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
找媒体曝光即可,前几天一位鹤岗市的50年代全国闻名的学习榜样-救火英雄,现在是一个老太太,企业破产后住在一个破烂的小房子,被香港的凤凰卫视曝光后政府马上解决住房合医疗待遇。
你好! 因为是临时住,那么有几点建议: 1.卫生间、卧室还是按标准来,因为床以后可以搬走,尽量多一些活动的家具。 2.厨房可以叫装饰公司做,这样比买便宜不少,以后出租档次也不算差。 3.客厅与卧室基本就用复合地板,便宜又实用。 4.不建议做电视墙和固定的电视地台,因为这样占用面积,就用软装饰来解决,电视柜就买成品。这样以后出租改动就有空间也方便。 5.墙壁不要用很多的颜色,采用白色最好,但窗帘可以选择好的。 6.门、窗套不要白色,因为以后出租不利于保养。
如果写双方名字的话,那么你的男友必须在中国境内有合法的收入并且可以开具收入证明,因为银行会要求房产的所有人均为共同还款人。 但是现在并不是所有的银行均开展涉外的贷款业务,具体的你可以将你男友的收入状况、收入性质等资料发到我的邮箱,我帮你分析如何贷款比较合适。 xdhgood@
这得看你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补充协议是怎么签的了(总房款都包括什么费用,不包括什么费用),一般需要缴: 1、契税(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一次性付款的客户自己交到房管局,开发商一般不代收,除非需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 2、公共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 3、产权登记费(也就是房产证工本费,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 4、抵押登记费(只有贷款的缴,一次性付款的不用交,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 5、印花税(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 6、实际面积比预售面积大了还是小了,正负在3%之内的据实结算房款,多退少补。 7、物业费(一般是预缴半年的,物业公司收的)。 8、暖气费(如果是现在交钥匙就要收暖气费了,物业公司代热力公司收的)。 9、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视费(一般是预收一年的收视费,物业公司代有线电视台收的)。 10、预收电费和楼道公用电费(物业公司代收的)。 11、装修押金(物业公司押的,待装修之后会退给业主的,是为了更好的保证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12、有的可能还会收暖气集资费和煤气集资费(开发商收的)。 目前就想到这么多了,我买房时缴的1-11项,第12项是总房款中包括的。 你说的水电户费是用水用电预缴的费用还是水电集资费,如果是预缴的费用还好说(但也够高的),要是集资费就太不合理了.(你看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是否有水、电、暖入住时达到使用条件这一项。
你好! 实际上由于你的餐厅客厅比较大,用酒红色是可以成立的。现在的杏红色如果不喜欢,有两种颜色做推荐: 1.酒红色,这实际是红中带黑的颜色,本身做电视墙就不错,而且没有红色给人的强烈刺激,注意到客厅光线不错,用它也不会有压抑感。 2.橙红色,就是比杏红色更深一些、再偏黄一些的颜色,用这做电视背景的也很多。 3.更改后家具颜色可能要有所变化。
没啥问题,先看看他原来的地砖是否水平,;还有点注意:地砖下的水泥过长时间容易出现"空鼓"现象,与当年施工质量有关,所以一般过些年有的地砖会踩着有空响;建议:1.用木锤(泥工用的)敲,看有无空响,我也是看工人这样做的;2.如果你是对生活要求追求完美的,就不要用他的地砖:如果你肯将就,就铺-那种白泡沫塑料垫+复合地板(按要求铺装)即可
500元水电周转金的收据是谁开的? 找它。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由于购房人和开发商在房地产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以及在买卖中地位的不平等,购房者明显处于劣势。如果不幸遇上不法开发商,或房屋建筑出现未曾预料到的问题,纠纷就在所难免。一般来说,合同中容易发生纠纷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房时间 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房产销售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是否明确,这一点购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种含义。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水灾、战争等。"依照此法,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不可抗力"的约定应该说是正确的。但实际在房产交易中,现在有一些发展商却将此条款进行了延伸、扩张。比如有的合同对"不可抗力"做了如下的注解: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它事故,及售房方所不能控制的其它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约定显然是卖方对自己的免责范围过于宽松,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因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失误修改方案延误工期、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房屋面积 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一般是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有误差的,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这个范围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双方一旦约定了房屋面积误差范围后,发展商就应严格遵守。如果误差超出约定的范围,实际上就是发展商违约,没有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因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因此,如果销售方所交房屋超过双方约定的面积误差范围,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 在房屋面积条款上可约定: (1)房屋竣工后,如本合同约定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3%以内的,不再结算;误差超过3%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房屋竣工后,如本合同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甲、乙双方按销售价格进行结算;误差超过3%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负责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购房人同意接受的,面积误差超过3%以上的部分购房人不支付购房款。 (三)质量问题 目前房屋质量问题在期房交易合同中较为多见,由于房屋作为商品,特点是购买期较长,交易过程中各种手续繁琐,与其相关的因素错综复杂,特别是购买预售的期房,这种复杂的因素往往使购房者在签约购买房屋时难以辨清所购商品的虚实,而只有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潜藏在交易中的矛盾才纷纷显露了出来,结果给购买者带来许多麻烦,甚至造成较大的利益损失。 在目前出现的纠纷之中,由于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与开发单位产生矛盾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这其中又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开发商的宣传承诺与实际交付使用的房屋质量相去甚远而造成的。 按照规范的操作方式,建筑质量的宣传内容应在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体现。建筑质量的问题是一个较为特殊的问题,现有的法规对建筑质量的管理主要是针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而施工单位的建筑质量好坏,又不是以发展商是否接受为准,而以质检站的质检结果为准。可是按通常的惯例,质检结果一般只是针对工程主体所下的结论,一些购房者认为的细节性的问题,并不包含在质检的内容当中。因此质量好坏并不能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说清。 一般而言购房者对建筑质量的反映主要集中在装修、格局的变化;水、电、气、管线的通畅;门、窗、家具瑕疵等问题上,而这些问题是否能被认为是质量问题,绝非是一个质检证明就能说得清楚的。因此要解决这类的问题,购房合同是最有效的武器。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质量要求白纸黑字写清楚,决不可仅凭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或口头承诺来作依据。 (四)违约条款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有些商品房开发商或代理商会列出许多有关买方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而千方百计避开卖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虽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但有关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之约定是不公平不对等的,对买方极为不利。因此,在与卖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买方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卖方的违约责任,并争取双方违约责任的公平和对等。 比如,有的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合同对买卖双方违约责任是这样约定的:"买方逾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向卖方偿付违约金,买方付款逾期20日,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卖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交付房屋逾期180日,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显然,在上述条款中,关于卖方违约的表述不完整,关于买卖双方违约的责任不对等。 在商品房买卖中,作为卖方,不但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而且应按合同约定的条件(面积、位置、装修标准、《工程质量核验书》等)交付房屋。因此,上述有关卖方违约的完整表述应是:"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如期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另外,既然在买方逾期20日时,卖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买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那么也应规定"在卖方逾期20日(不应是180日)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和房价款",才算公平、对等。 此外,"卖方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房价款"的条款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五)物业管理 在签定物业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其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或对购房者有欺骗行为。目前,在签定物业合同中,应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入住新的居住地,第一次签定物业管理合同的期限最长应为二年,二年后,购房者应组成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挑选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委托其对物业进行管理。 2.签定物业合同之前,应明确所购物业的类型,是公寓,还是住宅(住宅又分为甲级住宅、乙级住宅、普通住宅等),不同类型的物业,有不同的管理标准、收费标准。 3. 有些收费项目是超前征收,违反有关的规定。如有的小区的有线电视尚未接通,却收取费用;有的物业承诺安装可视对讲门铃,尚未安装就提前收费等。 4.有的费用未获批准,就被先执行。物业公司的某些费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可收取。有的物业公司在审批尚未通过时,提前收取,也是不对的。 5.巧立名目的各种费用。有的物业公司为了多收费,巧立各种名目,如装修配合费等。这些都是物价部门和相关部门所禁止的。 消费者在签定物业合同时,应对照物业收费标准仔细核对。标准中没有的收费项目,可要求对方出示有关部门的文件,否则有权拒交。 要了解更多问题可浏览我的博客:
把厨房和卫生间改为一个门洞进出,卫生间里做一个蹲厕足矣。东卧西墙预留65cm的宽度后做门。下面提三种意见: 1、西卧的房门不改。客厅的西北角做书房,东西宽度不要超过2m。书房以西做客厅,电视在西墙边放。书房与客厅不隔开,沙发L型摆放。客厅西南放餐桌。 2、基本上同上一种办法,只是餐厅和书房对调,电视放在北墙。 3、如图示意。西卧北墙打掉,这间卧室作客厅。原客厅分别隔出卧室、书房和餐厅。 4、再加一种意见,附上新图。
看你们的租赁合同就此事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本着"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让各家租赁公司共同承担是没有错的。
我和“我是di1000菜”的1~4的想法一至。不再多说,说说我的其它想法如下:1“楼下那间小卧室和卫生间层高都有二层高”,对,你不可能就让它那么高,也得吊个平顶,必需用巢钢与墙面预留钢头相焊接,再在上面铺上大芯板,下面石膏板,好刮腻子。卫生间不用这么吊,上面直接吊塑钢板或铝扣板,这小卧室非得这么吊,但留个活门能上去,上面放些不常用的物品,这不就能解决你的一部分储藏空间嘛。 2上面的露台用作休闲用,但地砖铺得不能太深色,用米白色为佳。 3门窗色用清油的话,应用暧色调,父母在不适合用黑胡桃那么深的,用的话显得对老人家不尊敬,如果你喜欢浅色,白枫比较高雅,但花钱多,要不你选择红胡桃上色漆[色漆是一种调配好色的聚脂清漆,华润牌可靠,天津都是家具厂用的多,用好的油工能干,必需喷漆] 4我建义你好好把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搞清楚,好动结构。你买房的图应有标记,你去问问开发商。要不思路无从下手 就说那么点,你要有好的思路,发到我的邮箱,我的设计一定能使你满意。
事实上除了一部分的专业是完全针对房地产的专业以外,房地产业内的从业人员大多都是专业不对口的。土建算是比较对应的专业了。
致民路有两个楼盘,一个叫摩卡.筑,另一个记不清名字,两个楼盘在一起,可以去看看,售价在5500元/平左右;二环路往红牌楼方向有个新希望集团开发的小户型,叫"MINI港"吧;在科华北路附近就没有新开楼盘了,你可以到附近中介了解看看有没有转让,附近的"SOHO"、“棕北国际”、“樱花假日”都有小户型,应该有转让的。
斜屋顶的房子里睡觉会影响睡眠质量,因为不规则,心里上已经有影响了,这种斜屋顶的房子室内风的流动不平均,其实就是风水上的事了,这种情况出现在跃层和阁楼的多,要据具体情形,作造形掩饰,效果要好点,我对斜屋顶的室内改作平顶,改作流线形,规则了,看了就有一种美感了。 一点拙见,供你参考
首先你要注意保留和收集证据,其次你可以再拿到充足的证据之后到法院起诉!你肯定获胜!我的一个熟人就胜了!所以你不必急在一时,等入住了在起诉也不晚啊!当然到时候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没产证是没法办贷款的 可以先签合同付定金入住等他产证下来再正式办手续 最好找中介办 税同楼上
要交的!但是可以把4各月的共暖气总费拆分为每天多少前 再算出入住日到3.15停暖日的时间段,从而计算你应交的具体钱数!
其实真正交房你是看不到这么多文件的,只要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即说明工程经过了政府质监部门验收。其他像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都是房地产自己造的,怎么会没有?其它那些验收证书是要在验收前报到质监部门的,你根本看不到。在青岛地区,出了竣工备案证明外,还需要进行综合验收。 <br/>有了哪些文件,也未必能保证不出问题。主要还是看你自己的房子会不会出问题好了
现在来回答好像晚了点。。<br/>悦恒君铂国际位于江宁开发区双龙大道以东,胜太路以北,总占地面积1020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混合用地。规划显示,本项目由一栋综合楼和一栋住宅楼组成,其中综合楼内小公寓和住宅的总建筑面积近3万平米。<br/>项目紧邻岔路口,靠近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周边有148、116、大同线、盛东线、景福线、盛中线、区1路、区10路、夜2路等公交路线,出行方便;周边有同曦假日百货、欧尚超市、胜太路商业街等配套,生活设施齐全。<br/>悦恒君铂位于江宁开发区双龙大道以东,胜太路以北,总占地面积1020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混合用地。规划显示,本项目由一栋综合楼和一栋住宅楼组成,其中综合楼内小公寓和住宅的总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br/>悦恒君铂紧邻胜太路,靠近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周边有148、116、大同线、盛东线、景福线、盛中线、区1路、区10路、夜2路等公交路线,出行方便;周边有同曦假日百货、欧尚超市、胜太路商业街等配套,生活设施齐全。<br/>住宅楼栋为11 1的小高层,顶层11楼为跃层。共80多套房源,户型面积80-240平米。2013年年底毛坯交付。<br/>综合楼栋为27层高层,分三个部分。1-4层为商铺;5-24层为精装公寓,共220套左右,面积45-115平米;25-27层为办公,27层为开发商自持。中间公寓部分预计2014年5月精装交付。<br/>信息来自365.
市住建委,请作为。达不到交房标准的坚决不能通过验收,如强行通过,非要媒体曝光或上访才行吗?
不合理!看看你跟物业签订的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明确约定日期的话按照拿钥匙办理收房手续后的时间纳物业费1
你和开发商签订的选房协议相当于房屋的认购协议,并不是正式的购房合同。按照协议交纳的选房金性质类似与定金,根据定金规则,开发商不履行导致合同不能成立的,负有双倍返还的责任。<br/>以上意见,供参考。具体适用还需要看协议中的具体条款的约定。
你要清楚他们两个概念的意思:<br/> 1、房屋竣工面积是指房屋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入住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 (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总和。房屋竣工面积是从房屋外墙线算起的各层平面面积的总和,包括房屋结构(如柱、墙)占用的面积和地下室面积。多层建筑按各自然层面积总和计算,包括房屋内的楼隔层,突出墙面的眺望间、门斗、有柱雨罩的面积。不包括突出墙面结构的构件、艺术装饰等所占的面积,如台阶等。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它是反映建筑生产成果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考核基本建设投资效果的依据之一。<br/> 2、规容积率则是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地块周边条件和政府规划要求,同时考虑开发单位建设要求等因素对该地块建设面积的最后审批。没有特殊变化,一般不会变动。<br/> 所以不能低的!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开发商跑了政府还在对吧,是政府找来的开发商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盖房子的,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直接找政府,不行就上访!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最好不要买<br/>首先,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屋的管理非常混乱,有的是未批先建、有的非法占地、有的违返规划,因此,不排除该建筑就是违章建筑。即使是合法的建筑,到时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也存在法律障碍,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没有办理国有出让土地之前不让过户。所以,你买房要付首付款,还要装修,到时候办不了证时,老板收了钱走人了事,你就惨了。如果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拆除了,你的损失就更大了,所以,请你三思而行。最好多花点钱去买放心的商品房吧
如果是在 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有对被征收人有奖励和补助的政策条款,各地政府 依据该法规在制定实施细则时都有最低补偿条款,这就是对住房困难户的一种补助,通常规定如果被征收人的唯一住房并且实际居住的,如果面积较小补偿金额不多少万元的,可以补足到一定数额,如选择产权调换也可以安置一个最小户型的房屋,通常是在50平方左右。
房产证办理,是依据修建住房之前,开发商在房管和城建部门的备案资料来办理,楼层,面积,朝向,等,都有备案登记,不能更改!<br/>所以,你说的一个房产证,不可能给你弄成两套住房的房产证、。
这都是什么费啊,评估费一般贷款买房都有,安检费是什么费,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