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1、工程部要对室内外、公共区域管线、设备设施进行查验,必现问题及时让开发单位整改。 2、和开发单位做好各种图纸的交接。 3、工程部门要配合开发单位使所要验收的楼盘通水、通电、通气。 4、物业服务部要对新入住的业主办理入住手续。
你可要求开发公司整改,一般开发公司会积极主动整改的,若开发公司在规定时间(按质量保修书)未完成整改的(小问题3天,大的10天),你保存好原始资料,未完成的,要求退房退钱~~~~~~
这类房屋出现的瑕疵开发商应当为你处理,但不能成为你拒绝交付房屋的理由。 国家的“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是指房屋竣工需要取的国家建设部门的验收通过和房屋产权的完整,并达到购房合同中的交付使用标准。 开发商如果达到了以上要求,交付违约是得不到支持。 应该多通过沟通,催促他们返修,按交付时开发商必须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向他们提出合理要求。
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都是有开发商填写后经过当地建委备案发给业主的,验收备案表由当地建筑质量监督站填写后发给开发商的,面积实测数据表是由有资质经过当地房管局认可的测量队出具的,其它两项没有这个东西,可能有的地方有,但是很多城市都没有。
我看你说的是违建~~~~~~~~~~一步一步补办手续吧~~~~`房屋质量问题还是能整改~~~~~`````叫乙方搞齐建设项目资料~~~~~~~~
如果你买的房子是正规房地产开发的就没问题,因为按照建设部的规定,你购买的商品房应该会在交楼时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在保证书中有标明墙面和地面的保修期,如果没有可以到当地建设部门投诉房地产开发商,按国家规定墙面和地面的保修期限是五年,你完全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无条件帮你处理好这个问题。
开发商那里你应取得使用说明书及质量保证书后,查看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分户验收记录.检查房屋是否有?B漏(厨,卫.窗.外墙)
业主的监督实际上只是名义的,因为业主未必是建筑专家,还要靠制度保证,就是监理公司,业主只要监督监理公司,防止监理与施工方串通,从而令监理真正发挥质量监督的作用,从每一个工序把关,建筑材料的进货、材质的质量、施工工艺、混凝土的养护等方面都认真监督,房子的质量就会得到保证。由于我国的设计师普遍在结构方面比较保守,因此只要按照图纸一丝不苟的施工,质量都有保证。
1、竣工备案表上面有具体验收的日期,可以作为竣工的证明;2、开发商必须用挂号信的方式书面通知业主交房,挂号信和收房通知的日期必须在竣工日期之后;3、如果有合同约定的合理延期,比如气象原因(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必须有当地气象部门的证明。 一般情况不用通过诉讼,正规的开发商会直接从尾款里面扣除违约金的。只有遇到比较恶劣的开发商而且违约金数额较大才需要诉讼。
、对方是否已经将房款全额付清? 2、现在的二手房的征税比较重,费用由谁出应该在协议中特别指出; 3、其他的应该没有大问题,当初我买房子的时候也是这
关于是否通过验收,可以挂电话给福州房管处或者建设局。一般如果是获得了验收,不会一直拖着不交房,否则,自己都浪费时间,不如早些交房再去开发新的商住房。 -,'''╭⌒╮⌒╮. ╱????''.''. 爱问才知道,不问不知道! ︱田︱田田| '',,.爱问就会红,敢答才会赢! ╬╬╬╬╬╬╬╬╬╬╬╬╬╬╬╬╬╬
当然可以。因为延期交房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所以可以要求赔偿。但是有些开发商故意拖延,因为房价逐渐上涨,他们即使退房交违约金,也能盈利,所以他们不怕
就您所述之情况应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但该质量问题是否达到退房的条件需要看合同中有无约定及该问题是否已经严重影响该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发挥。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您的损失,但一般而言是采取退回原房屋价款及相应利息并赔偿您一定损失的处理方式来进行。
但凡交付都有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质检站不可能让他交付,也不会到你手里,顶多延期交付.没交付前的房屋质量开发商没有义务对个人解释.如果交房有一定的质量瑕疵,开发商负责承认错误,你直接找他就是了
没通过竣工验收,按规定是不容许房屋交付使用的,更别提办理房产证了。 最常见的,每售楼部都要求挂,2001年立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40条里就有规定。
开发商应该拿出综合验收备案表,上面有监理公司的章,因为现在国家规定开发商必须由监理公司来全程监督施工过程,从基础开始、主体、直到装修,以及使用的材料,而不是只有最后验收。房子的质量好坏不能光看有没有验收,要看施工单位是不是正规,使用的主材(水泥、钢材)是不是正规厂家。
你几乎没有胜诉可能。 房产已经作为抵押物,那么说明当初办理房产证时候的程序是合法的,如果贷款是违法的,那么就有骗贷嫌疑,这就不再是经济纠纷,而是金融诈骗。 所以,先起诉是没有什么胜算的。 由于你给出的可以参考的资料以及整个过程的具体资料很少,所以,建议还是找专业的律师详细咨询。
房屋要通过验收才可以交给业主使用的,不需要业主自己来验收,把合同看仔细一点。
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