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您好,之前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和买家商量,可能需要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br/>如果买家好说话的话,也许可以和平解除。否则的话买家是有权要求违约金的<br/>希望能帮到您<br/> 如果只是你前夫签字,那么就是无效的,因为这个房子在你们没有离婚的时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有你的书面授权才可以的。<br/>如果你没有签字也没有书面授权,那么合同是无效的,可以不付违约金。<br/>但是有一种情况,就是看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您在不在场,如果在场,但是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就表示您同意了,就这一点来说,如果买方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会酌情考虑这一点,也许会判违约金,也许不会,这个就看律师的实力了。<br/>如果你不在场,那么就不用担心,合同没有一点效力
最好别信,有的开发商获得消息的渠道比你灵通,有时候是房本根本就不能发下来,所以便宜卖,找个借口很简单,但是你的钱砸进去了,你找谁呢?还有这人的身份你能百分百确定吗?
你们结婚了不?结婚了,什么也不用怕了,结婚了,那房产就是你们共有的了,如果他转让或者变卖房子,没有你的签字同意是不行的。你放心好了
如果只是加名没有办理过户那是以旧产权日期算的,有办理过户更名的话是按新产权日期算。
没事的,不用担心,我们也是那么办的,人家都得等到合适的时候才能办,有发票就行了,那是你的收据,我们当时办的时候连发票也交上去了,交到银行了
一、公摊面积的比列大小,没有一个标准的系数,这个比列取决于建筑内户型的设计。如:楼梯、电梯、前室的大小、各层是否有横向通道;是否专门为本栋建筑配备有设备房、管房理等。<br/>下面是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希望能给到你参考:<br/>无电梯的房屋公摊比例一般小于10%;<br/>一个电梯的房屋公摊比例一般在8%-15%;<br/>双电梯的房屋公摊比例一般在13%-27%。(这个浮动比较大,所以这比例是没有标准的)。<br/>二、系数的大小目前国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33.39%确实是个比较少见的系数,但不存在合理不合理这一说法,如果这个数字准确,建筑内肯定会有特别明显的公用面积。<br/>三、公摊系数由专业测绘单位根据图纸或现场勘测数据,结合当地房产测绘细则测算出来,经房产管理局备案后方可使用。
买回迁房房好像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正规的房屋过户手续有风险,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吧,尽量把买回迁房的手续办的稳妥些。
这个你只能向评估机构要照片,公积金管理部门是不管的。如果你朋友还是产权人,那就可以要求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报告和照片的原始资料,但是是要协商的。一般评估报告只提供给委托方(就是付评估费的那一方)。商量商量吧,看怎么要比较合适。
因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了交房日期,如果你想要对方提前交房,只能进行协商。<br/>感的解答,看来我只好等待了.
没有预售证的房子绝对不要买!!!! <br/>预售证可以上网查 不管他是什么理由 这种便宜 咱不占!
加拿大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第一年必须签1年,你只要去咨询一下房屋中介,我想他们都知道。<br/>而且在加拿大是保护租客利益,你可以不搬,直到他们和你结清你的钱,如果他们再进入你的房间你可以报警,进场必定请他们离开的,如果他们再三来骚扰你你就直接报警,一般两次警察会禁止他们再来骚扰你。<br/>所以你不用担心了。加拿大好多人租了房子不付房钱的,房东也没办法让他们离开,只能打官司,一个官司打完就算他们赢了,房客还是不走,他们还要申请强制令什么的。何况你是付了钱的,你告诉他们你搬家当天他们必须和你结清所以钱款,否则你不会搬走也不会把钥匙交给他们父母,另外如果他们敢擅自换锁,你就报警说有人非法侵入,并提供给警察你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房租的收据即可。<br/>放心了,现在是你占优势。害怕他们?
根据现有判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你应该把房子还给对方,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失(主要是你对房子进行装修的费用,至于房产价值增值部分也可以主张,但是否被法院支持,就有很大不确定性)
国有划拨的住在基地建筑?首先你要确定是国家划拨还是村子上的集体用地,如果是国家划拨的话,土地上的建筑是没有产权的,私人是没有权利转让的。如果是村子的集体用地的话,就成了我们所说的小产权房,这两种房子其实都没有什么保证,建议不要购买!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成交价格2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合同签订当天,梁某夫妇按约向万某支付了10万元定金。然而,过了两个月,梁某夫妇要求万某接受首付款80万元及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时,万某却反悔了,称其妻子不同意出售房屋,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梁某夫妇只得将万某告上法院,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万某支付违约金37.8万元并返还定金。
中介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 《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之第九条约定的内容明显加重了买卖双方的责任,而使中介公司居于无论居间是否成功,均可取得相应报酬的有利地位,此约定明显与法律 规定相悖,该条款应属无效,中介公司主张第三方支付居间报酬的请求于理不合,于法无据。通过居间方式进行房屋买卖,已成为目前房屋交易的重要途径。进行居间活动的中介公司,应诚信守法,以积极促成交易为主要目的,并据此取得相应报酬,而不应设置霸王条款,置被服务对象的利益于不顾。作为委托人,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落入合同陷阱。
1、办理条件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申请人与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申请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不冲突; (五)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与登记簿、转移原因材料的记载一致; (六)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存在抵押权记载; (七)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存在第三人预告登记记载; (八)不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形。 2、所需申办材料登记申请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3、办理流程 4、收费标准
1、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通过相关监督机构的核验,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交房事宜。 2、重要:准备就绪的开发商向业主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登报告示、电话、信件、短信等。你也可以多关注一下业主群,大家都会奔走相告的。 3、准备工作:该带的都带齐!去收房之前,先确认需要带些什么资料。 4、还要准备好钱,一般都是刷卡。具体涉及的费用会有不同,基本就是以下几项,请做好一手交钱一手交钥匙的准备: 5、正式验房。拿了钥匙就去验房吧,如果对房屋质量不太懂的,建议带个懂的人跟着。 6、非硬性指标:礼品。不管满不满意,验完房先把礼品领了,反正房子没问题最好,有问题该整改就整改,礼品还是要领的,不能便宜了开发商。
老是在合同内隐藏了不少有关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的规则,请详细阅读第五天之第六条。<br/>第五条乙方经甲方同意方能转租,租赁期间,乙方如需改变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租赁期间,该房产的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如须改变租赁房屋原有建筑格局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如没有告知甲方,按被损坏建筑物的价值赔偿甲方。使用期满固定装修不得拆除归甲方所有。<br/><br/>第六条: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抵押物或非法活动场所使用,否则,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