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甲方为房管局,房管局是政府职能部门不属于经营单位。你公司不论是代建还是自建均为经营行为,纳税主体。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br/>1、施工组织设计有关验算数据;<br/>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br/>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你好<br/> 1、你们协议第一条明确约定“置换后乙方一楼仍为门面房,二楼置换为一楼的卧室和卫生间”,所以,门面房和卧室、卫生间都应在一楼,甲方解释57.78平米和一楼没有关系,明显是故意曲解,应当按照一般的文义进行解释。<br/> 2、关于把边第一家,由于当时是口头约定,虽然你进行了录音,但是录音证据一旦对方不认可,很难作为证据使用,所以,你要求把边第一家的安置房,这个支持的可能性较小。<br/> 3、由于合同中约定了“甲方不在负担乙方的门面租赁费、租房费、搬迁费等任何费用”,所以应当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开始计算租金损失,也就是从2010年10月份开始计算。由于是政府违约,所以,租金损失应当由政府承担。<br/> 综上,我认为你要求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一楼的87.48平米置换房加57.78平米的卧室卫生间,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较大,要求安置在把边位置可能较小,要求甲方支付租金损失应该也能得到法院支持。<br/>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不算。遇拆迁签订房屋赔偿或安置、附属物补偿协议后,必须向负责拆迁部门交出有关房地产的证书和钥匙,才算交房。
首先应该到规划部门去申诉,如果没人管,可以到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他们是明显违规的,虽然已验收但是不符合程序的。
收房完全看买方的意思 <br/>早晚都得拆迁的东西不需要你来过问 开发商比你着急 <br/>你就看看手续是否齐全 房屋质量问题 就可以收房了
我不经常在家就算回来也是待不了几天就走了! <br/> <br/> <br/>老兄,忍忍吧,反正也不长住。现在地皮这么贵,能有个2层小楼已经不错了。还要求这么高。 <br/> <br/>若把他们弄急了,小心他们拆你的房子。因为你的房子估计也没国土资源局批文,是村上给你的用地许可或者祖上留下来的吧?这些现在都站不住脚。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你说的情况确实存在,但要确认房子能不能买,还是得自己亲自去看看。最近降价原因大概是资金链周转问题,国家调控起效了,还有就是中天集团的未来方舟项目也在搞活动,价格也大概是三千八左右。
您好,在建设部以建住房[2002]251号文发布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考核标准》中的第6条规定了:“对不具备发证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其他遗留问题,采取公示等有效手段,配合其他职能部门督促责任人完善有关手续”,将妥善处理这类问题作为衡量登记机关管理水平的一项标准。
如果主合同上写明绿化地带而没做就交房,就算房产商违约,可以拿主合同找房产商退回房款。(违反合同法)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注意合同签清楚,最好到交易所办理,现在都有标准合同,交易所备案后交钱,最好由交易所开具缴费凭证。但要注意现在交了钱,房屋过了户后拿不到钥匙的情况是有的,因此最好过户交钱交钥匙一起办理。
根据我的经验,南北通透最好 双南通风只能靠门与卧室 东向--只有早上有阳光,阴天是最惨的 西向--夏天很热,西晒,太阳最毒的时候才能晒到屋里 北向- 一年四季都是那么凉快,就是看不到太阳,多数人最不喜欢的朝向 以上还有地域性差异,比如刮风、等 价格是从上到下依次递减的,您可以参考一下~~
应该是契税吧,建议你再跟开发商确认一下。因为你买的一手房,办理产权证要交的是契税、产权登记费、图纸费、印花税,他项权利登记费,没有过户费的。
如果室内阳光充足,用紫色还行 如果阳光不充足,还是用深粉红吧 还是要根据个人喜好~~
您现在是否已经交出需要拆迁的房屋?如果没有,那先住着 如果交出去了,新房或者是拆迁款是否已经给您?如果没有 您可以到您房屋所属的拆迁办咨询一下 如果不行,给国土局打电话咨询 再不行,给市长办公室打电话 不要太着急,这样的事只能耐心等待,除非贪污人员已经被查清楚了
注意的环节主要的就是房子的产权是不是明晰,有无抵押.交易的时候要交纳契税和印花税.如果这个房子在5年之内出售的话还要交纳5.5%的营业税.
正规的装修公司都有装修设计师。如果你住的城市较小的话可能没有。你找我的一个朋友帮忙吧,他是搞平面设计的,他 。请他帮你设计,估计还不收你的设计费。不过我建议你还是找正规的装修公司。
1、让物业公司给解决,让他们处理或者说让他们找开发商。 2、给物业和开发商施加压力。如:给他们曝光,去物业主管部门投诉物业公司。 3、直接找开发单位的负责人。
请你原谅我得直白:你的责任。 1、你的房子,你没监管好。 2、没人你又没做任何防范。(防火、防盗、防漏水) 3、没人不是理由,不经常来检查时你的失职。法律上叫“渎职罪”(说大了)。 因为这事我赔过人家钱了。我是深有体会。
不动产早晚都会升值,特别是目前昆明房价与全国房价差很大,而且这里的气候宜人,更是有利于外地人来此定居。如果不是急着用钱,我劝你还是先租,再等好时机卖掉。
上面的朋友回答相当详细,可参照其答案.我补充点点哈: 1、业主管道的保修期是两年,而不是一年,但都过了保修期哈; 2、我也认为客厅不应有管道。如果客厅没有管道的话,漏水可能是其它地方漏水,通过电线管槽漏水到楼下。 3、如果不是上面的朋友说的第3种情况,就该你出全部费用了。但你可以请别公司维修,费用可能要低些。 4、不论是物业维修还是你自己找人修,必须先签合同,最好规定“?元包修好水管,并修复房子”,而不论问题是否是现在的地方。因我的经验来说,漏水的那个点的水管不一定漏水。免得到时到处敲烂还没找到问题,费用增加,别人还不干了,你家就惨了。 5、最好找外面的维修单位估个价,但是还是找物业维修,你心里有底好讲价三。如果他们真没整好又不整了的话,你就拍照保存相关证据,恢复房子继续住,而且不交物管费。 6、但楼下的住户就惨了,你也要作好吵架的准备,但最好不要吵,你都那么配合了,把矛盾对准物管三。 上帝保佑你们,问题简单,迅速解决。
现在正是多雨季节,装修之前,在下雨后要到新房去看一看,检查一下门窗四周,墙面有没有渗漏的痕迹。如有渗漏,赶快找管理处联系开发商或建筑公司返修,如果没有渗漏,只要装修时不乱敲乱凿,如开槽、挖洞等,墙面在3-5年之内不会渗漏。防水保修期是5年,就是说在5年之内,只要你未损坏房屋结构,外墙、顶棚有渗漏,开发商负责。几年之后,如果外墙有渗漏,也只能在墙外维修。
浙大紫金港旁边的望月 有很多房子出租的,可以去浙大的88上看看
要看看结构的图纸,如果是预制板的凹阳台,由两边的墙体承重,矮墙就可以拆,如果是悬挑的阳台,就不可以拆,否则阳台会开裂或者掉下去。如果是现浇楼板,阳台下边有挑梁的话也可以拆,总之要找结构工程师看一看具体情况。
你可以向开发商主张索赔,对供水问题产生的影响进行赔偿,并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解决此问题,合同上有注明。 但是退房的难度好像大了些,不太容易做到,就算退了,你为此付出的时间&精力也是很大的。还是协商解决吧,但你可以通过媒体对开发商制造舆论压力,协助解决问题。
小区是否通燃气和物业公司没有直接的关系,只要你享受物业公司的服务就要缴纳费用,没有通燃气,可以在已经缴纳燃气开户费的情况下找燃气公司理论,和其它人没有关系。如果是开发商代收的可以找开发商理论。
坚决不能买,高压线离居住区至少在100米以上.他有什么许可证也不能信,花钱什么都能买的来.
房产所有权是以产权证上的权利人为认定的 即房屋产权所有人是你母亲 其他的权利都是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权利,除非你父母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进行财产分割 无论如何,目前与你没有直接关系,除非权利人进行赠与并已过户
如果有这样的政策的话你应该去房管局取得免税单,那样就可以在1年内再购买新房获得相同面积的契税减免了。如果没有这个政策仅凭协议应该是不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