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说房价到底是会降还是会涨,我认为这不是我们个人说了就算的.而且,涨到底什么时候会涨?降,什么时候会降?谁说的准? 如果你想卖就卖.但有一点就是如果还要涨的话,应该不会涨太多
现在交房需要到当地建委购买统一印制的《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如果没有,可以到当地建委投诉,这是建设部要求的。如果不是商品房就不需要了。
我认为房价肯定会降,因为已经不仅是经济问题,而是社会问题。政府肯定会调控。有可能物价成本不断上涨,有一些通货膨胀,但房价不变,变相降价。
如果政府没有特别举动,顺其自然,我想至少5年内全国各地房价不会有跌价的,基本上都是稳步上扬
市政府把房价上涨看成主要的政绩,聘请北京等地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如:思源等对呼市的土地市场进行重新包装规划,提高土地成本增加政府的额外财政收入。全国的房价上涨是一种必然,但呼市的房价近三年涨幅接近100%,领先其他城市。呼市近几年加大城市改造力度,大量拆迁,造成大量的被动市场需求,而这些市场需求成为政府引入投资与外地开发商的重要资本,随着温州开发商与其他外地开发商的炒作与运作,加之政府的鼓励,推动了整个地区的房价,其实导致房价增长最快的原因还是政府,这与地方财政收入有着很大联系。
亲爱的朋友:如果你确实要那好楼层,你可多给点钱,她帮你调配,所以这就是他的目的---高价 你可要冷静啊,不用担心买不到房的。 亲爱的朋友,买房时千万要冷静。 买房很苦啊!最近几个月我都在看房,像这位朋友说的情况可不少,有的我还换了手机号以另外人的身份去询问,可说的空房又不同了。所以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制造紧张气愤。让大家去抢房。 冷静就好了。 我还遇到了这样的事,我有半过月没理那卖楼的小姐,她还主动打电话请我几次去看,说是有人家调配过来了。让给我。 哈哈!我就懂她的意思。 不要急! 耍她一下!
类 型: 建筑综合体 建筑形式: 板楼、塔楼 交通状况: 周边为环线地铁和5号地铁的交汇处;开车至国贸只需10分钟;步行到达北京站仅需5分钟;从项目开车向东,盘东便门桥上二环主路,仅需2分钟; 价 格: 均价12500元/平方米 商铺:均价22000元/平方米 开盘价格: 均价12000元/平方米 物 业 费: 3.1元/平米/月 商铺5.5元/平方米 饮 用 水: 市政供水 供暖方式: 集中供暖 开盘日期: 2005-6-5 入住时间: 2006-8 开 发 商: 北京国瑞兴业地产有限公司 销售热线: 67126688 这是标价,具体价格您可以打销售电话,而且可以问一下还有没有房了。
市中心顶级新楼盘最高一万五左右/平方.其他新楼盘一般在七千/平方左右.近郊的新楼盘价格就参差不齐了,三千五到六千五不等.有的价格还跟开发商的实力有关.开发商实力强,价格高些,反之就低些.市中心二手房价格也在五千左右了.
最直观的方法就是您到房产网站查询一下您所要的地理位的房屋价格您平均一下就可以了解了。
是谁压迫谁?政府压迫人民吗?关键是政府没有按照经济规律办事,而是追求高额土地出让金的收益,其实开发商也不愿意房价高涨,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崩盘,房子会砸在手里。
1、网上预签 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如下)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有部分开发商及代理商在卖房时,要收取50元甚至更多的“查询费”。但是这些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资格核查费用。如银行因贷款需要而要查询个人房产情况,应按照各银行与房管局的协议执行,与个人无关。 购房人在购房前最好先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政策,确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如实申报住房情况。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提醒群众在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有关事项约定清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本市户籍:携带购房家庭户口本、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1.自行成交的 1)凡属本市户籍或符合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四条规定,可在我市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城南分中心、城北分中心、高新分中心受理窗口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2)非本市户籍,但符合细则第三、五、六、七条规定的,在我市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受理窗口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2.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 1)经纪机构查验申报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填写《西安市家庭购(售)房申报表》。 2)凡属本市户籍或符合细则第四条规定的,经纪机构持材料可在我市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城南分中心、城北分中心、高新分中心审核窗口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3)非本市户籍,但符合细则第三、五、六、七条规定的,经纪机构持材料在我市西大街房产交易大厦210室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1 因限购导致买卖出现问题 在日常购房过程中,这种现象比较常见。很多交了定金,甚至交了首付款,更有甚至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还没有网签的购房者。 因为受到政策中关于首付比例提高等因素影响,而打算取消购房,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结果和开发商产生了一些纠纷。 2 限购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根据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购房者无法履行购房合同,失去购房资格或是购房能力,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之前缴纳的定金或是首付款。 在此过程中,购房者主张解除购房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由于限购调控属于政策行为,因此应当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属于《民法通则》里的情势变更、不可抗拒力。 据介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 楼市调控行为是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多数房屋购买合同中,也都会将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明确出来,由此原因造成合同无法进行下去时,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外,《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小贴士 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一定失去购房资格就可以退得了定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对于“限购令”,买家要分清是否知晓该政策的变化。
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属于《民法通则》里的情势变更、不可抗拒力。据介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楼市调控行为是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多数房屋购买合同中,也都会将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特别明确出来,由此原因造成合同无法进行下去时,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1、网上预签 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如下)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有部分开发商及代理商在卖房时,要收取50元甚至更多的“查询费”。但是这些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资格核查费用。如银行因贷款需要而要查询个人房产情况,应按照各银行与房管局的协议执行,与个人无关。 购房人在购房前最好先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政策,确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如实申报住房情况。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提醒群众在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有关事项约定清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如实申报有关情况,并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2.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1.购房人首先向开发企业提交住房限购资格申报资料,开发企业对申报资料进行查验,留存复印件,并妥善保管。 2.购房人填写《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将做为合同附件); 3.对符合规定的购房居民家庭,开发企业将有关信息录入我局信息管理系统; 4.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市房管局将在开发企业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进行信息核验;对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开发企业统一递交购房人购房资格申报资料,市房管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 5.审查通过后,可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一、商品房销售的模式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模式,目前多数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模式。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二、购买商品房的环节及注意事项 1.确认项目手续。购买预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购买现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现房销售备案范围内。可登陆市房管局网站(网址:http://www.xafgj.gov.cn),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现房销售备案手续情 2.确认购房资格。根据住房限购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具有购房资格。 3.达成购房意向。注意把握房屋销售主体、用途、价款、面积等内容,与开发企业达成交易意向,对需要先行交付定金等款项的,应存入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除外)。 4.签订合同。订立合同前,开发企业应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在详细约定房屋价款、面积、户型、交房标准、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后,双方签字确认,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对需要支付的购房款,应全部存入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除外)。 5.合同登记备案。签约之日起30日内,开发企业利用预售信息系统向市房管局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登陆市房管局网站(网址:http://www.xafgj.gov.cn),输入身份证号、合同登记号,即可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信息。 三、购房资格的申报资料 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如实申报有关情况,并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2.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四、购房资格的申报程序 1.购房人首先向开发企业提交住房限购资格申报资料,开发企业对申报资料进行查验,留存复印件,并妥善保管。 2.购房人填写《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将做为合同附件); 3.对符合规定的购房居民家庭,开发企业将有关信息录入我局信息管理系统; 4.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市房管局将在开发企业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进行信息核验;对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开发企业统一递交购房人购房资格申报资料,市房管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 5.审查通过后,可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五、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依据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维权。 重要提示: 1.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在房管局预售系统中备案; 2.预售款不能进入监管账户,难以接受监管,若开发公司挪用预售资金,可能引起项目烂尾,导致购房人权益受到损害。
一、二套房首付比例 根据央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各银行二套房贷的政策基本一致??即根据房地产市场状况及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确定贷款首付比例,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 若购置一套售价为100万元的二套房产,原来首付需要准备50万~60万元资金,但按照现行标准仅需要40万,首付款可以减少10万~20万元。不过对于市民关注的二套房贷利率,西安大多数银行还是执行上浮10%的贷款政策。 2015年新二套房认定标准 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政策。 这也是大家所简称的“认贷不认房”,那么二套房要如何认定呢?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1、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2、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 4、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第一步根据提示选择确认查询: 第二步提示显示的西安市户籍或非西安市户籍,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其一 第三步提示显示已婚和未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一 第四步提示显示有房产或无房产,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一 第五步经过以上流程的演示,则会根据自身的现状得出自己是否符合房屋购买资格。
、本地户籍(含西安郊县)家庭已经有2套及以上的家庭,暂停向其出售商品住房。即通常所说的本地“限3”。但如果本地户籍家庭目前只有一套商品住房的,还可购买一套。 2、外地户籍(西安市户籍之外的家庭和人士),已有一套住房的,暂停向其出售住房。也就是说外地“限2”,外地户籍家庭在西安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但须具备连续2年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 3、但对于属于人才引进的,购房家庭自用住房,不受限制。 4、公司名义买房不限购。如买方将购买的房屋在公司名下的,不在限购范围内。 限购区域 新购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西咸新区参照执行。 不限购区域仅有西安市范畴的高陵区、邑区、周至县、蓝田县,以及西咸新区的沣西新城、秦汉新城、空港新城、泾河新城。沣东新城被纳入限购始于“6月28日通知”,但在实际执行上,沣东新城执行限购政策存在模糊界限。但从购房资格审查的趋势看,沣东新城的模糊界限将不复存在。
政策如下:1、本地户籍(含西安郊县)家庭已经有2套及以上的家庭,暂停向其出售商品住房。即通常所说的本地“限3”。但如果本地户籍家庭目前只有一套商品住房的,还可购买一套。2、外地户籍(西安市户籍之外的家庭和人士),已有一套住房的,暂停向其出售住房。也就是说外地“限2”,外地户籍家庭或和人士在西安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但须具备连续2年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3、但对于属于人才引进的,购房家庭自用住房,不受限制。4、公司名义买房不限购。如买方将购买的房屋在公司名下的,不在限购范围内。
根据武汉楼市相关政策规定,武汉买房不再限购。这就意味着已经执行三年有余的武汉住宅限购政策取消了,买房不再受任何限制,想买几套房就买几套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武汉买房从第三套开始不能再贷款买房。
在具备买房资格后,如果你需要贷款买房,银行会审查是否具有贷款资格。简单来说,拥有买房资格,不一定能有贷款资格;但是没有买房资格,就一定贷不到款。
1、购房者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比如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如果是境外个人购房,除了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
买房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是的,你是这样以为,但是在中国你并无法拥有这个房子,只是租给你而已。因为中国只有把土地使用权租借给你70年(有的地方是50年)。而房子通常情况下30年左右就会遇上拆迁或者旧房改造。也就是说你花了买房的钱,却只能得到租房的实际效果。当然这还不是最坏的。最坏的是,当几十年后你发觉上当了!有一群流氓冲进你用一辈子积蓄“买”下的房子,画上一个大大的“拆”字!然后把你的家当全部当垃圾一样的仍出门外,不顾你的苦苦哀求,甚至还在报纸上给你按一个“钉子户”的臭名,任大众辱骂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什么叫做绝望! 形容中国的房地产有一个很有名的笑话是这样写的: [以前,有个地主有很多地,找了很多长工干活,地主给长工们盖了一批团结楼住着,一天,地主的谋士对地主说:东家,长工们这几年手上有点钱了,他们住你的房子,每月交租子,不划算,反正他们永远住下去,你干脆把房子卖给他们起个名堂叫做-公房出售!告诉他们房子永远归他们了,可以把他们这几年攒的钱收回来,地主说:不错,那租金怎么办?谋士说:照收不误,起个日本名儿,叫物业费!地主很快实行了,赚了好多钱,长工们那个高兴啊! 过了几年,地主的村子发展成城镇了,有钱人越来越多,没地方住,谋士对地主说:东家,长工们这几年手上又有钱了,咱们给他们盖新房子,起个名堂叫做旧城改造,他们把手上的钱给我们,我们拆了房子盖新的,叫他们再买回去,可以多盖一些卖给别人,地主又实行了,这次,有些长工们不高兴了,地主的家丁派上用途了,长工们打掉牙只好往肚子里咽,地主又赚了好多钱。 又过了几年,地主的村子发展成大城市了,有钱人更多了,地主的土地更值钱了,谋士对地主说:东家,咱们把这些长工的房子拆了,在这个地方建别墅,拆出来的地盖好房子卖给那些有钱的大款还能赚一笔,地主说:长工们不干怎么办?谋士说:咱给他们钱多点儿,起个名堂叫货币化安置,咱再到咱们的猪圈旁边建房子,起个名堂叫经济适用房,给他们修个马车道让他们到那边买房住,地主说:他们钱不够怎么办?谋士说:从咱家的钱庄借前给他们,一年6分利,咱这钱还能生钱崽,又没风险,地主又实行了,长工们拿到钱,地主的经济适用房到现在才建了一间,长工们只好排队等房子,直到现在,还等着呢 于是,长工们开始闹事了,地主有点慌,忙问谋士怎么办?谋士说:赶紧通知长工们,房子要跌价了,别买了,租房住吧,正好把我们的猪圈租给他们,结果,这么多年后,长工们的钱全没了,还在租房住,直到永远!] 这个笑话虽然有点夸张,但实际上这何尝又不是事实呢?有人说既然如此?为什么中国人还要买房?疯了一样的买???为什么?还不是愚民教育的结果,就好象60年代,鼓吹人们必须购买三大件: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才算是“成功人士”才可嫁人娶妻。70年代鼓吹人们必须购买新四大件:电视,冰箱,洗衣机,装电话才算是“出人头地”才可娶妻生子一样,记得当年装电话可是要几千块钱一部啊(人均收入不到200的小城),而北京上海更有上万一部的时候。还得排队买号搭人情,和今天的买房又何其相似? 而今天所有的狗屁学者又开始了这一套愚弄百姓的旧招:“白领一族新标准”,“成功人士新选择”X环X路小户型,X环X路商住型。其实都是狗屁。收了你几十万后,还得每个月收你租金(新物业费),银行利息,以及各种巧立名目的加息、政策等等等等。总之不怕你不被整死,就怕你死得不够惨!老百姓咋就怎么乐于上当,而且百上不厌呢?我真是气得浑身都湿了
你好! 你是否记清楚了,当时电器的品牌。如果真的是你说的那样,你可以找出对你有利的证据,可以找仲裁来解决。
看电视了吗?知道有个节目著名主持人徐滔主持的《法治进行时》吗?我给你找到了,希望能帮到你! 《法治进行时》栏目热线:010-68429230 010-68429226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010-51293315 网址:
容积率计算公式: 项目总建筑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容积率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您买的二手商品房如果是14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需交纳的费用有:契税1.5% 印花税0.1% 5.5%的营业税 1%的个税 如果是140平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需交纳的费用的: 契税3% 印花税0.1% 5.5%的营业税 1%的个税 1%的土地增值税 (如果该房产已满三年,土地增值税按0.5%交纳)
我觉得如果可以还是用公积金贷款.很简单的道理,公积金是自己工资中扣掉的,单位再补助,但如果不买房是拿不到的,说白了不用白不用,用了以后可以减轻相当大的一部分负担.如果选择商贷的话,虽然说一年以后就可以提前还贷,但高额的月供和利息,对于收入不高的人来说是很累的.所以我认为如果公积金够高,就用公积金贷,如果不够,至少也要选择公积金和商贷混合贷款的方式,这样可以让自己不那么累.
交了购房意向金后,买主如改变主意就视为违约,意向金不予退还?近日,孝感人夏先生就陷入了这样的纠纷中。 前日,夏先生介绍,他在汉打工多年,一直梦想能在武汉买套房子。6月中旬,他到沌口开发区一房产中介公司登记购买二手房。7月初,工作人员介绍了一套90余平方米的房子,他看房后比较满意,根据工作人员要求交了5000元意向金,并签订了委托购房合同。工作人员称,如到时不想买房,将退还意向金。 一周后,工作人员称房主无法联系,又为夏先生介绍了另外一套80余平方米的房子,并征得他同意,将5000元意向金转至该房。几天后,公司安排夏先生到外地工作,他便向工作人员说明暂不买房,要求退还意向金。但工作人员称,夏先生违约在先,意向金不能退还。 记者随后与该中介公司杨姓业务员联系,她说,夏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一旦房主同意按购买人的条件卖房,购买人就必须购买,否则视为违约。经协调,昨日下午,中介公司致电记者,称已与夏先生达成一致,将于本周退还意向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武汉二手房市场普遍存在交纳“意向金”之事。湖北阳阳律师事务所秦于海律师对此表示,国家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中,只有“定金”或“保证金”,没有“意向金”之说,这实际上是房产中介商玩的文字游戏而已。他提醒,买房人做决定前应慎重,最好请专业人士把关。
你和开发商签订的选房协议相当于房屋的认购协议,并不是正式的购房合同。按照协议交纳的选房金性质类似与定金,根据定金规则,开发商不履行导致合同不能成立的,负有双倍返还的责任。以上意见,供参考。具体适用还需要看协议中的具体条款的约定。
都统一由开发商缴纳供暖初装费,成本算在房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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