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邮电的学生,听说这个学校也在八里村,所以我也想租,呵呵,咱俩一样
就风水上而论,东北缺角虽无大害但也可能影响消化系统,西南缺角在健康上可能对肠胃不好,但在社会中地位,官职,薪俸上反而有益,所以你平时在饮食上应多加注意,其次不知你的生肖是什么,只要你的生肖不落在卫生间就行了,如果不巧的话应在卫生间放八卦,仙人掌等,予以化解,风水信则有,不信则无,祝你乔迁大喜,
不知道你家的房是新房还是二手房。 如果是新房的话,卫生间漏水,应该找开发商或卖给你房子的单位重新作卫生间防水层。 如果是二手房并且已经过了保修期的话,卫生间漏水有两个可能: 1、施工质量问题,应该找开发商 2、因为你家楼上可能在进行他家卫生建装修贴地砖或者换坐便器时不 小心将防水层破坏了,造成漏水。(这种可能性最大,因为防水层很薄,原则为了邻里关系,只要动了卫生间地面就应重新做防水)。如果是这个原因你应该找你家楼上修,好好和他商量商量,哪怕你出点费用也可以,不这样楼上虽然没理,他也会托的,因为他家要修卫生间的话基本上一周用不了卫生间,你说难受不难受。和他好好商量商量应该没问题的。如果遇到不懂事的、不讲理的你就和他说,楼上楼下住着,我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我给你出一部分钱,你还不修的话,只有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了,国家有规定的,楼上漏水楼上修,你就掂量着办吧!这种案件肯定判你赢。
公积金不仅可以用来买新房,也可以用来买二手房。只要您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不但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优惠利率,并也可以拿着购房发票和房屋买卖合同到缴存的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
那还用说吗,报警呀。但是你想长期在这里住下去的话,那么最好是和平解决。因为无论是报警还是靠武力解决,以后在住下去也很难受。但是和平解决就要找能遏制对方的人在中间讲和。可能要付出代价,但是又不是自己的错,这样也很窝火。就怪自己当初不考察好,买了一个惹祸的房子
如果有产权证书那么挂牌转让之后过户即可; 如果产权证没有下发的话,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期房禁转”的规定,是不能转让的,而且购买方出于对不能过户的风险系数的考虑,也不大可能购买
在运河东面,武夷花园在8月21日开盘,开盘时间不长,抓紧去看看,没准还能有小户型,因为小户型太少了,不好买的,抓紧看看吧,上网查一下.还有,武夷花园旁边有一个叫荔景园的小区,也有买48平米的,好象是二十多万吧,去荔景园业主论坛看一下吧.
这位兄弟,你遇的事是买房常见问题的集合 合同中约定煤气是配套标准吗?没有或者写费用自理就要你付,那你就交钱拿房. 地上有泡沫明显的偷工减料啊,去质检站鉴定一下吧,应该可以索赔的.按合同条款来 电梯一年一检要贴当年的质检标志
在看你想在什么地方做: 龙海大道:典雅@龙海港湾,绿化率40.08%,容积率2.49,:2300元起 渝南大道:日月山庄@东方晨屹,绿化率57.2%,容积率0.5,2700元起 李家沱长江大桥南桥头:江南水乡,绿化率1.6%,容积率37%,2240元起 南岸九公里渝南大道:典雅@麒龙山水,绿化率60%,容积率1.69,2268元起 个人感觉这几个还不错!
上新浪网,当然首选新浪分类信息,相信新浪,相信新浪分类南昌,因为时效,因为实用.不信试试,你定有回报.新浪分类南昌以你的实际所得换取我的实效口碑,试试就知,朋友.
天津蓝印户口政策始于1994年8月,旨在招商引资。 按照规定,外省市个人在市内六区投资30万元或在滨海三区、环城四区投资25万元人民币,可以登记一个蓝印户口;在五县投资或购买价值20万元人民币营业性用房的,可登记投资、购买者本人和配偶及一名子女3个蓝印户口。
其实要看具体地方法规约定了,有的城市要求一价清,只收房价.有的地方合同没有约定水表是交付标准.那就是你自己掏钱了.而且听你说的意思是集体建房,好象很不规范.
我家就在新城市广场旁边,我们这里的房价是每平方7000元! 据我所知,新城市当时刚开始出租的时候就是1000元/月。而且是小户型。你要的户型属于比较大的,恐怕还要贵些!反正房子很俏!
国务院2000年1月颁布并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这个是包括毛坯房在内的。如果物业说你装修破坏了防水层只要你没有进行开槽,他的话也是站不住的脚的。可以向当地消委会反映。
2008年2月装修入住。但卖家现在反悔我在怎么办。(我们协议上写的如果违哟付10%,但现在房价那么高,我损失太大。我该怎么办 ? 没有关系,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是你们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然是合法有效。该合同自你们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时成立并生效。但该合同因为你们双方约定“钱付完过户”,因此,在你们之间仍然是一个债权法律关系,而不是物权法律关系。现在对方反悔,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当然你也可以放弃继续履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你们“协议上写的如果违哟付10%,”并不影响损害赔偿金支付,两者不发生冲突。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规定,要求赔偿即得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本案的关键是在合同中没有关于房屋内在设施的明确约定情况下,合同签订后,曹某拆除空调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违约。如果构成违约,则王某即可以要求曹某恢复房屋原状,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曹某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拆除空调给王某造成的损失。 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情况下,如何判断合同一方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良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一方面要求当事人除了应履行法律及合同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各种附随义务;另一方面,在法律及合同规定义务内容不明确或欠缺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义务。 本案中,双方对标的物的内在设施没有明确约定,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曹某应交付标的物内在的设施。王某与曹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在王某实地考察了曹某的房屋,综合考虑了房屋的位置、面积、质量、结构、装修、设施情况后,鉴于房屋设施齐全、装修完备,才与曹某签订的。曹某本应依诚实信用原则,按王某看到的房屋原状交付房屋,不应在合同签订后,拆除房内空调设施。所以,其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首先要确定的是是否你们确实是没有收房子,有的物业管理公司会设置陷阱,表面上你没有收房或没有入住,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你已经是收了.比如,已经签定了物业管理合同(或包含在购房合同中),已经办理了收房的相关手续拿了锁匙可以随时装修和入住.如果是这样,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你已经收房,你必须交清所有费用. 若如你说,所有手续都没有办,你可以凭合同去找开发商来处理此事,但要注意留有证据,比如首次提出问题有没有书面的证明,3月提出的问题有没有书面的证明,或者他们的维修记录等等.来表示这个房子确实是有问题的,我相信开发商应该会按合同来办理. 关于供热不论你有无入住是都要交费的,和管理处的性质是一样的,即使你一冬天都不开也是要交.不论是何种情况,物业公司不应该以不交费为由拒绝你入住(要注意,你一旦入住表示这个房屋已经符合标准),如果管理处要求你先收房再入住就是合理的,若是先交费在办手续在入住就是不合理. 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去找地产公司,说明情况,同时在去找物业公司的领导要求他们重视这个问题,并希望他们能够按照合同进行办事.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在开发商身上,如果开发商实在不愿意解决就去法院告开发商违约,不过一般不会这么严重.
扣押证件是违法的,而且他如果真的要恶意耍无赖的话,可以挂失的。到时候你什么都没有。 我建议你这样操作:做成借贷协议,你把钱借给他,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无偿享受借贷期间的房屋使用权,参考银行的基准利率3倍收取利息,写4年归还,提前还款属于违约利息定死4年,4年后未还清则违约罚息,所以还要确定罚息额度,这样你按照协议就可以收取违约金了,届时对方如果耍赖,你就以债权追索行为,要求法院判决,如果对方不耍赖,你就和他办理过户,然后把协议书还给他就可以了。 注意,利率超过4倍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利息必须是单利计息,复利不受法律保护,罚息除外。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要求律师公证。
一、开发商的说法是明显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对待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中适用法律的问题,在2003年就作了解释。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早在1994年7月5日就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公布 1995年1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该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就规定:商品房预售,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同时第二款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由此可见,商品房开发商是在欺骗你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的规定,你们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定是无效的。因为,如果开发商办理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不可能办理不了过户登记手续。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具体你自己细算一下,在此就不给你细算了。不过有一点你不要忘了,那就是首付49000加上至目前包括贷款支付的总款的两倍,这才是真正的“已付购房款”。 三、一定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否则你的权利得不到保证,至少,你们之间自己和解的结果,届时你不发行时你也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业主的物业费是必须按时缴纳的,交了物业费,物业的服务不好,咱们再告他们。北京北苑家园有不交物业费的,让物业给告了,不仅强制补交还要罚款,有一部分人还给拘留了
根据北京的法院最近的宋庄画家村的判决,小产权的房子拆迁肯定有赔偿的,就是说农民有可能等到今后房子大幅度升值后反悔,要求退还房款收回房子,结果法院判决房子退回农民,但是农民按照当前的价格赔偿购房者的损失。
交定金本身就是有合同的效果,退不了的了。 这把定金收据只有在他变卦不租给你们的时候才会有用的。 所以下次要交什么定金之类的,决定前一定要想清楚哦
自手续办理结束后开始计费。 所以你可以拒绝缴纳半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另外,由于供暖期在年底11月份至次年3月中旬。所以,取暖费也可以拒绝缴纳
一般来说,在租房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3、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4、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由以上的四个条件来看,你由于自己没有看他的产权证,就轻易与其签订租房合同,并缴纳了相关费用,但是由于对方作为出租的主体不合格(其不是产权证上记载的房屋的所有人),因此你要求入住房屋的要求将不会被法律支持,其母亲不让你入住的行为将得到法律支持。 但这并不代表着你将无法挽回损失。你仍然有2个途径挽回你的损失: 第一:如果你知道他的下落,则直接以合同欺诈为名向法院起诉他。如果他现在不在其户口地居住,若已经达到1年以上,则你向他现在的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若没有满1年,你就可以直接向其母亲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因为他们是一家,户口必然在一起。 第二、如果他不知下落,则你可以直接向其母亲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并向法院请求将其母亲列为第三人,因为虽然其目前宣称已经和她的儿子脱离母子关系,但是,法律是禁止自然血亲解除的,除非他和他妈是属于拟制血亲关系(也就是在收养,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而形成的,这个法律是认可的)。因此,即使他不知下落,只要你起诉,在查明相关事实后(注意:你要证明他的欺诈行为),法院会判他的母亲替他偿还的。
这个简直是不可能的,我家建筑面积108米,装修除去家电家具还得6万,而且我在哈尔滨,物价算比较便宜的,你那么大的米数,除非物价超低不然是下不来的,而且一般的预算到最后真正施工结束算下来都是要超的,先是水电路改造,如果不找装修公司的话最少也要150米,20一米也要3000多块,我的房子光水电改路就花了将近5000,然后就是瓦工,瓷砖有厨房卫、生间,墙砖加地砖面积大,应该在4000左右,水泥,沙子,没几个钱,但是加起来也不是小开支,然后上木工,做衣柜,电视背景墙,橱柜,鞋柜,门口玄关,买料加上人工应该在7000上下,还不算橱柜的门,是需要额外买的,而且橱柜就是门最贵,即使找木匠做橱柜,一个也要4000左右,所以木工活都下来就的10000多,还不加吊顶,然后油工,你那么大的房子刮大白应该25袋左右大白粉,一袋20-25左右,加上涂料丽邦的一桶好几百,整个屋子刷下来也得三桶五桶,你还有很多喷漆的活,原子灰最少七八桶,30一桶,然后喷漆,要是买那种好一点的喷过以后没什么味道的,比如家宝丽,一桶300多,所有油工活加上人工垃圾清运之类的,也要5000左右,这还只是基础装修,然后你还要坐便手盆,加上厨房的洗碗盆,加上龙头这些东西也要2000-3000,看你买什么档次的,不过现在普通的水龙头也要100多一个,好一点的200-1000不等,铺地板你那么大的米数去了厨房卫生间,应该有80米左右的地方铺地板,一米就算70块钱,整个铺下来加损耗也要5600-5800左右,还有灯具,壁火开关就要500左右,一般的插座开关10-30,整个屋子下来,插座在20-25个左右,开关在15-20左右,主灯怎么也得1000-2000,而且找人安装一个壁火要4块钱,主灯要50-200不等,安装费也要300左右,而且厨房卫生间要做扣棚,连手工都下来最少1300,加上各种折叶拉手,卫生间厨房挂毛巾的架子,镜子灯泡,也要500到1000,我家装修的时候只买灯泡就花了200多,还有你卧室有门么?没有还要买或者自己打,然后喷漆,一个门如果买应该在1000左右,自己喷漆造价应该在500-600,加上门锁折叶应该四个或五个门就要5000多,而且我说的只是一些基本的东西,真的施工还有很多需要补充,还没有加来回的运费,人工搬运费,你就比如说瓷砖,找工人搬15.-2块钱一箱,一般的家挺瓷砖都在40-60箱左右,而且一般买瓷砖都要跑两趟,或者更多,还有你来回的路费,挑选东西不能只在一家买吧,来回走来走去都是不小的开支,算到最后没有不超支的。
从开发商通知交房到达届满10日起之后的物业费要交的。(几年买的无关,主要得看什么时候叫你交房开始)
⒈由于你之前认购的属于经济适用房先转为商品房,在我们这(福建泉州)需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所以开发商找你收取是合理的。 ⒉你签完合同转卖,就得交税,而且没产权的买卖对买方来说比较有风险,所以你如果要卖,趁还能更名卖掉,这样的话,对买方比较有保障。 ⒊认购协议上是可以让你退房,但是没说你可以把你的名额转给别人,你去年买的,现在退房的话,去年到现在房价的差额部分你将损失掉。开发商把你的房子以现在的市场行情卖,更好卖,人家都巴不得你退房呢。 ⒋这类房产是比较麻烦,具体他们是怎么操作,我不敢妄下定论,不过正规的开发商没必要骗业主。建议你还是配合点好。
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室内污染的最主要物质就是———甲醛。甲醛是胶黏剂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凡是涉及 到胶黏剂的,包括人造板、涂料、地毯、家具都会含有甲醛。如果单项超标必然会引起空气质量的不达标。另外值 得注意的是,即使每项产品都在范围之内,如果房间中这些含有甲醛的建材太多,累加起来也容易引起空气质量不合格,所以业主在确定装修方案的时候,就应该有所把握,尽量不要过于复杂。 目前国家对于有害物质有严格的限制,建材有《十项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约束,而装修方面,《2005家装新版合同》已经把室内空气是否合格作为评价装修质量是否合格的一部分,以保证业主的健康利益。 后期:环境治理产品慎用 据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宋广生介绍,目前市场上的环境治理产品达到几百种,而其中大部分都是炒作,真正能够起到其承诺作用的非常少。由于这些治理产品的药理不同,目前还没有相关的规范,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可以查看其检验报告,对于大多数根本没有检验报告的产品,消费者在选购的时候尤其要慎重,最好不要购买。 95.5%的消费者意识到室内污染 据中国科协工程学会联合会室内环境专业委员会的调查数字显示,现有95.5%的消费者知道室内装饰装修会造成环境污染。 对于2004年一直很敏感的污染监测费用问题,中国科协工程学会联合会室内环境专业委员会公布了2005年的解决方法:凡已具备CMA绿色环保认证证书资格的厂商,在销售过程中如消费者仍要求检测产品,则检测费用按如下规定承担:产品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消费者承担;产品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由厂商承担。 50%的室内污染较为严重 中国室内空气质量中心2005年第一季度发布“中国家庭装修环境污染情况调查报告”显示:在调查的315户消费者家庭中,有近65%居民家中存在空气环境污染,其中50%污染程度为较为严重和严重,直接威胁生存健康。 来源:东莞装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