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的时候有评估人评估 这样有个评估费用 房管局系统里面有评估价不需要重新评估<br/>是的 一般都是这样的 评估只是银行评估 不需要房管局评估
在房产类网站发布信息,如58同城,赶集网等,价位,房屋配置信息注明,最好附上照片,也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如果有人看上,最后签订一份细致全面的租房合同,涉及房屋产权归属,租房时间,租金约定,缴款日期,房屋租赁用途,违约责任,及续租事宜等,租客省份证复印件留一份,如果是自己租出去的,最好到到网上下载房屋租赁一份合同,百度文库很多。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br/>受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影响,9月份,深圳楼市一二手房“冰火两重天”,截至9月29日,深圳新房住宅成交4755套,环比上升16.7%;深圳二手住宅成交套数为8577套,环比下滑24.2%。深圳中原研究中心数据显示,9月份,深圳二手住宅成交套数为8577套,环比下滑24.2%;成交面积为75.9万平,环比下滑22.2%。<br/>从深圳全市各区过户套数来看普遍下跌,9月全市各区二手住宅成交套数均下滑。从成交套数来看,龙岗成交量依然位居全市首位,截至9月29日,龙岗成交均价为2547套,占全市成交的29.7%。从环比变动来看,豪宅标准调整后,均价最高的南山区受影响最大,南山成交套数下滑幅度超过30.4%,跌幅最大。罗湖区成交套数环比下滑18.4%至1305套,跌幅最小。其他四个区域跌幅均在20%~30%范围内。从样本房源的涨跌区间上来看,房源上涨和下跌的幅度均在10%之内。有64.0%的样本房源价格上涨,36.0%的样本房源价格下跌。样本房源涨幅在5%~10%区间的占比最大,为41%。<br/>相较于二手房市场“跌跌不休”的状态,新房成交连续4个月回升。数据显示,9月份深圳新房住宅成交4755套,环比上升16.7%;成交面积为47.6万平,环比上升16.4%。新房住宅供应充足,整体去化率也持续处于高位,新房成交连续4个月回升。<br/>从各区新房住宅成交面积来看,截止到9月29日,龙岗以13.97万平的成交量位居第一,占全市成交的29.4%;龙华成交面积为11.79万平,占全市成交的24.8%,位居第二;光明新区成交9.84万平,占比20.7%,位居第三。罗湖区连续三个月零成交。<br/>从成交面积环比变动的情况来看,截止到9月29日,五区成交面积出现增长,五区成交面积出现下滑,罗湖区成交面积未出现变化仍为零。其中,深汕合作区成交量增长最为显著,环比增长251.5%,主要为纯水岸花园(一期)大户型产品大量网签;宝安区增长151.4%,主要为招商臻府、佳兆业樾伴山和嘉富新禧等楼盘的大量网签。而福田区仅成交0.09万平,下滑74.6%,降幅最大。深圳中原董事总经理郑叔伦指出,从实时市场情况来看,新房二手房市场冰火两重天。新房市场整体氛围较好,16个住宅项目获批(不包含碧桂园领寓的安居型商品房项目),12项目开盘,整体开盘去化超七成。12个住宅项目中有6个当天售罄。二手市场方面,市场氛围趋冷。在政策消化期的二手住宅市场面临新房住宅市场的积压,成交依旧低迷。<br/>政策方面,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发布关于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完善住房贷款管理的通知,客户购房资格将会严查,假离婚买房的方案将不再可行。9月17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征求《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其中商品房预售政策调回疫情前水平,并且首次对现售做出要求,另外深圳市主管部门建立存量商品住房买卖的合理价格引导机制,定期发布全市商品住房项目合理成交价格。<br/>郑叔伦认为,官方在多个方面都加强了市场监管力度,在政策的引导下,预计未来成交价格走势会相对平稳。近期新房住宅推售量处于今年较高水平,且10月计划入市项目较多,预计后期新房成交会持续上升。二手市场方面,受挂牌房源减少及新房市场积压得影响,预计下月实时二手成交量依然偏低,过户量会继续回落。
正常情况首付为三十万(如果拉高评估价格做低首付不说的话),还有就是两个点的中介服务费,契税是按房产证的面积来交的,90方以下一个点,90方以上1.5,还有一个个人所得税1个点,如果房子的房产证没有过两年还有一个营业税5.6,以及律师费和按揭服务费共计约3000元。
买二手房不一定会比新房便宜,一个看地角,在一个看配套,交通等各方面原因.除非那种特别着急卖的,需要注意的是看他的房产有没有被查封等问题.
交易手续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屋交易管理机构合同印花税房屋成交总额×0.05%(免交)国家财税局营业税普通住宅5年内:合同价×5.55%5年以上:免征国家财税局非普通住宅5年内:合同价×5.55%5年以上:差额×5.55%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或非家庭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1%或差价的20%,满5年并且是家庭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财税局非普通住宅: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或非家庭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2%或差价的20%,满5年并且是家庭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土地税免征国家财税局非普通住宅免征希望可以帮到你
房屋是否满2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根据前面所问、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如下:<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br/>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这个并没有说一定会便宜的,如果要买的二手房面积很大,装修很好,整体还是比较新的话,还是蛮贵的,这样的二手房不会比新房便宜多少的。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您好,1.签正式的买卖合同,2.如买方需要贷款开始评估办理贷款,需要卖方您签订借款合同,银行进行审批,3、审批通过之后,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资金,把首付款存入资金账户里,等待银行放款,4、银行把贷款的钱放至房管局资金账户里,三到五个工作日换取全款凭证,开始办理过户手续。现在都实行资金,比较安全,所以不存在先交钱给业主,等过完户五个工作日您拿到您房产证,由房管局直接把钱打到业主卡上。
正常手续应该是:1.让死者的儿子去继承遗产(房屋)<br/>2.死者的儿子与你办理过户手续<br/>从你的问题来看你目前必须要打官司了,胜算还是很大的,因为首先你有房屋买卖合同(最好有中间人),而且你在此房屋居住10年,周围邻居也可以为你证明的。
你的情况和你们当地的政策惯例我不知道,只能给你点小意见 <br/>第一,那0.2的回扣是不合理的,合同虽然是私自订立的,但有双方签字和中保人,那么就有效力,但你和他们协议了,就没办法了 <br/>第二,那12%要看村里按什么情况多给的,如果是照顾村里人,那么很有可能以户籍认定,你就不太容易得了;要是对拆迁安置补偿的增补,那么,这部分面积还是你的
这个房子还是你的,你最好跟亲戚商量好,他这个房子还要不要啊,免得到时候有纠纷啊
你现在处境很惨,按照法律来说这个房子不是你的,因为两证都是别人的。现在最重要的是房产证快点去过户,但是基本已经不可能了,因为房产证过户需要土地证。<br/>农村土地归集体,但是农民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是他爸爸的,房子是他的,那房子和土地是不能分离的,你需要请求法院支持事实情况,支持你现有的居住权利和购买权利。<br/>同时,如果他卖给你时没有明确告诉你土地还是他爸爸的,那么他就涉嫌欺诈你,这个合同时不成立的,但是如果你不知道他在欺骗你,那么法律承认你购买的事实。<br/>房子绝对是你的,但是处理起来很麻烦,最好找个律师当面咨询
法律规定,监护人没有权利处置未成年人子女的住房和财产,。除非出具卖掉住房是为了孩子学习,医疗,生活的必须的书面证明,而其证明需要房管部门认可,做公证,才可以。<br/>认定是否唯一住房,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是指夫妻俩和未成年子女,三方,如果只有孩子一套住房在家庭,父母无房无贷,可以作为唯一住房认定,满五年,又是家庭唯一,卖了可以免20%差额个税,。<br/>差额是指,目前住房评估价格减去当初办理赠与过户的花费吗,这个差额!<br/><br/> 不对。不是那么算。<br/>赠与过户是有手续费和契税,以及赠与公证费用,这些是办理赠与时候的花费。
不动产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房产证是A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他的,你和他签署的合同有效。AB之间的纠纷与你没有关系,你可以让A尽快将房子过户给你。
你好,房主委托他的侄儿来和你交易,那他因该有委托书,办理过户时不需要房主本人到场,过户手续办理后卖方可以拿走定金,房管局会辨认产权证、土地证、还有委托公证书的真假的,,如果有关证件是假的,那就是房管局的问题了.
钱已经付清,那么现在只是没有过户了,这个实际上你已经取得了房屋的实际使用的权利。只不过未能进行登记过户。原先的协议时有效地。还有就是你们为什么不早点办理公证委托过户啊?如果未能过户的原因是你们造成的,对方可以追究你们的违约责任的。但是不至于追回房屋的所有权。具体看当时的合同证明定。
原本的房产如果只写的母亲的名字,现在带着死亡证明和您父母的结婚证,吧房子交给父亲名下,产生的税最少!
天啊,看来传说中的“小产权房”流毒甚深、甚广呀,真心劝君就此打住。连国家目前对小产权房都持谨慎态度,你越发不要贪图那个便宜了。 <br/>首先,土地就永远不可能是你的,只能是人村里的集体土地,而且这样的房子再出手那是相当的难。即使协议购买了,也难受法律保护的。风险可想而知!!! <br/>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有房没地那算什么呀,你睡觉都不安稳的,而且今后国家处理这类房产的态度也非常不明朗,今后肯定是禁了的,以前的还不知道怎样处理呢,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那是相当麻烦的。更不要谈规范的收费、缴税和发票了,kfs都是先把钱糊弄到手,再一拖再拖。<br/>别惹火上身了,朋友!
天啊,看来传说中的“小产权房”流毒甚深、甚广呀,真心劝君就此打住。连国家目前对小产权房都持谨慎态度,你越发不要贪图那个便宜了。<br/>首先,土地就永远不可能是你的,只能是人村里的集体土地,而且这样的房子再出手那是相当的难。即使协议购买了,也难受法律保护的。风险可想而知!!!<br/>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有房没地那算什么呀,你睡觉都不安稳的,而且今后国家处理这类房产的态度也非常不明朗,今后肯定是禁了的,以前的还不知道怎样处理呢,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那是相当麻烦的。更不要谈规范的收费、缴税和发票了,kfs都是先把钱糊弄到手,再一拖再拖。<br/>别惹火上身了,朋友!
1、他这样做很不道德,既然房屋卖给你了,土地随房走,土地自然是你使用的,你也太麻痹大意了吧,当初就应该两证都过户。<br/><br/> 2、你可持房产证与开发商说明清楚,一般没问题。
(1)如果可以办理产权证了,你可以先按公证的内容将房产登记在自己一个人名下;<br/>(2)在你获得房屋产权证后,你有权自己处理(这是猜测的,因为你和继父协商办理赠予公证时,你私下是付了钱买下的,那我猜,你和继父间的赠予是无条件的,就是应该也没有限制你对赠予物的处置权利)<br/>(3)如果你的继父不幸去世,需要看时间,如果是在产权证书已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根本不用考虑继父的子女等怎样,与他们毫无关系的。如果是房产证还没办理完成,你继父的子女如果以此为理由争夺房产,你有公证书,房产也是你的,也是不用担心的,就是花点时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