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设想成立一个小公司,承揽验房、装修监理、房产咨询等,没有考虑设计,因为我认为设计太牵掣精力,而我是想业余干的。我得打算是先找好合作伙伴,不必太多,三四个人就可以。至于收费,我考虑按平方米来算,验房2元、装修监理5元,咨询免费,上门咨询50元/次。
验房大攻略 交房资格 需单体验收备案 许多购房者经常有这样的困惑:开发商都开始交房了,可是小区的道路还在施工,绿化还没做好,公建设施还未启用,有的甚至还没有通水通电。这样的房子能交给业主入住吗?开发商究竟开发建设到什么程度才有资格交房? 记者通过福州几家在售楼盘的开发商了解到,目前,福州大多数楼盘只要经过单体验收合格即可交房,也就是说,开发商交房的资格条件只有一个:单体验收合格。 福州交房的“门槛”是不是如开发商所言如此之低?记者从省建设厅有关部门了解到,关于开发商的交房条件,我国至今还没有哪一部法律法规对此做出非常详细的规定,各地的做法和标准也不尽相同,最近福建省正着手酝酿出台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予以规范。 既然交房条件详细规定未出台,是不是就意味着开发商可以随意交房?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刘国田主任律师认为,尽管福州目前还没有具体的交房标准,但是,从相关的法律法规看,建筑单体经过竣工验收且经有关部门备案,是开发商交房的资格底线。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我国目前规定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不管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建设单位交房时都应提供。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同时,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单体必须经过消防验收,才能交付使用。另外,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因此,提供“两书”也是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 刘国田提醒,对于具体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加以约定,如将公共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包括水、电、煤气、宽带、有线、安防、绿化、道路、电梯等)作为交付使用的条件,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时的违约责任。 交接程序 先验房后办手续 据记者了解,福州目前开发商和业主的入住交接程序大致相同,一般分以下几个步骤: 预检整改。在还没有与业主交接前,开发商一般会委派工程部、客服部、物业公司组成内部验房团,对即将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子进行预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经过预检后,开发商将钥匙移交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安排业主验房。 寄发通知。开发公司售楼部一般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寄发《入住通知书》或《入伙通知书》等交房通知,有的同时还打电话通知业主。此时,业主最好要按约前往。因为合同中一般约定,如果业主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前去验房,视同同意交接。如果无故不交接,有的开发商还将从合同约定的交接日起,按日收取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的保管费。业主如遇出差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前往,最好书面通知发展商,并说明原因。 确认身份。业主应该根据入住通知书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售楼部确认身份,并联系验收交接事宜。这些资料一般包括:入住通知书、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照片(物业建档客户资料用)。如果委托他人验房,被委托人在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同时,还需出具业主的《授权委托书》。 验房移交。物业公司指派一名相关人员陪同业主现场验房,若验收合格,业主须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须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业主应将不足事项明确记录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可暂不办理入住手续,再次交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但一般不应超过30天。 提示:目前有些开发商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往往让业主先交费用及其他手续后再验房,给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 纠纷处理 及时索赔或解约 如果开发商在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交房,业主该怎么办?刘国田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购房者往往没有及时采取行动,有的还天真地认为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而交房是违约行为,开发商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但现实完全不是那 ·玉兰油蛋白乳液白滑面膜低价49元 ·省钱新办法乐家通VIP卡为你省钱! 么回事。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如果购房者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对开发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销权或索赔权。 对于合同撤销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目前法官通常会认定购房人收房就是购房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具体到房地产纠纷,根据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条中的三个月和一年这两个期间均属于除斥期间(不因任何理由中断和延长的期限),它们是不变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只要期限届满,解约权人不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即归于消灭。 通俗地讲,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购房人开始享有法定解约权,同时,从该日起的解约权也进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如果购房人在除斥期间过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购房人享有解约权之日起的一年内,开发商催告购房人行使解约权,则购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应行使解约权,过了三个月购房人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购房人除了享有上述逾期交房的解约权外,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地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对于开发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购房人如对开发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开发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效。
小北路/豪贤路/应元路/都可以去看看. 不过,自己去找应该比较难,应该去一些大型的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公司问一下.
建议买在女孩子上班近的地方,如果是张江还好,价格可以买到,但如果是陆架嘴的话,这个价格难买称心的!陆架嘴地块贵,即使10年以上的也要差不多1W以上啊
购买一套商品房: 需契税(登记价的1.5%,这是144平方以下的,144平米以一的,就是登记价的3%), 印花税(登记价的0.05%) 交易费(3元/平方) 这三项是国土局收的 如做按揭还需要交评估费300,抵押登记费100,查档费50,贴花5元. 以上是在深圳购房,所需要交的.
房地产经济方面的书籍都有有关的内容。据我所知一般的房地产网站都没有你想要的内容。不过要做发展项目的预算还是不太困难的,一般房地产公司开发部的职员可能都会。如果需要,可以请人帮忙。
建议您到当地建委下设的建筑书店或者定额站去购买。不过,这种东西不是专业人士,一般是看不懂的。
您计划开办的公司需要建设部门的批准文件.步骤:以省级公司为例. 1.到省工商局和建设厅或建委咨询办公司所需资料; 2.到工商局申请名称; 3.到建设部门申请批准文件; 4.将资料交工商局办营业执照.
.........您最好能给出您所在的地区,材料价格差异比较大~ 就您目前给出的资料,要做预算基本很难,做个概算还成~
谢谢你的信任。 你的定金可能要不回来了。 我曾在爱问中回答和提醒过网友,装修公司没有免费的午餐,要了定金后才给设计。他们通常是用这手段套牢消费者。甚至在合同讨论项目中,消费者碍于这个定金也不得不就范。 我认为,如果你找的这个队伍的确不错,算下来价格远低于装修公司。就可以宁愿违约损失这500元。 你现在找的这个队伍,建议你对管理费一项再次砍价。要求算5%。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砖混结构:300-350元/平方,指建筑成本,框架结构:450元/平方左右
你买的是二手楼吧,如果是新楼就不用了。过户费用其实主要是控制某些人炒楼,你买别人的房子时最好要跟卖家商量这笔费用到底谁付,再考虑买不买
你的想法不错,其实以后的发展趋势就像你说得那样,到时候国家会把户口限制的问题给取消的,让我们一起等待吧
二手房的贷款还牵扯到评估值的问题,首付是评估值的30%,买卖的时候还要补足评估值与房产实际销售价格的差值。 假如:房价50万,评估值是45万(评估值是根据位置、建筑年代、朝向等等综合因素的出来的数字,一般都会比市场价值低) 首付额度是45*0.3=13.5万 加之评估值与实际销售价格的差:13.5+(50-45)=18.5万 加之交易产生的最基本的费用和贷款的费用:契税+印花税=500000*(1.5%+0.05%)+3000=10750元 我认为您可以买50万左右的二手房。
在河北、山东、京津一带基本每平方米土建600~800元(条形基础)。东北由于墙体厚度为500,造价会达1000元。
1、典型的一房二卖。如果另一方已经将房子过户,你就没有权利要回房子了;不过你可以基于你与该老板之间的购房合同,要求法院追究其违约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挽回你的损失。2、如果,其害没有将房子过户,你可以基于购房合同要求其继续履行。
房产证上名字都能加,小孩户口可以跟母亲,不加名字也可以落户,交易时必须经产证上的人同意才行,其他影响各个地方都不一样,可咨询一下相关部门
交定金本身就是有合同的效果,退不了的了。 <br/>这把定金收据只有在他变卦不租给你们的时候才会有用的。 <br/>所以下次要交什么定金之类的,决定前一定要想清楚哦。
商品房是应该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还有就是商品房屋所有权证。
卖了之后,名下没有房子,再买房的话,算套房的.没有时间限制
文安路房子全部都是套一的,2户型的也是套一的没有办法,不会给你河马石的的房子。文安路的房子好像大概需要到10月份。你自己有房子,其租赁房的房租的计算方式不一样。比如说,你自己有房子,是20平米,而租赁房是50平米,则,计算方式是:20*13等于260. 50-20等于30 30*7等于210 你房租是260 210等于470,接近500元。
办理入住手续应注意: 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2、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设施、设备等否有遗漏、品牌、数量否相符; 3、检查水、电、煤气/天气、上下水管道等否开通和能正常使用; 4、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通过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及买卖合同约定相关文件; 5、对发现问题要详细验楼单上予注明确实属于能收楼要详细写明予收楼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C (1)物业管理公司不应向业主刘某收取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理由是:李先生在第一次交房验收时因房屋质量问题未办理入住手续,应视为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开发商未向其交房。经整改后,验收双方确认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此时,法律意义上才视为开发商正式向李先生交付了商品房。(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因此,商品房整改期限内的物业管理费属商品房尚未交付给业主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公司应向开发商收取,而不是由业主承担。
新房开盘房屋是已经修建3层以上,多层一般在10个月可以修建完毕,剩余时间大多是在做绿化,电梯公寓一般是在1-1年半,交房后,你验收完毕可以开始装修,但是一般实际情况,你的房屋看是在那个季节验收,冬天建议等1-2个月开始装修,装修1-2个月,然后干一月,可以入住。
中介一般是收一个月的房租作为定金,如果你觉得多可以找房东协商。 <br/>如果操作成功的话,那么中介一般会收取房东一个月租金做为中介费(有的地区是租客房东各一办,加起来还是一个月的,可以讲价)。
你好,违约金和定金只能选取其中一种。由于中介作为违约一方,所以可以请求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有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br/>合同法115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br/>合同法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br/>所以,正确的做法是适用违约金,因为违约金之后,还有救济措施。而使用定金之后,仅得到双倍的定金,并且没有任何救济措施,属于一次性解决。<br/>但是,必须指出的是,使用违约金条款,必须要有相当的证据,否则也是很难有胜算的
一般开发商是接收到入住通知书开始计算,也有物业服务费是从收钥匙起开始收费。主要还是看购房合同约定。
首付是大概一个星期,到时候销售人员会通知你的,他们肯定喜欢你越快付越好。所以你是不用着急的。。。
1.要有甲方同意乙方转租给你(以下称丙方)的书面同意书,写个字据即可,丙方应持有。<br/>2.丙方和乙方须遵守乙方和甲方的租房协议,意即丙方和乙方互相负责;乙方和甲方互相负责。<br/>3.丙方与乙方应有单独租房协议。只需将乙方和甲方租房协议复印更改双方名姓租期即可。
阳台水管爆的原因有没有查清楚?你没有入住,除非是由于你的过错引起水管爆等一系列后果,从目前你提供的情况来看,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吃速效救心丸的邻居是属于自身病症。
选择吉利的日子,与主人八字相合的日子搬迁是很重要的,要获得这样的日子是要花一些代价才有价值的。
1.我想提前结束房屋租赁,请问可不可以?<br/> 可以,但是算违约。<br/><br/>2.就是后面那俩个月的房租可不可以不交?<br/> 可以,不按时交房租为违约。<br/><br/>3.如果算违约的话,是不是押金不退我,当做违约金就行?<br/> 一般违约的话,押金是不退的。押金是否就是违约金具体要看合同的约定。<br/><br/>4.如果我不交剩下房租的话,还要承担相应责任么?如果我有违约责任的话,具体情况是怎样?<br/> 不交房租甲方有权让你搬走。搬走,押金不退。<br/><br/>5.还有,我不想交剩下房租,我怎么做能使更具合理性?<br/> 找新的租户,来接着租,交后两个月的房租,让新的租户直接跟原甲方签合同。最好能租比以前高些的价格,甲方在没有损失的情况下,再跟甲方商量退押金之事。退押金的可能性比较大<br/><br/>祝你成功。
要的吧,房子是你的 不管你住没住。物业费是要交的呀
可以一手更名的,但是开发商和业主不签合同这个事情看上去不靠谱。你可以要求去查一下,房管局有没有备案,正常情况一手更名是去房管局先撤销备案,然后重新备案,然后跟开发商重新签合同,当然,也有其它操作方法,每个城市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