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房大攻略
交房资格
需单体验收备案
许多购房者经常有这样的困惑:开发商都开始交房了,可是小区的道路还在施工,绿化还没做好,公建设施还未启用,有的甚至还没有通水通电。
这样的房子能交给业主入住吗?开发商究竟开发建设到什么程度才有资格交房?
记者通过福州几家在售楼盘的开发商了解到,目前,福州大多数楼盘只要经过单体验收合格即可交房,也就是说,开发商交房的资格条件只有一个:单体验收合格。
福州交房的“门槛”是不是如开发商所言如此之低?记者从省建设厅有关部门了解到,关于开发商的交房条件,我国至今还没有哪一部法律法规对此做出非常详细的规定,各地的做法和标准也不尽相同,最近福建省正着手酝酿出台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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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房大攻略
交房资格
需单体验收备案
许多购房者经常有这样的困惑:开发商都开始交房了,可是小区的道路还在施工,绿化还没做好,公建设施还未启用,有的甚至还没有通水通电。
这样的房子能交给业主入住吗?开发商究竟开发建设到什么程度才有资格交房?
记者通过福州几家在售楼盘的开发商了解到,目前,福州大多数楼盘只要经过单体验收合格即可交房,也就是说,开发商交房的资格条件只有一个:单体验收合格。
福州交房的“门槛”是不是如开发商所言如此之低?记者从省建设厅有关部门了解到,关于开发商的交房条件,我国至今还没有哪一部法律法规对此做出非常详细的规定,各地的做法和标准也不尽相同,最近福建省正着手酝酿出台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予以规范。
既然交房条件详细规定未出台,是不是就意味着开发商可以随意交房?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刘国田主任律师认为,尽管福州目前还没有具体的交房标准,但是,从相关的法律法规看,建筑单体经过竣工验收且经有关部门备案,是开发商交房的资格底线。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而我国目前规定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不管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建设单位交房时都应提供。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同时,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单体必须经过消防验收,才能交付使用。另外,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因此,提供“两书”也是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
刘国田提醒,对于具体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加以约定,如将公共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包括水、电、煤气、宽带、有线、安防、绿化、道路、电梯等)作为交付使用的条件,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时的违约责任。
交接程序
先验房后办手续
据记者了解,福州目前开发商和业主的入住交接程序大致相同,一般分以下几个步骤:
预检整改。在还没有与业主交接前,开发商一般会委派工程部、客服部、物业公司组成内部验房团,对即将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子进行预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经过预检后,开发商将钥匙移交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安排业主验房。
寄发通知。开发公司售楼部一般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寄发《入住通知书》或《入伙通知书》等交房通知,有的同时还打电话通知业主。此时,业主最好要按约前往。
因为合同中一般约定,如果业主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前去验房,视同同意交接。如果无故不交接,有的开发商还将从合同约定的交接日起,按日收取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的保管费。业主如遇出差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前往,最好书面通知发展商,并说明原因。
确认身份。
业主应该根据入住通知书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售楼部确认身份,并联系验收交接事宜。这些资料一般包括:入住通知书、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照片(物业建档客户资料用)。如果委托他人验房,被委托人在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同时,还需出具业主的《授权委托书》。
验房移交。物业公司指派一名相关人员陪同业主现场验房,若验收合格,业主须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须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业主应将不足事项明确记录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可暂不办理入住手续,再次交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但一般不应超过30天。
提示:目前有些开发商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往往让业主先交费用及其他手续后再验房,给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
纠纷处理
及时索赔或解约
如果开发商在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交房,业主该怎么办?刘国田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购房者往往没有及时采取行动,有的还天真地认为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而交房是违约行为,开发商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
但现实完全不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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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回事。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如果购房者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对开发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销权或索赔权。
对于合同撤销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目前法官通常会认定购房人收房就是购房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具体到房地产纠纷,根据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条中的三个月和一年这两个期间均属于除斥期间(不因任何理由中断和延长的期限),它们是不变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
只要期限届满,解约权人不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即归于消灭。
通俗地讲,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购房人开始享有法定解约权,同时,从该日起的解约权也进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如果购房人在除斥期间过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在购房人享有解约权之日起的一年内,开发商催告购房人行使解约权,则购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应行使解约权,过了三个月购房人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购房人除了享有上述逾期交房的解约权外,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1。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
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地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对于开发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因此,购房人如对开发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开发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效。
。收起
商铺出租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系坐落在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__________购物中心”B楼二层整个楼层(以下简称该商铺)的在建建筑。该商铺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余平方米,现双方约定按__________平方米标准计算,最后实测面积多于或少于_______平方米的,均按__________平方米计算,不作调整。附该商铺的平面图。 1-2 甲方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保证的权利和义务。 1-3 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1-4 甲方B楼地面车位,乙方均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车位,经双方商议后,提供一定数量供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铺的使用范围也可进行相应调整,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赁期限 3-1 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铺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双方均有意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4-1 该商铺的租金采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天或__________个月计算(第__________至第_________年优惠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__________平方米计算)。第________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元__________天__________平方米);第_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__________天___________平方米);第_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__________天__________平方米);第_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__________天__________平方米)。 4-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个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计算)作为定金,正式开始计算租金后该定金抵作租金,以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起租前7天内交清下6个月租金,以此类推。交款地点:甲方财务部门。付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3 进场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大楼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甲方不收取进场装修日后6个月内的租金。如因进场装修日后__________个月的截止期与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日不一致的,则租金按实际承租期限及上述4-1条款各期租金标准计算。如整个租赁期限超过__________年的,超过部分按上述4-1条款的最后一期的租金标准计算,即按每平方米每天__________元计。 五、租赁物的交付与返还 5-1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以下条件: 5-2-1 甲方负责在一楼大厅位置免费安装一至二楼的楼梯。 5-2-2 甲方负责安装消防系统、新风系统及独立的中央空调系统,并保证该消防系统能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 5-2-3 甲方在二楼层为乙方提供排烟、排污出口。 5-2-4 甲方为二楼层安装无框架落地白玻。 5-2-5 甲方负责提供__________KW 用电量(但中央空调用电量不包括在内)。 5-3 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接收商铺的日期视为商铺返还日。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返还该商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商铺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5-4 商铺返还前,乙方应自行拆卸并搬走其在该商铺内的所有设施、物品及增添的附着物。如果乙方的拆卸或搬迁给该商铺或甲方的任何其他财产造成损坏,乙方应立即予以修复或向甲方作出赔偿。 5-5 商铺返还时遗留在该商铺内属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着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处理措施及费用必须合理。 六、商铺的装修及维修 6-1 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商铺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未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乙方无权擅自进场装修。对于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甲方应在15天内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决定。 6-2 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之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的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不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可自行进行,无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甲方交付商铺的日期不晚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7-2 因出租商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甲方在遇到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 7-4 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5 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该商铺出售给第三方的,应将本合同出示给受让方,并确保乙方拥有连续完整的租赁权。 7-6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 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 乙方对商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定,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有权在二楼与三楼之间整圈外立面设置广告牌。 8-6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 为避免8-6条款事由的发生,乙方应购买合适的保险。 8-8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9 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按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收?R曳匠凶饷趴谧ㄓ们虻奈郎捅0补ぷ饔梢曳阶孕谐械!?BR> 8-10 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所在地单独注册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给甲方,并按月向甲方上报统计报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交付的商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装修费用、品牌损失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租赁期内,该商铺被鉴定为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于出租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装修费用、品牌损失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或该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15天内,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赁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还须同时双倍返还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如因装修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而解除合同的,甲方还必须同时返还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通知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的; (六)乙方开业后又无正当理由闲置达三个月的; (七)乙方利用商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第五、六、七项的,乙方应向甲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倍(以第一年的租金标准计算)支付违约金。 9-3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 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的,除符合9-2第一项规定的依该项规定处理外,应按迟延履行期限承担每日2万元的违约金。 10-2 乙方迟延交付租金的,除符合9-2第五项规定的依该项规定处理外,应按迟延履行期限承担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10-3 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4 甲方违反7-6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品牌损失费)。 10-4 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提前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赔偿未到期租金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向乙方赔偿未到期租金的____%为违约金。如未到期租金的_______%少于解除合同前__________个月的租金总额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当于解除合同前__________个月的租金总额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寻找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利润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4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5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另一份交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五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房退改现房 等于退房 再加上 另购新房 没有中间的转换
你好! 没有什么风险!大股东只能抵押股份,不能抵押股份公司的房产。法律上大股东和股份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实体。
1.套内建筑面积最好,其次建筑面积,不要选按套签 2.你买的项目是独栋的塔楼就选经综合验收合格,规模较大的小区选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同时都要有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一般是万分之五 4.交房30天内,将有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违约金为房价款的3%
附: 补充协议: 租赁方一次性给付承租方( )元,做为出租房屋 年月日 至 年月日的租赁税,每月为()元。租凭税票具由承租方每(月/季/年)自行交付。租赁期间如承租方违约,除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外,须退还租赁方所预先给付的租赁税,退还金额以实际剩余月份为准。
地上物同样有拆迁补偿的:1、建筑物一般给成本价;2、设备给搬迁费,不可恢复的就给重置价;3、停业损失,一般根据上年度的利润估算。
根据租赁法,最长的合同为20年,你们可以请律师拟定合同,就是20年到期后继续自动延期20年,然后再自动延期10年。
不能. 只有房屋产权证才有所有权.出租房就无所谓了.必定是暂时居住. 不存在买卖关系。
你好! 只能算开发商欺诈,不能算开发商违约!理由是: 1、买顶楼有楼顶面送没有写人合同; 2、楼顶面属于共用部位,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买卖或者赠与。
你好! 不能算违约。因为合同中没有写明楼顶面积赠送~楼顶面积是属于公共面积。 我想售楼小姐说这个话意思是:您住在顶楼,上去活动方便一些吧,另外其他业主一般也不回去楼顶。 如果起诉开发商,胜算不大;不过您不满意可以退房,这个是合理的;
1、网上的合同不是我们签的,您所谓的网上合同其实叫做:联机备案合同,这个是由房产住宅局的相关部门,在收到房屋出售的信息后,在住宅局的公共查询情况中填写的一个内容 2、如果您签署的是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那就没有问题!
承租方没有因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现实,在房屋租赁期内.房主提前30天告之租户,单方面中止合同,依法无据。除非是附解除条件的租赁合同。应当要求出租方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才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你好!没有约定数额,那就要双方协商解决了,一般是以押金的数额作为一个赔偿金额的!
是你违约,合同规定你要转让给第三方要经甲方同意,这里的转让就是转租的意思,因为你不可能把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而且要经甲方同意的是你的转租的行为,而不是你转租有没有得利。不是你没得利就不用让他知道。法律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你违约在先,丙方和丁方的租赁合同已无效,失去了合同基础,甲方可以收回房屋。且甲方不用对丙方和丁方对话。直接收回。丁方损失他们可以告的不是你是丙方,丙方可以再告你要求赔偿。
北京进入11月以来是交易量下降,可实际上北京的房价根本就不象你转载所说的---大幅下跌 跌幅高达两位数(如果有基本上也是郊区了),如果象你说的这样,北京的房子早卖完了! 记住媒体说的都是表面的,市场深层的东西,他们不会知道很清楚,北京的一手房我不是很了解,但也不象你所说的大幅下跌 跌幅高达两位数. 至于二手房,我从事这个行业,知道的还是很清晰的,冬季历来就是房屋买卖的淡季,交易量的相比下降,不能代表什么,现在2个月市场冷淡,带来了什么?是房价的下降吗?不是,带来的是客户的观望....... 那观望过后呢?不买房子了吗?是蜂拥购买?那么房价呢? 05年的营业税出台,带来了什么?是拐点,但是是房价飞涨的拐点!07年的个税出台,又带来了什么?是一年时间百分之五十的增长,媒体错误的引导,导致的是真正的老百姓花更多的钱来买房子! 政府现在出台的这些政策,只不过想把过热的房价降降温,让其涨幅放缓,而不是让房价下降!还有这些政策的出台,受影响较大的是一手房,开发商需要资金的收拢,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价格上受市场影响肯定会有浮动.而二手房,除非房主着急用钱,不然任何一个房主都不会便宜的出售自己的房子.当然北京也有部分炒房人,不过北京的租金回报还是很高的,加上北京独特的政治因素,导致了房虫对房价的信心! 我写这么多,不是摘抄什么杂志报纸,不是一味的不切实际.不想让真正的买房人,明年花更多的钱!
建议您用法律手段,这是现在最好的解决途径! 拆迁如无法弥补您的损失,可以追加,不过用法律武器解决要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