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执行、定向使用的性质。2002年3月修改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指出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与个人的户口和档案都没有直接关系,所有《条例》中包含的单位都应为其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当职工转换工作单位之后,在新单位一般会有试用期。按照公积金归集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处于试用期的职工,单位可不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待职工转为正式职工后,由单位补缴该职工试用期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聘用职工超过6个月的,无论职工仍处于试用期还是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都须为其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新单位没有为自己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向管理部门提出来,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一般来说开发商的房产都可以办理,但是二手房很难办理。因为二手房需要在产权过户之后一到三个月左右原来业主才能拿到银行交付的剩余款项,所以业主方面不予配合。此外,高档住宅以及别墅等也不允许使用公积金,因为公积金属于福利,购买高档住宅甚至豪宅的属于“有钱人”,是不享受该项社会福利的
A市民查询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个人购房贷款更方便了。此次开通社保卡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和贷款服务,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市政府建设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事实项目,支持社保卡工程进入大规模应用、完善社保卡用卡环境的重要措施b从1月1日开始,上海市民通过自己的手机就可以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继开通住房公积金声讯查询电话 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站( ),又推出了用手机短信息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新方法。市民可以在手机上看到自己的公积金基本/补充账户余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和基本/补充公积金每月账户明细账。C去社会保险中心查询机上输入你的卡号或名字密码就可以查看
不行,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 可以夫妻双方共同以公积金还款。 公证的作用是确认未结婚前,这套住房的权属究竟属谁。如果是婚后共同购房,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能分别贷,要验结婚证的。而且未还清之前,不能以这种方式买第二套房。但夫妻双方的公积金都可以分别取出来(半年取一次)。
至少缴纳半年的公积金可以贷款,不到半年不可以贷款。
可以,贷款额和年限主要由你的月缴存额决定
可以办理! 首先你要告知开发商,再和银行协商(因为商贷办理完以后要取消有一定的违约金),然后去房管局先重新以公积金的贷款方式重新签一份合同,但是公积金的首付款是30%.或者全部把你个人的公积金取出去还商贷(凭购房合同可取出公积金),这样你可以减少贷款金额,可少付银行利息!
有产权过户费,交易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工本费等合计约23000元.办理按揭的代办费,公证费,保险费等约8000元.分项的具体税率等记不清了,但是,我不久前在广州买的二手房总价约54万,其他总费用应该和你的55万房价的费用差不多.仅供参考.
当然没问题。特别是在如果你预计会提前还款的情况下,采用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比较划算(提前的越早越划算),因为根据银行按揭利息先还的还款原则前期每月还款额中利息占比较大,特别是等额本息方式前两年的利息占每月还款额的95%—85%。另等额本金法由于每月归还的本金数量一致,计算的总利息比等额本息方式的总利息少(因为占用银行的贷款即本金不但从数量还是时间上算都要少,故利息会少,二者利息计算方式是一致的)。但唯一不好的是采用等额本金方式还款前期的还款压力比等额本息的方式要大。当然,采用哪种方式还款还是要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定。
首先你的这个想法是好的但是是不能成立的.是不现实的. 住房公积金不象社会保险你愿投入多少就多少.它是结合你收入按一定的比例上缴的.也就是说公积金的多少是根据你对国家贡献的大小来决定的.相对来说你的工资越高公积金就越多. 公积金个人帐号每人在全国只有一个. 注意的是你每月缴费84而公司也交84是不合理的.公司给你上缴的费用应该比你多.比例的多少你可以登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网站.
你是找房屋中介代办呢还是买的新房直接从开发商处代办.中间的费用差距很大的. 还有你的贷款年限是多少呢? 以贷款10万贷款年限15年来计算吧.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用900元左右. 由此而来你可以推算出你将所花费的费用了.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