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楼间距是指楼与楼之间规定最低的间距,不符合法定楼间距应该不会审批,对房屋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通风、采光方面,一楼最差、六楼稍好,可实地查看一下,如影响不大、如价格较低也可以考虑购买。
验收新房第一步要审验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两书”,并对所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两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书,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步要进行面积复核。林律师说,商品房建成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按照建设部2001年88号令第34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照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依此,开发商在向购房人交付房屋时应提供实测报告。购房人应对那些可以计入分摊面积的部分做到心中有数,再比照发展商所提供的资料,发现问题可以请相关部门复测。 第三步要进行设计比照。据介绍,在验房时购房人要对照购房合同中的房屋平面图,检查房间的结构是否与图纸一致。林律师说,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在以上都合格的基础上,购房人入住时就是要关注质量问题了,也就是第四步质量验收。目前新房多为初装修,其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墙内侧的裂缝、地面楼板、门窗、水电工程等几个方面。验收时要注意检查门是否运作自如;地面楼板的厚度、平整度等是否符合要求;窗台、墙壁、浴缸等是否有渗水;上水、下水管道、门阀材质如何,开关是否正常,卫生间、厨房上、下水是否通畅等等。总之,收房时应尽量验收仔细,遇到问题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做到各方面达到满意之后再签字。当然,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相关赔偿。
应该是学生,现在的学生有的寒暑假都不回家,而是打工。而且还是几个人合租,学生也干净一些,打工的很少有比较知道爱护的
你的购房合同中是如何约定天然气的开通时限的?如果没有的话,开发商并不违约。
那要看在什么地方?有些城市的房产交易都有土地证,有些城市就没有个人持有的土地使用证,比如北京市除了少数由是房地局直接管理的房产(例如别墅)以外都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土地证的房产估计要占95%以上,不会有问题。如果当地大多数房产都发放土地使用证,那么如果没有的话就会在日后出售时造成麻烦
我看见一条标话--用经济实用房的钱买商品住房!经济实用房的均价是2700元/平方米。
1、关键在于没有房产证,房子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就没法过户;而且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公证处连委托公证都不给做,所以李小东连合法的代理权限都拿不到; 2、办法有以下几种: A、有些开发商会对房产进行回购然后重新出售,这样就可以从开发商手里购买; B、有些房产开发商可以配合办理“改底单”,就是原来业主办理退房,然后你再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这是最保险的办法。但是房子已经交付使用,如果房产的买卖可同已经在房地局办理备案那么就操作不了了; C、先签订合同,等到12月份房产证下发之后由李明与李小东办理委托公证,全权委托李小东办理房产出售以及过户事宜,但是其中的法律风险还是很大的。 不过这些办法的操作难度都不小,而且房子卖不出价钱,一般来说可以低价买到。 此外,今年12月份下发产权证,那么还会发生成交价格的5.5%的营业税,需要注意该费用由谁负担,一般来说应该由业主负担。
你的租赁合同是和房东签署的?还是和中介签的?<br/>如果是和房东签署的,从法律上说是要不回的。<br/>如果是和中介签署的,是可以要回的。<br/>其实这是你自己沟通没有到位导致的,也可能你自己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违约了,洗衣机的问题和你违约是二码事,你可以拒绝买洗衣机(可能是房东特地为你购买的洗衣机)。但是押金你是拿不回来了。
2008年10月04日 九月(大)初六 星期六(冲羊煞东) <br/>2008年10月09日 九月(大)十一 星期四(冲鼠煞北) <br/>2008年10月11日 九月(大)十三 星期六(冲虎煞南) <br/>2008年10月13日 九月(大)十五 星期一(冲龙煞北) <br/>2008年10月14日 九月(大)十六 星期二(冲蛇煞西) <br/>2008年10月21日 九月(大)廿三 星期二(冲鼠煞北) <br/>2008年10月30日 十月(大)初二 星期四(冲鸡煞西) <br/> <br/>恭贺您乔迁之喜!
开发商如果尚未把房屋移交给物业进行管理,则不用和物业办理什么手续<br/>已经移交给物业看管的房屋,开发商应该按照物业的规定办理登记和领取钥匙等手续。封包阳台前后还需要物业进行现场审验。<br/> 没有交付给物业公司进行看护的房屋,管理权还属于开发商,物业此时无权对干涉开发商的行为。而且这个时候开发商对房屋进行施工仍属于建筑工程状态,未交工的房屋当然不用和物业部门办理手续,这还用什么法律来规定么?<br/><br/>至于交付给物业公司看管的房屋,视为建设完毕后的管理权移交。开发商需要入户对房屋改造,应遵循建设部110号令《住宅装修装修管理规定》,办理施工登记等手续。
首先,你确认这个赠送给你的地方是不是独立你使用的。赠送面积和是不是你的是两码事情。就如楼上说的很多偷出来的面积虽然不算产权之内,但是属于你的使用范围,你要确认的确是人家侵犯到你了。如果是,你可以找开发商甚至起诉他都可以。。如果说原来就标明是公用部位,大家抢占的话,那就成了邻里纠纷了。
初看不错啊!但细看的话就得详细的出生日期与农历还是阳历说明才行
这要从两个方面来说,第一,你是否领取了钥匙,并与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如果是,不管你住还是不住作为业主你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因为物业费是多方面的综合管理费用,不会因为你没有住,物业就减少对小区的物业服务。第二,如果你没有领取钥匙,没有与物业签订服务合同,物业费应从你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收取。
你这是正常合同,不存在非法目的 不存在不公平 ,你签订合同时是自愿的,没有人强迫你的,你签订合同时应当看清楚条款,如果发现合同有问题,应该可以提出来,而你发现问题却没有和合同方(公司)说明,一旦签订,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中介所说的一切都没有用,因为你不是和它签订合同,这些口说无凭的东西是无法律效力的。 中介你也清楚它们为的是什么?它们只要有钱进帐,其它的它才不管!不是吗?告你是告不到的,还是不要浪费起诉费了,就当是交学费吧!
按揭的房产不能过户。<br/>可通过以下方法办理:<br/>方法1、双方到房屋交易中介公司来处理。中介公司可以用钱帮他还债,然后把房产证要回来办理过户手续。<br/>方法2:办理预告登记过户。法律根据是《物权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如果现在房子的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可能会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被认为是无效合同,若房子是商品房性质,产权证办下来后,你们可以买卖,若学校自行规定了5年的期限,这个内部只对学校内部有效,并不能妨碍你买卖房屋。如果现在签订合同,因为产证及学校内部规定问题,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因为一旦卖方返悔,你们可能要面临合同无效退款的风险,建议你们找律师帮你们一起签订合同,并作一个见证。这样可能会更好的保护你们的利益。
如是押金,可以要求退还。如是定金,违约对方可以没收。
妮妮姐:你好! <br/> 可以在6月入住!装修房子三个月后再搬进去,一是屋子也晾的差不多了,污染少多了;一是那时候胎儿也7个多月了,神经等重要器官都发育良好。
试题答案:5-4-201表示5号楼第4门2楼1号;<br/>12号楼3门12层3号房间它的编号是:12-3-1203.
南边金桥开发区的基本就是2000出头,最多2600的样子。<br/>西边就多了,但旧城区的环境不如金桥开发区的好。
租个好点房子就是了50w买房子,可50w的利息一月都1800元如果认为房价继续涨,就买房
该合同无效!<br/>依据:建设部《房屋租赁办法》之规定,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必须到当地房屋租赁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办理的不受法律保护,您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而无效!您可依次为法定依据维权!
没有合同,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也难,你的房子主要还是漏水,请专业补漏的来自己出点钱整一下,原先的水管再好不要用了,重新自己管子改造,到这步了,自己花点精力整好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