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在质量保修期内,有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外,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你可以在你们当地的一些房产信息发布 交易的网上发布自己的房子的信息啊 没必要去中介的 在介绍中详细的介绍一下自己的房子 尤其是优势 优点 留下你的联系方式 相信会有很多人会对你的房子感兴趣的
王立宏律师答:你的问题关键要看未按期办理入住手续是谁的责任造成。如果是由于不具备入住条件未办理入住,则你不用承担三年的物业费。如果是由于你单方面的原因未办理入住手续,则你应该补交三年的物业费。
王立宏律师答:应该先进行验房再办理各种入住手续。
李玲律师:就您所述的情况来看,房屋在层高方面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因为房屋内部的分割是装修的行为,但请核实开发商的房屋交付状况与其合同约定状况或是其承诺或宣传的状况的不符之处,核实后可以要求开发商整改并赔偿相应损失.
应该你到现在也没有交清所有房款吧。 如果交清房款,应该立刻拿到合同的。否则房产公司确实有较大责任 但是,应该你交的是定金,那么也许交房前才签合同,这也确实有可能
到质量监督局,请他们进行检测,然后会给你出具证明.如果真有问题,可以拿证明向施工方索赔.
程程说得对,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这代表土地己经抵押给银行啦!!如果土地使用证迟迟拿不下来,小心变成烂尾楼,这年头开发商为了赚钱这种骗子太多了,真是防不慎防,所以买房最好到一些有规模的最好是以前开发过房产的楼盘购买,才有安保性!!
提供的信息太少,无法回答这样的比较复杂的问题。孟律师的回答很中肯
一次性交了全款可以自己办,直接到房管局办就行了。但好象不是很快,我的从递资料到拿到房产证用了差不多半年。具体时间和开发商递交项目资料的速度有关。
我的意见是开发商不能以你未交多出来的房屋面积的价款为理由,拒绝为你办理房产证,因办证是开发商需履行的义务,但如果按合同约定多出来的房屋面积价款应由你支付的话,你也应缴纳该款项,你可以跟开发商协商看如何交纳款项和办证,真的协商不成的,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办证义务和支付迟延办证的违约金,但可能开发商会反诉要求你承担多出面积的房价款。
其实在冬季交收的新楼只需把屋内的门窗打开一段时间(半个月至一个月左右), 尽可能让屋内空气流通就已经足够了. 其实物业公司这样的要求(必须交纳采暖费),本人就觉得很不合理.
我现在也是为这件事情发愁,打过几个电话但说法不一。个人认为物业费要交采暖费可不交,可物业说,不用也要交,后来才知道物业和供热单位有协议并且在暖气费中有提成。如果再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我还是决定不交暖气费,如果供暖公司答复也是一样不使用也要交费的话,我就等着他们以欠费的名义停止给我供暖。这效果对咱来说是一样(没交暖气费),对供暖公司来说就不一样了,他们既没收到暖气费也浪费他们的能源。在供暖协议里写到:如住户不能按时交纳采暖费,供暖公司有权停止供暖。(我正等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