净。 第二:墙纸 墙纸拼口要准确、贴服,无起泡,按规定对花,用锋利刀片切口,不可有纸边撕裂的情形。 第三:木工 1.结构-我们在验收木工项目的时候检查其构造是否直平(无论水平方向还是垂直方向,正确的木工做法都是应是直平的) 2.造型-我们的木工项目应该是表面平整的,没有起鼓或破缺的现象。对称性木工项目应做到对称。 3.转角-在木工设计中正常的转角都是90度的,特殊设计因素除外。 4.拼花-我们的木工项目拼花必须严密、准确。正确的木质拼花,要做到相互间无缝隙或者保持统一的间隔距离。 5.缝隙-线与线夹口角缝不超出0.3mm封口线、角线、腰线饰面板碰口缝不超过0.2mm,饰面板与板碰口不超过0.2mm,推拉门整面误差不超出0.3mm。 第四:电工 1.入墙线路用pvc管或黑铁管,不可用挖墙埋线的方法,要接过路箱。 2.明线的铺设要尽量整齐、美观,特别是转角位,线码的距离要正常均等。 3.柜内电线,以尽量隐蔽为原则,每隔200mm要用一个胶线码固定。 4.功率较大用电设备(如空调、电热水器等)宜单独回路配线。 5.进户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为总开关。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 6.电气装置应接线牢固,接触良好,非带电金属部分应可靠接地,要安装地线。 7.开关安装高度距地1.3m为宜。距门框为0.2m。卫生间插座应选用防溅式插座。 8.弱电系统与电力照明线路不得同管敷设,同连接箱安装。 第五:铺贴 1.磁砖面要相平,角度要准确,边缘整齐,棱角完整。 2.厨厕地面要有适合斜水(2%。),不可积水,倒泛水。 3.磁砖拼口后,要用藤丝刷刷干净水泥砂浆,不可在砖面留有水泥砂浆余灰。 第六:地毯 1.地毯拼口要对花纹及对毯毛的方向。 2.用铝角收边,不能直接用小锤敲击,要先用木块垫住后再轻击,以免造成凹痕。 第七:地板、地蜡 1.板缝不得大于0.2mm。垫木应选用落叶松、本松、杂木。规格不得小于45mmx25mmo固定螺丝长度应为润栅高度的2-2.5倍。 2.新做枫木地板要用9-12mm夹板做底,板底要放有油毡或塑胶纸防水,并四边预留10-20mm缝隙,用踢脚线封边遮盖。水晶地板至少要油三遍。 3.打磨地板要平滑,不能出现凹境或利痕,角落位要用小磨机打磨。 第八:给排水和设备 1.落水管以最近距离、最小接口为标准,水管要中直整齐,尽量少弯曲和交叠。 2.室内全部用铜管(pvc管),热水管采用包胶铜管,下水管采用pvc管,接口要用生料带。 3.安装龙头等表面配件,要用布包工具,不可弄坏龙头及配件,不准用锤直接大力敲击。安装面盆及坐厕要对水平及水准。 4.厨房、厕所要有下水口(地漏),特别是卫生间。 5.安装完毕要试水,不得有渗水、漏水现象。
供电系统 供电系统虽在安装时就已验收,但竣工后要进行“通电负载”验收。这就需在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在正式验收前10小时将全部用电打开,待正式验收时查看有无断路、短线、跳闸等现象,并将所有开关开、关次数,检查有无异常情况,最后再测试一下总的电流量。给水系统:先用手触摸所有管道连接处,尤其是阴角和水管与龙头的连接处,检查有无漏水现象(验收时不应打开龙头,以免泄压而难以发觉渗水现象)。然后再打开水龙头,检查有无异常情况。 排水系统 1)浴缸。先盛水2小时以上,水位必须超过浴缸深度的2/3,查看有无漏水现象,2小时后揭去底盖,观察排水是否流畅,有否反水现象,浴缸出水口与排水管连接处是否渗水。 2)洗脸盆。盆(台上盆)内盛满水2小时后放水,查有无泄水现象,排水是否通畅,将水洒如盆的四周,检查是否有水渗入到盆底下。台下盆先盛满水,如同台上盆一样进行检查,在用力测试一下其牢固情况。 3)座便器。先将10张纸捏成团后放入,然后放水冲,看是否能冲下。在观察水位是否正常,有无泄水现象,底座四周是否溢水。最后再用力排一排,检查坐便器安装得是否牢固。 4)淋浴房。看一看、走一走。是否有异声;用力排一拍,检查其安装是否牢固。然后放水,看起排水是否流畅。如为自制地坪,还需检查其有无积水现象。
竣工结算是与施工单位的结算,主要是核定工程量、价,主要目标是核实应支付施工单位的款项。竣工决算是财务上的统计、审核,主要目的是归集工程的总投资额,与概算比较,便于企业日常管理。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 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
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解税等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前两部分又称建设??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弱电工程验收标准1、弱电箱的位置一般都在进门处,这里空间狭小受周围环境制约大(比如鞋柜,玄关,进门衣帽间)考虑因素比较多,改造难度大。 弱电工程验收标准2、弱电设备原来越多,日新月异这么狭小的空间如何能提供日后的升级要求 弱电工程验收标准3、弱电箱位置一般在进门过道这里既不是房屋中心周围阻挡物也比较多,对于无线发射点极端不利。基本不可能达到全户型覆盖。看到很多朋友,把弱电箱搞的全副武装,实在不妥。 弱电工程验收标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弱电工程验收标准1、星形布置的原则体现在地理位置上会是最合理的,有线方式无线方式都是如此 弱电工程验收标准2、弱电中心必须考虑日后升级方便,有足够的散热空间和操作空间(便于检修和维护升级更换设备) 弱电工程验收标准、弱电中心最好考虑也是家庭设备中心,比如大容量的集中存储,视频起点等。 按以上原则,一个最简单最合理的方案怎么可能成为家庭装修头疼的地方呢? 学习了以上的弱电工程验收标准,相信您对弱电工程验收的流程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做验收的时候也不会糊涂了哦 弱电施工往往涉及综合布线、门禁监控等方面内容,弱电工程过程中由于工程师的不注意或者线缆等的损坏,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弱电施工验收是很有必要的。弱电施工验收标准是弱电工程质量好坏的关卡。 弱电施工验收综述 弱电验收分为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三步: 1、隐蔽施工验收 弱电施工中的线管预埋、直埋电缆、接地极等都属于隐蔽工程,这些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人员)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认真输好隐蔽工程验收手续,纳入技术档案。 2、分项工程验收 某阶段工程结束,或某一分项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分项验收;有些单项工程则由建设单位申报当地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3、竣工验收 弱电工程竣工验收是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性检查验收。在工程正式验收前,由施工单位进行预验收,检查有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好。再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和由建设单位申报当地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弱电施工验收步骤 1、施工图的验收:图纸必须经过ISO小组、总工、总监组织各专业工程师、供应部、项目经理、施工员进行审查。经评定质量合格,填写图纸质量评审表,确认合格方可交出施工图。经多方会审通过方可用于施工。 2、进场材料单证齐备,经质检员认可并向监理填写材料报验单,获得批准方可使用 3、分项工程:经自检合格、总监复查认可向监察院填写分项工程报检表获准,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隐蔽工程:经多方检验合格,向监理填写隐蔽工程报验表,合格后才可隐蔽。 5、线缆敷设经各种测试合格、标色齐全,方可接入设备。 6、设备到货外观完好无损,三方会检证实配件齐全、主机完整、证书齐备,填写开箱报验表获批,并条件成熟方可安装。 7、设备安装验收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并符合设计特殊要求。所有线、管、槽的安装应牢固、整齐、无破裂。 8、其他系统按照各自的标准执行。 9、系统运行验收当设备安装完毕并调试运行无误后,由乙方派支持人员进行系统联调,并向甲方提交调试报告。乙方认为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系统运行验收。 10、系统自检100%合格,连续试运行正常,可方作竣工验收报告。填写《智能弱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在自检合格后,我公司在竣工验收前10天,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申报。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可会同专家组)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签以“竣工验收证明书”。 11、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操作人员经我单位上岗培训合格,方可移交建设单位使用,并发出移交通知书。 12、最后将工程资料、文件、图表等整理成册移交建设单位存档。 13、工程移交:办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资料移交书”,并由双方负责人签章,并附“技术资料移交明细表”。内容包括:中标通知书、竣工工程一览表、工程竣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工程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变更洽商记录、工程开工报告、蔽工程验收记录、系统调试记录、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设备安装质量检验评定、系统运行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竣工验收申请单、竣工验收证明书、操作人员培训记录表等。工程所使用的各种重要材料、设备安装记录或出厂证明文件、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试验、验收和鉴定记录或证明文件。向业主和集成商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固定资产移交、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工程保修等手续,并签认交接验收证明书。工程完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结算手续,由我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一般来说建筑封顶以后,电梯-水电-门窗-内部公共区域-外部公共区域-实测面积-抹灰-外立面清洗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这个要看开发商自己的开发计划了,处于预算计划和成本考虑一般来说不会提前交房,如果是营销需求或者其他变化在资金和工程进度允许的情况下,也可能提前交房,而且提前交房可以解冻开发商在政府的期房预售押金,对开发商的资金流转也是有一定好处的。而对我们业主来说,可以提前拿到房子,对房子的规划装修也有比较充足的时间安排等等,也是好事一件。
一般来说建筑封顶以后,电梯-水电-门窗-内部公共区域-外部公共区域-实测面积-抹灰-外立面清洗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这个要看开发商自己的开发计划了,处于预算计划和成本考虑一般来说不会提前交房,如果是营销需求或者其他变化在资金和工程进度允许的情况下,也可能提前交房,而且提前交房可以解冻开发商在政府的期房预售押金,对开发商的资金流转也是有一定好处的。而对我们业主来说,可以提前拿到房子,对房子的规划装修也有比较充足的时间安排等等,也是好事一件。
一般而言,出卖人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买受人直接占有使用房屋,也就是俗称的“交钥匙”;而买受人则有可能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不仅仅是交付房屋的占有,而且还包括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法律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在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使用为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对房屋的转移占有即为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房屋占有,还应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的,出卖人则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此外,依照相关规定,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房屋的交付使用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且须经过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合格,否则,不能视为房屋已合格交付使用。 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须同时具备钥匙已交付、竣工验收合格以及已通过消防验收,才视为房屋已实际交付使用。房屋管理行政部门出具的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是证明开发商所建房屋符合交付条件的重要依据。 开发商虽已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但房屋购买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具备合同约定条件的,不能认定房屋已符合交付条件。开发商以商品房已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为由,主张其已按约履行房屋交付义务不应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行政机关颁发的验收合格证明 1、规划验收合格证、2、消防验收合格证、3、绿化验收合格证、4、环保验收合格证、5、卫生防疫验收合格证、6、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7、车库及道路验收合格证明、8、安全防范设施验收证明、9、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合同履行确认书、10、工程竣工备案证明 杭州市2002年出台的《杭州市住宅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对住宅区的验收作了详细规定。2004年7月综合验收环节取消之后,房地产开发商在楼盘交付前应依法通过有关部门的分项验收 。 二、公用事业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 1、邮政通邮证明、2、环卫设施验收合格证明、3、室外供水管线验收合格证明、4、电力户外管线验收证明、5、社区用房验收证明、6、管道煤气工程验收证明、7、有线电视室外管线验收证明、8、室内给水及卫生洁具验收证明、9、电信室外管线验收证明 杭州市2002年出台的《杭州市住宅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对住宅区的验收作了详细规定。2004年7月综合验收环节取消之后,房地产开发商在楼盘交付前应依法通过有关部门的分项验收。 三、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根据合同法第136条的 规定,房屋面积测绘表是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高的资料,否则买受人无法行使买受人的权利和履行买受人的义务,另外公摊面积的具体计算结果,作为业主有知情权并是结算房款与办理房产证所必需。 四、三书一证一表 1、《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2、《住宅使用说明书》 3、《住宅质量保证书》 4、《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5、《竣工验收备案表》 商品房买卖合同。
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任务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是一项严肃、细致的技术工作。 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完成后,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的,都要及时组织验收。大型联合企业,应分期分批组织验收。 凡是符合验收条件的工程,又不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的,其一切费用由银行监督,不准从基建投资中支付。 竣工项目验收前,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等单位进行初验,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并编制好竣工决算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