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定金不退,数额也少,问题不大。但订金就不好说了,应该首先说开发商的房子质量有问题,以此为退订理由;不行,就说开发商有商业欺诈行为,来个升级版的提法,因为他们当时忽悠你只剩最后一套,你才定的,有违规“捂房”的嫌疑。反正,你最好不要说明你还要买他的房,否则岂不长了他们的志气! <br/>只要退订成功,再正常买房就没事了。现在千万不要暴露你的真实想法,那样的话,我是开发商也不会愿意的,切记! <br/>其实,正如三楼所言,这种不诚信的企业,以后指不定还有什么后遗症的,伤神啊。天下之大,何处无房,况且又是淡季低谷,你的选择余地很大的,别在乎所谓的活动优惠,买套好房才是最实在的。
如果他们有电话录音的话,你就算违约了,这就是他们的物证!打官司的话他们胜算是很高的!建议你想办法和解此事,要不然很可能会被起诉的。打不通电话就直接上门找中介啊!不要等到法院传票了才去找他们!
1、如果能够证明所借的款项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不属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不应承担责任。<br/>2、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需要双方签订抵押合同<br/>3、如果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没有签订保证合同的,妻子的责任主要以房子的价值来清偿欠款<br/>4、拍卖的价款优先清偿拍卖费用的。<br/>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QQ1377800105。
楼上说的不对,你所援引的法律规定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按照超过3%可退房处理。 <br/> <br/>但是提问者已经说明了,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就是“双方自行约定:以房管局测绘为准,多退少补”,排除了“3%”条款的适用。 <br/> <br/>但是诉讼的成功率也不一定就是0,你可以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的有关规定(具体条文自己查查),起诉要求:1.认定该约定为“格式条款”,并且无效;2.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返还房款。 <br/> <br/>将该约定认定为“格式条款”,且证明其符合“格式条款无效”的法律规定,是你胜诉的关键!
100%可以要回来<br/>因为没产权的房子是不可以交易的<br/>所以买卖合同的是无效的,定金协议 公证才是有效的<br/>还有,房子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没有你的同意是不可以买的<br/>想过户的话,必须有你的签字才可以的<br/>不过房钱你得还人家,做人要厚道
1、未签订租房书面合同按租房六个月计算;<br/>2、在租房有效期内,房东出售房屋应该通知租房者,租房者有优先购买权和知情权;<br/>3、出售房屋协议不影响租房合同的履行,在有效期内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房合同,购房者无权干预。<br/>望采纳 希望能帮助到你
对方如果不配合继续履行合同的,你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br/>2、如果卖方不卖房子,则构成违约。<br/>如协商不成,可直接起诉卖方或中介。
具体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而定,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退房的,但如果开发商有过错的,可以。
楼主你好,目前盛世名门1-17幢、19-20幢、22-24幢以及26-27幢已经完成商品房初始登记手续,其余的均未申请办理初始登记。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你跟他签订买卖合约就有效,然后到房产所作登记后生效。至于她是否有权卖出该房产,是他们夫妻之间的问题,跟你没关系。除非房产证的名字是他们两个人。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br/> 很明显原中介存在欺诈行为,不应该支付给他中介费了!
可以,因为担保人有两套住房,可以执行一套。<br/> 法律上并不违法。 <br/> 两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房屋属于你父亲,房屋被执行后的违约责任 由你父亲承担。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