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房屋的产权人是谁?物业管理应该只管公共部位(特别约定除外)的维修.
我是南京.根据<江苏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不低于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 一般以水电费的用量来确定是否使用.
我知道我与物业、开发商的关系,也清楚各自的责任与义务,但物业维修时给我造成了损失,比如我得请假、得再次保结、故障期间断水且没有暖气无法入住...,这些损失该谁赔我?物业说不赔,因为从未有人提出...。从头就是一伪劣的房子,为什么不赔?我要求的过分吗? &*&*&*&*&*&*&*&*&*&*&*&*&*&*&*&*&*&*&*&*&*&*&*&*&*&*&*&*&*&*&*&*&*&*&*&*& 这位客官:看了你的问题以后思考了很久(四天),今天回答你。不妥之处请多多包涵与谅解。 你的问题本来很简单:“产品有瑕疵”。作为物业公司首先要判断故障,在你的问题上这个物业公司做得有些冒失,在没有施工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自己动手拆除地面不妥。但是从这里可以看出物业公司主观上有为你解决问题的愿望和行为。 业主所购置的房地产,各个项目都有产品尾保期,是有单位负责任的。可是往往业主并不清楚,而这个任务最好由物业公司帮助你查找和联系,也就是说物业公司责无旁贷要为你的房产保值增值服务,这一点是物业公司服务的关键,也是一个好的物业公司经营理念的体现。 换位思考不管是谁遇到你这样的问题都会“怒火中烧”。可是我们大家都知道一个道理:失去理智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看了你有关这个问题的其他几个帖子,大致上了解了一些问题的原因。其中你对于“你与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位置关系”的说法不同意,认为这是你的问题迟迟不能得到解决的根源。一个开发商牵头组织一个物业公司在法律上没有哪一条做过禁止,所以合法。正如一个家庭孩子长大了可以分家另立门户一个道理,其中在法律上并不承认他们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必须要延续。物业公司的成立意味着他们要履行一个物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没有责任要承担开发商的责任和义务。 就你的问题物业公司既然已经找到故障原因,他们就有责任协助业主找到施工单位来为你维修。这是他们推卸不掉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解决这样的问题往往需要时间,恰恰这个“解决问题的时间”在业主来说实在太漫长了,造成日常生活中的许多不方便和生活质量的下降。 就你各种费用的赔偿问题我觉着你应该掌握尽可能多的证据,例如物业公司查找问题详细过程等等……。根据问题的详细情况,物业公司应该与你一道对施工单位追讨你的损失。(产品尾保期另外有约定的情况除外)。有理不在声高!也许冷静思考以后可以明白一个道理:“物业公司与业主是朋友”。维护业主的权益是一个物业公司应尽的职责。 别总是说这样的话“从头就是一伪劣的房子”。这不是在自己否定自己的眼光吗?房子是你花钱买的,难道说消费水平也有问题吗? 索赔得对象清楚了,离你得到索赔还远吗?
我是南京.1物业管理只负责公共部位维修,特殊约定除外.2你应该看清楚<商品房销售契约>的约定.3再看清楚<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建议你找开发单位.依据<商品房销售契约>的约定办事.
小宝说的没错,开发商不同意,是不能更名的,他是担保人,银行就不会接受你的申请,虽然你没有房产证,你要是收回是可以,但你要赔他钱的,通常是定金的额度,也就是你说的50%,建议:房产下来了再过户,既然卖了就别再浪费精力,另外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如果一年内还不下房产证,在这期间,他定期给你余款,但不可能是全部。你要是反悔,法律是不支持你的,朝阳区有过判例。
委托中介啊,开发商自己还卖不过来呢. 我就在通过中介买房.
高层的话,一般设计的时候是一楼单独排水,要不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如果是10层以下的板楼就是一起排出的,所以如果你买的是高层的话,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既然你在供热期前办理的入住,当然就要承担全年的热费了
如果您想买二手房,考察时以下9个方面必须问清楚: 一、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如占用屋顶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等,阳台是否是业主自己封闭的,这涉及到面积如何计算的问题。 二、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房内的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墙角到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三、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脱皮等明显的问题。 四、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设施。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台的节目;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尴尬;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了天然气;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五、了解装修的状况。原房屋是否已装修,装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了解住宅的内部结构图,包括管线的走向、承重墙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装修。 六、物业管理的水平。水、电、煤、暖的费用如何收取,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交;三表是否出户;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观察公共楼道的整洁程度及布局;小区是否封闭;保安水平怎样,观察一下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责任心;小区绿化工作如何;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务。 七、了解往后居住的费用。水、电、煤、暖的价格;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车位的费用。 八、旧房的历史。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如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九、邻居的组合。好邻居会让你生活愉快。在不同的时间去社区内看人来人往,通过衣着和生活规律判断人的社会层次;拜访上、下、左、右的邻居,了解他们在此居住是否顺心;与居委会或者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 北京链家宝业房地产公司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 当你打算买了的话,象你提到的已首付21万,我觉得你在付款之前,有没有看过房子的房产证户主和收你钱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一致!这是非常关键的,如果是的话尽快过户办理产权!这没太多复杂的。如果没有房产证才是复杂的!
可以查查鹏润家园,一个开发商,肯定也是一个物业管理公司。而且我不喜欢电器,打广告吹价格最低,实际上远不是那么回事。
首先按理买房要看五证,缺一不可买,这说明房地产有问题,但是很多的房子待齐了后都卖完了,这是中国房地产的特色!一般房地产的房款都到最后一笔才给你开发票!当然说没有办好预售手续,由此造成的入住时间延期是否应由开发商承担,这就是房地产商的脱壳知计!总之风险是存在的!你要慎重处理! 风险:房产可能被抵押开发商也可能卷款?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张先生告诉记者,目前金融政策并没有这方面的禁止性规定。张先生认为,如果开发商愿意把客户的还款风险分担到自己身上,并得到贷款银行的同意,“首付分期”这种营销方式是基本可行的。此外他认为,客户选择这种“首付分期”的方式购买住房还是划算的,因为这只对开发商自身回款有压力,对客户来说,风险主要有:交纳第一年首付款加上保证金总金额约10万元左右的房款后,因此期间不能办理产权证,一旦开发商抵押房产又无法还银行贷款可能把房产拍卖。这时,购房人的房款不好追回。但一般情况下,这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很低,而且即使是交纳购房全款的一些楼盘,购房人在未把产权证办理到手之前也面临同样风险。另外一种风险则是开发商有可能卷款。 首付分期房划不划算?账要算清楚? 有业内人士认为,宝星园的做法不过是已经被有关部门所禁止采用的“以租代售”售房方式的翻版而已。他告诉记者,以租代售的付款方式现在被较少的现房项目所采用。具体模式就是:初期客户以租赁的方式使用该房屋,在约定的期限到期后,客户如决定购买该处房屋,先前交付的租金转为购房款;如不购买,双方维持或解除租赁关系。而宝星园推出的“首付分期”在很大程度上就与此类似。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因此根据此项法律的规定,即使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了房屋,也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而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定为无效的交付行为。因此只要房屋未通过验收,无论是否交付都可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来计算违约时间。购房者可以在逾期交付一年内的期间(经对方催告3个月内),行使退房的权利,购房者无论是否退房都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损失。 如果购房者已实际入住,即使房屋未经验收,但是购房者已享受到采暖,所以应支付该费用;反之,购房者未实际入住,实际上购房者未享有采暖,而且这是由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行为而直接导致,即使购房者在合同中约定了该时间段的采暖费由自己来承担,在这种情况下也应该由开发商来支付该笔费用。在房屋交付使用要经过验收这一环节,不是开发企业说了算。如果由于开发企业的责任导致逾期交付,业主还能得到赔偿,并且不用承担相应的采暖费,可一旦选择入住就要自己“埋单”了。
向阳律师答: 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入住条件,属于开发商违约,那么可以拒绝入住并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
我是南京.房屋渗漏保修5年.渗漏带来的直接损失可以依照<商品房买卖契约>约定处理.请注意保留有效证据,比如影像.最好是没有装修前,因为装修原因渗漏,就麻烦了. "谁主张,谁举证.告什么,理什么.民不告,官不理."
已经答应了那就视同你认可开发商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了。恐怕很难索要了
一般来说,基本上房子交付以后如果不入住,物业管理费减半收取的。我也不是很清楚是否有具体相关规定,注:我是在浙江的。
虽然协议没有写上违约是怎么处理,但是只要你签了协议就有约束,你住与不住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你没有履行合同,她反没反悔不重要,重要的是只有这么一件事是有合同的,她就有权利不退你的押金.以后决定事情一定要慎重考虑才做决定.
难道合同上没有逾期上房的处罚规定吗?开发商肯定早想到业主的打算了,你还是算算那头合适再决定。
都推卸责任的话,就找传媒,实在不行,找个律师事务所给他们发个律师函,吓吓他们。前提是你要确定你的屋面没有被你私自修砌或改造过,因为那样的话,输的人就是你了。
到装修网站上去找找吧 可能有参考图<br/>我有一堆相关图纸 但是我自己看不懂 也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br/>可以百度搜 瑞祥佳艺
局部验收,功能验收,设备验收,整体视觉验收。<br/> <br/>水电验收,是随工程预埋时,做隐蔽工程验收,主要看布线合理,和电气走向,强弱电分开,管线型号材料的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施工材料审计。强弱电要做防雷保护,卫生间,厨房要做等电位连接。<br/> <br/>木工验收,木具的材质,工艺等。<br/>瓦工,在做卫生间的时候要做防水验收,砌砖贴的时候是否平整。做墙面时几道工艺,看光照时是否凹陷,不光滑等。<br/> <br/>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看布线是否跟设计时一致,分布合理,安装后的墙面和家具的美观等。<br/> <br/>让客户满意,才有更多生意。
看看住户有没有私改情况,如果没有就需要工程公司包赔损失。
装修工程临近收尾时,装修公司一般会主动开始与业主谈最终结算了。一般情况下,最终结算与早期预算有会一定的差距。多大的差距才算是合理的,要视装修的具体情况而定,业主切记要找懂行的人进行工程验收,然后才能清算工程款项。 <br/> 广州某第三方装修监理公司资深监理师袁工,根据多年工作经验,为大家讲解一下结算中容易出现的陷阱和纠纷。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br/> <br/> 加项价格易生争议 <br/> <br/> 有些装饰公司在前期与客户接触过程中,会通过较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者,而多数消费者对家装工艺不是很了解,仅单纯以公司报价来评价装修公司的价格水平,却忽视了核查整体设计和装修项目。消费者一旦选择这些公司,施工过程中将会产生各种形式的增项,最终的装修费用可能会高于同类公司。 <br/> <br/> 常见的情况还有:装饰公司对于一项工艺仅报人工价格,而不包含材料费用,事先也没说清楚,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材料费用不管是自购还是委托公司购买,消费者都是要另外付费的;或者设计师在前期报价中,故意将一些必要的项目漏项,这样总价款自然就降下来,而施工中,消费者为实现其使用目的,就必须增项,当然也要增加费用;或者还有一些装饰公司报价中的施工内容仅包含部分施工工艺,要完整地实现工艺,就要增项。如刷漆,可能仅报给消费者漆和刷漆的价格,看似低于其他公司,可其中不包括刷漆前的墙面基层处理。另外在水、电路改造施工时,有意延长水、电路管道的长度等等。当施工进行到一程阶段后,有些变更、加项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这就超出了原先合同的规定,变更、加项后如何收费,是结算时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这笔收费需要双方细心结算。 <br/> <br/> 概念混淆多算费用 <br/> <br/> 家装工程有许多专业术语,一些家装公司就利用业主大多是外行,偷换概念,在结算的时候,多算费用。如一家装公司与消费者王先生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其中一项条款是:各种橱柜、低柜、吊柜等高度不足1米的家具均按延米计算,工程量少于1米的按1米计算,超过1米按延米据实计算。消费者大都会这样理解,即不足1米时按1米计算,超过一米就按实际长度算。但情况却不是这样,家装公司的所谓“延米”计算,是不管长度是多少,尾数不足1米时均按1米算。如,王先生的住宅装修结算时,家装公司是这样与他计算的:主卧大衣柜24.7米以25米计、电视柜4.24米以5米计……仅这个“延米”算法装修款就多了1000多元。 <br/> <br/> 提前付费留活要钱 <br/> <br/> 家庭装修合同普遍都有这样的条款:付款方式为,工程开始即付20%-50%,工程过半付总价的60%—95%,剩下的在全部工程完成验收后付清。一些消费者认为双方讲定的装修款,早付晚付差不多,其实不然。业主往往对那些偷工减料的装修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或多半时就可发现,如此时与他们理论,装修公司可能一撤了之,因为他们已经赚够了钱,留下一个半拉子工程让你有苦说不出,而名义上你还欠着他的钱呢,这时候更换施工队伍固然吃亏、找原来的施工队伍等于求人家上门,所以,工程款项的支付要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而定,提前付太多的钱等于把主动权交给施工队伍,导致业主十分被动。 装修监理师袁工建议按“3-3-3-1”支付,最后留10%保修款,入住三个月后支付。 <br/> <br/> 此外,结清所有工程款项前,所有项目的收尾工程一定要完全做好,对于不满意的地方要及时提出来,查找原因,该改的要改,如果是施工队伍造成的过错,该罚的就罚,不然以后再找施工队伍修缮会更加费时费力,也会延误入伙时间。
找设计吧。700的洞口是有附加筋的,既然洞口漏了,附加筋自然也没放,剪力墙这样开孔危险,找设计出方案稳妥的多
先找购房合同。看是不是在保修期限。<br/><br/>之外自己化钱找人重贴呗。就几个小钱<br/><br/>不要急。急要急出病来的。
必须要做的,装饰装修以及玻璃幕墙都属于建设工程,为了业主方使用方便及总包单位的竣工验收,你都需要做出详细的竣工资料,至于竣工资料的深度,你可视你所分包的项目复杂难易及分工合同而定。无论何种职业都应养成利他的职业习惯。
我觉得弊大<br/>第一,任何样板间都是以表面功夫为基本,而我们要做的房子是一个长期的,内部没有处理好,那么也用不住<br/>第二,便宜我是承认的,但是我不相信装修公司会没有利润,天下没有人做没有利润的事情,更不要说生意<br/>第三,样板间要让人家参观的,天天让人家参观或者没事就会有人来看,对于生活是一种相当大的影响
听所银座家居和财富广场没谈拢,银座家居可能从新选址
排风道分主副烟风道,住户的油烟是先排到自己家的副烟道里面,在排到主烟道内通向楼顶排出的的,你不需要怕别人家的油会流到你家。<br/>小鸟掉进去那就更不可能了。
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