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楼顶屋面是属于公共部位,所以首先确定它是属于维修基金的维修范围。原来的维修基金在一些地方是交给物业的 现在一般的地方都在房管局设立了维修基金处,业主所交的维修基金都是放到了基金处 ,需要使用时需物业公司向房管局基金处申请并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把钱取出来 对公共部位进行维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你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负责,因此,分清责任是这里的关健。
下面有没有地下室?是否框架结构?是多层还是高层?如果是没有地下室的砖混结构一般属于回填土不实,还有可能有地下管线回填不实,虽然不影响房屋的质量,但是需要处理,否则以后还会沉降。如果地面是楼板就是属于质量问题,需要采取补强措施。
现在很多银行并不押着房产证原件,而是在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在房产证上盖上抵押登记章之后将盖章的房产证发放给业主,同时合同原件一并发还。 但是也还是有一些银行依旧采用留存原件直至贷款偿还完毕,具体的还是咨询当地的贷款银行
你买的是开发商的房,物业公司是第三方,应该找开发商要房子,不给就按照没有交房算违约金,不要理物业公司。威胁开放商一下,就说不给钥匙就起诉,凭什么把你的钥匙给外人。
你可以留一些尾款,比如几钱块钱,物业结清退还,一定要写在合同里.
我是建筑业的,不过不是房地产的,你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得到处理,不行就去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那里最灵光
如果拖延过户的原因不在你那么出售方停止履行合同并且擅自将房产典当的行为就是违约,可以起诉要求出售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返还购房款并且进行赔偿. 但是如果违约行为有购买方造成或者是签署的合同无效(例如购买禁止转让的房产或者无证房产)那么结果就不好说了,但是即使发生上述情况法院的判决也会是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项赔偿装修 建议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
正常的应该在一年内拿到,不知你的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了吗?如果没有的话务必到房管局查查是否被开发商抵押给谁了,或者开发商的手续有问题,速速去查。如果已经登记备案还好一点,这样会受法律保护。
入住率达到80%或小区已使用两年的,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你可以咨询房管局,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是要通过房管局的有关部门才能成立的。不知道是哪家物业在管理你们的小区,这样的物业公司。。。。。 尽快成立吧,这样可以维护业主的权利。
首先要和业主到开发商处核实可不可以改底单,如果可以就没问题,其实就是把原业主的购房合同改一下名字,一般是他的作废,你和开发商在签一份新的,和买一手房一样的.
1、看看开发商能不能协助办理变更,就是所谓的"改底单"; 2、如果合同已经在房地局办理备案,那么更名就是不可能的了,更不可能办理贷款
你可以开展一个帮助买房目标一致的群体进行“团签”的项目,应该有发展!
人于2003年5月份,贷款按竭了一套73平米的商品房,由于“竣工验收报告”的问题,直到(2004年12月份国土局才有备案),但也不知何时才能办到房产证,因此本人想“起诉”发展商,由于种种原因本人没有每月按时地向银行交按竭金,累计九个月以上,所以银行与本人中止了贷款按竭业务,之后发展商的委托律师找本人进行商议退还房款,但价格却压到很低,而且不赔偿“没有办到房产证”的违金,所以无法达成协议;因没有达成退房款协议,律师就以要本人还清“其余房款”为由,令我签署了一份受权发展商收租金的声明(房子于去年10月份已出租,合同签了一年),请问我还能推翻这份声明吗?但又因房子还没有办到房产证,所以其它银行也不受理本人的贷款按竭业务,请问这种情况本人应该如何处理?如果告发展商,胜诉会有多大?
根据你所说,你的房屋已经竣工,那么按照常理开发生不会拿自己的声誉“玩花活”自毁名誉。业主收楼有些需要关注,而有些了解一下就可以了。你要是有耐心我就说一点给你参考:(因为楼上的朋友们该说的“是无巨细”基本上都说到了,但是我看了以后却发现有一点对于你来说很困难:不好判断那些是你目前掌握的知识,而那些是你根本就不了解的事情,你不懂得怎么去掌握呢?) 你不用费心的问题: 1、房屋结构。2、门窗种类3、上下水位置和管道材料……。 你要操心的问题: 1、卫生间防水(这一点你只需要看看是否在相应的位置有没有水痕迹就可以了,部位:房顶、楼下邻居的房顶)。 2、门窗外观、门窗密闭性、玻璃是否有裂纹。 3、上水总截门是否可以关闭严不漏水、下水管道是否有堵塞,管道表面是否有裂痕,接口是否密闭。 4、电源插座接线是否正确,检查方法需要物业人员当时验证,当然你也可以自己检验。 5、房屋内墙平整度察看。 再有就是你在收楼时的文件,记住一定要仔细看,了解你自己的房屋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好与开发商进行交涉。 祝福:乔迁之喜!
这要看合同是怎么签的。一般不会超过+-3%.超过根据合同可以退房,也可以补足。
感谢各位的回答,但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一个集团公司
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2书的情况下,就不具备房屋交付资格,也就说明其房屋没有经过政府国土部门的相关验收,为不合格产品。你的供暖费可以不交。
能退。说明开发商刻意隐瞒严重影响居住的事实,又屡修不好。可协商退房,如果不行,可上告,要求撤消合同,返还购房款。
如他们真的做了,他们已构成“商业欺诈”行为。你不用怕,立即可以去当地“消协”投诉或去人民法院告他们“商业欺诈”! 你可以告诉他们,你可以告诉他们你的这个想法。
首先他房手续不全,就不能要。把你的房子卖了还不退你钱,他又错了。你的退房申请怎么写的?别有漏洞就好,去告他!!
第一个问题,在前期也就是正常交付时没有出示2证,就不具备交付要求(关键为开发商的2证是何时取得) 第二个问题,与第一个由衔接之处,也就是说如果因为房地产开发商问题延误交房(保修日期应该按交付时重新制定) 现在你面临的问题为开发商的2证到底是何时取得。
我是河北的,去年购房也遇到延期,刚开始还抱有幻想,现在赔偿几乎是不可能的,交钥匙时,还收各种各样不合理的杂费,告到物价局也不管用。还没验收,就让你签房子全部合格,否则不给钥匙。结果房子一开始就漏雨,我们家还不是顶楼,只是楼头外墙面漏雨,上个月下雨就接了满满两盆水。报修到现在一年多了,一次都不给维修。房管局、电台媒体都找遍了,还是不给修。 我不是一个很能忍的人,但现实不得不让我灰心!
公共维修基金专款专用,由房产所在地的建委统一专门账户管理。旨在房屋进行大修的时候才可以使用,开发商是无权调用的。 卫生间的地面确实不是出于同一水平面,一般下水的地漏要低于其他的平面以利于水流,所以设计成斜坡状,马桶的下水管也有倾斜的。 是不是质量问题没有看到我也不好判断,但是如果只是维修的话,一般都是由物业公司负责,而且在办理入住交房手续的时候,物业公司应该介入交接事宜
建筑面积与实用面积之间没有可以换算的关系,根据高层、多层、框架结构、砖混结构以及户型等诸多因素,一般多层的实用面积比例高一些,高层少一些。如果是毛坯房,交房时开发商会给你一一检验水、电是否接通,通讯自己开通,主要看看房间有无裂缝、门窗是否严密、有无渗水痕迹。物业的收费标准一般物业公司会公示并得到物价部门批准,维修基金有的城市比如厦门市有开发商缴纳,北京示房价的2%有业主缴纳,契税根据是否属于高档公寓、别墅还是普通住宅,其税率是不一样的,要问售楼人员,一般是2~3%。
合同条款不能抵触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找律师与开发商协商,让其认定此条款无效。如协商不成,可提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其条款无效。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应以延期交房计算违约金。
所谓5大主体验收,各地略有不同,但一般来讲,房屋验收合格有如下几条: 1.房屋必须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2.凡竣工的工程,一般须做到"七通一平"。 3.高层住宅楼生活供水系统,必须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用水合格证。 4.高层住宅楼电梯,必须具有劳动部门核发安全运行合格证。 5.高层住宅楼消防供水系统,必须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 6.房屋应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