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者的交易流程应该是一样的,如果是从开发商那儿买的,就直接持购房合同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 四者的区别可能主要在交纳契税时,税率不同.购买住宅时,交纳契税的税率为2%;购买别墅,商铺,办公楼时,交纳契税的税率为4%.
一是要注意房屋的证件是否齐全,二是要看房主及配偶是否都同意卖房(以签名的同意书为依据),三是要到房屋所属区域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若你是通过房介所买二手房,还要注意房介是不是有工商、税务方面的有效证件和营业执照。
你说呢,如果再涨,老百姓还能活吗?! 话虽如此,但是上海的房价也不可能暴跌,房地产和股市其实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近几个月,甚至一两年,上海的房价还会稳步的小幅度上涨,这一点我敢肯定! 上海的房价上涨的因素很多,由于温州人很早成为了替罪羊,很多其他的因素都被忽略了,比如常驻上海的20余万台湾人,前几年台湾的上海热,使得大量的台商和台籍工作人员进入上海,同时带到上海来的,还有数额惊人的流动资本,其中上当一部分进入了房地产市场。其中不乏像老明星林瑞阳这样的投机者,其经营炒作的范围也很广,甚至涵盖了二三级的市场,比如台湾信义这样的国际化中介公司,其对房价的提升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15年——1226.25元/月 20年——1032.45元/月 (以上建立在执行优惠利率或一般利率的水平上,5.508%)
1.买卖双方签定<<房屋转让合同>>. 2.交购房款10%的定金,如需贷款,请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买方交契税1。5%,印花税0。05%. 4.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
对于业主来说,房产证的填发时间(不以入住时间为起算)超过两年的,如果属于普通住宅,免交营业税,但是如果属于非普通住宅仍然要交纳差额营业税,征收比例为销售价格减去原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的5.5%,没有差额不交。 对于居住不满5年的,需要交纳销售价格减去原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的20%,没有差额不交。
二手房交易: 看房、选房——有意购买、洽谈价格——了解房屋情况,包括产权状况——签定合同交纳定金——产权过户、物业交割、交纳购房款项。 如果是贷款的话,那么交纳定金之后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会指定律师审查申请人资料,指定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最后确定贷款数额,批准贷款。 批准贷款之后银行会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同时交纳首付款给业主(也有由银行代收的),过户并且抵押登记之后银行会将剩余款项(贷款部分)交付给业主。 公积金贷款周期长于商业贷款,北京市公积金有“国管帐户”和“市管帐户”之分,市管帐户在过户后15个工作日左右批准,而国管帐户有时候要3个月。
二手房还会更贵: 旧的上市公房类型的二手房虽然户型外观等稍差,但是由于面积小总价格低、位置优越等原因还是吸引了不少购房人,所以价格一路上升。 如果你有资金又有需求那就买吧,登莱登去等到降了未必获利多少,但是要是有上涨了岂不又要多花钱
太专业了,内容会很多,还是找律师当面谈,而且应该请一个专项法律顾问.
1.您所说的房屋您要搞清是永久使用权还是使用权,因为使用权国家每年都回办理上市手续,你补交相关费用变成上市公房.而永久使用权就是永远交房费. 2.使用权房屋过户只需要到房屋物业或单位改一下名字,换个新本就好了.但物业一定要结清. 3.如于拆迁不会给你补偿的.
手续:签定买卖合同后,若上家有贷款,先还清贷款;若下家需贷款,则必须先付3成的首付款给房东,拿上房东出收据及其它贷款资料去申请贷款。上家产权清晰,无抵押后,下家与银行的贷款合同也签后,双方可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后20天内银行可拿到他证,下家可以拿到产证,银行拿到他证后3天内给房东放款。 下家费用:1契税:合同价的1.5%或3% 2合同印花税:合同价的万分之五 3交易手续费:面积的2.5倍 4交易登记费:200元/套??? 5:权证印花税:5元/套, 6:配图费:约100元/套 若有贷款:银行抵押登记费:200元/套,评估费: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三,保险费(可不强制), 若有公证:公证费:合同价的千分之三,上下家都是外籍人士,那各出一半,
农行按揭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自然人; 2、 具有合法身份,能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外地人还需提供暂住证) 3、 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 具有非农业户口 , 外地人还需有本市人担保人 5、 购买的房屋还应符合已下条件 : *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私产房 , 用途为住宅 * * 房屋产权明晰 , 无抵押无限制转移 * 6、 贷款期限、成数符合以下标准 : * 贷款期限 + 房龄 <30 年 ( 招商银行房龄加 1 年 ); * 贷款期限 + 借款人年龄 <60 (男); <55 (女); * 贷款金额 < 房屋抵押价值 *70% (房屋抵押价值的确定采用评估价与成交价孰低的原则); 一、 贷款所需提供资料: 1、 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手章, * 未婚需提供《婚姻证明》(写明未婚) * * 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籍) * * 离异需提供《婚姻证明》(写明离异未再婚)及离婚证 * 2、 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劳资部门印章且填写完整真实) 3、 售房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手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二)贷款程序 A :按揭贷款 1、 接件 2、 评估 评估费 = 评估价格 *0.5% 评估工作日 2 个 3、 贷款审批(担保公司审核) 权证部通知客户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审核手续,借款人及相关人均须本人到场 贷款审批工作日 7 个 4、 过户 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5、 领证 过户人员到规定日期到房管局领取权证。 6、 放款 贷款人员将权证交至银行, 3 个工作日放款。 、 结件 贷款到帐,贷款手续完毕,权证部将所有证件交接签约中心,签约中心与客户办理结件手续。 招行按揭 一、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卖方: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买方: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或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夫妻不在同一户籍时需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手章、《个人收入证明》(招行及担保公司版)、外地人需提供暂住证。 二、贷款的相关条件: 1、 购买的房屋应符合的条件: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私产房,用途为住宅 *房屋产权明晰,无抵押无限制转移。 2、 贷款期限确定: *贷款期限 + 房龄〈 30 年( 房龄 = 贷款办理年-房屋竣工年限+ 1 ) *贷款年限 + 借款人年龄〈 60 (男);〈 55 (女)( 公务员和教师提供证明可以延期 5 年) 3、 贷款定金额确: 贷款金额<房屋抵押价值 *70 % 现购房屋面积在 50 平米以下的最高贷款成数为 5 成(以房屋抵押价值为准) 现购房屋面积在 50—60 平米的最高贷款成数为 6 成(以房屋抵押价值为准) 现购房屋面积在 60 平米以上的最高贷款成数为 7 成(以房屋抵押价值为准) 现购房屋房龄在 15 年至 20 年的最高贷款成数为 5 成 ( 房屋抵押价值是按成交价和评估价取低的原则 ) 三、贷款的相关程序: 1、 收件 2、 评估 评估费 = 评估值 *0.5% 评估工作日 2 个 3、 进件 4、 担保公司实地调查 担保费=贷款额 * 本息合计 * 金额 +200 (担保公司费用) 5、 银行面签 见证费 = 贷款金额 *1 ‰ (不低于 100, 律师费用) 权证部通知客户到指定银行办理审核手续,借款人及相关人均需本人到场 贷款审批工作日 7 个 6、 过户 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7、 取证 过户人员到规定日期去房管局领取权证 8、 房款 贷款人员将权证交至银行 3 个工作日放款 9、 结件 贷款到帐、贷款手续办完后,权证部将所有证件交接至签约中心,签约人员与客户办理结件手续 四、备注 1、 借款人须为非农业户口,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2、 借款人若为名下第三笔贷款,利率需执行国家基准利率。 3、 借款人若未婚,要求有共同还款人或担保人 4、 借款人若已婚,要求配偶为共同还款人 5、 借款人为外地人或资信度不够需提供担保人 建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 买卖双方所需材料: 卖方: 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买方: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公积金卡、查询单;借款人已婚时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夫妻不在同一户籍提供结婚证);夫妻双贷的,借款人配偶除需提供以上资料,还需提供公积金卡和查询单;组合贷款超出公积金偿还能力的还需提供借款人的《职工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建行版)。 贷款的相关条件: 1 、 购买的房屋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私产房设计用途为住宅; 2 )房屋产权明晰,无抵押,无限制转移; 2 、贷款期限的确定以下 2 项取最低: 1 )贷款期限 + 借款人年龄 ≤ 65 (男) ≤ 60 (女); 2 )公积金贷款年限不能超过 20 年; 3 、贷款金额的确定以下 4 项取最低: 1 )还款能力的计算: 贷款金额=月缴额 / (单位缴存比例 + 个人缴存比例) * (还款能力系数 + 单位缴存比例) *12* 贷款期限 ; (贷款期限 1-10 年还款能力系数为 0.35 , 11-20 年系数为 0.40 ) 2 )房屋价格计算:贷款金额=房屋抵押价值 *80 % ( 房屋抵押价值是按成交价和评估价取低的原则 ) 3 )卡余额计算:贷款金额=卡余额 *15 倍(卡余额不足 1 万的按 1 万计算); 4 )贷款最高限额计算: 贷款最高限额为 25 万元 , 对于已经办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高于 8% 的 ) 或者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足额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 ( 或按月住房补贴 ) 六个月以上的单位 , 职工贷款最高限额可达到 30 万元 ; 4 、 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人员。 费用: 1 、 评估费=评估值 *5 ‰ (评估公司费用) 2 、 保险费=贷款额 * 财损费率 * 财产损失系数(保险公司费用) 3 、 第一月还款=《还款表》 * 贷款额(银行费用) 4 、 其他费用 100 元 贷款流程: 收件→→出评估报告(收件当天)→→贷前准备→→银行进件(每周一、四)→→银行、公积金中心审批(大约一周时间)→→银行面签(每周二、五)→→出件,给过户→→取他项(根据各区房管局而定)→→他项回银行,当天上保险,交到银行→→中心审批房款→→银行放款(大约两周左右)→→结束
您父母还在么? 在的话直接他们就行了``不在的话那确实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但房产证上必定是一个人的名字```不知您父母有没有把他过户到你们谁的名下?`如果没有那得先找个律师``搞定遗产分配的事```那个确实得3方都签字```你们得自己协商``先别提卖房的事```你您可以出2/3的钱 分给您的姐姐哥哥```把房子过到您名下``然后就随便您怎么卖了````有人买的话就收钱然后到建委过户就行了 不过这样比较不保险``最好找个中介 签个合同``您卖房不用给中介 服务费的
这个房子不能买,可能是个骗局或陷阱. 理由:1、房屋产权证是证实财产所有人合法持有财产的唯一合法证明,不能出示房产证,至少可以说明这个房子不是卖房人的独立产权; 2、你看到房产证后,还要记下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去房产交易市场查询这个权证的真伪,售房人是否与产权人是同一人,并且确认有没有遗留的产权纠纷或契税手续是否完备。同时,领证时间不超过五年是限制交易的,一定要交易的话,你们其中一方可能要多交房产总价20%的税收,这个钱是出得很冤的。 3、向银行抵押贷款的话,房产证也应该在房主手上,银行会有一份“他项权证”。 房主没出示产权证和未验明权证是否可以交易之前,你不要向任何人交钱,一些人就是抓住买房人心切的心理,设置各种圈套,经常有人上当。请务必小心,对工薪阶层来说,这可不是个小数。
要撤销合同的话,就要按照合同里面约定的来赔付。如果能多卖4万块钱的话就赔付给对方吧。毕竟你可以透明交易了,没有让对方吃差价。你也心知肚明。
补充一点,“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两处签一处即可,但签“委托代理人”应有购房人的授权方可。
流程: 一、把客户(买方)的房款进行资金托管,资金冻结在买卖双方托管银行的账户中。 二、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凭借材料解冻函及新房产证复印件(契税票和受理通知书也可)办理资金解冻,房款被划到卖方账户。 三、如果交易不成功,资金返还买方账户。 另外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专业的流程服务,根据二手房交易环节,把托管资金分为定金、首付款、尾款等,可对资金实现全程托管。 房屋资金托管为房产交易双方提供了资金保障服务的平台,在保障房产交易顺利进行、资金交付安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除此之外,金融还可以为交易双方提供各类垫资服务,包含赎楼贷、等产品,可全面解决资金需求
该协议是否本来就是无效协议? 如你在协议中有规定抵押事宜(专业术语叫权利瑕疵)的处理方式,按约定,没有约定找中介公司处理 我该通过什么渠道达到退款的目的? 如果想你说的不退,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所谓资金监管,就是找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来监管买卖资金,这个第三方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中介。如果是中介的话,对保证资金安全是可以做到的,当然前提是这个中介是诚信的,值得依赖的,因此需要选择信誉中介。另外还要看你们的买卖合同及贷款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建议这个存折交由卖方保管,因为卖方才是真的拿不走贷款的。 如果要保证资金的彻底安全,建议还是通过银行来做资金监管,即在监管银行开设一个监管帐户,同时与银行约定,要买卖双方及中介方共同到场办理手续才能提取资金。 从你说的情况上有一点没有看明白:贷款银行是工行,贷款是放在工行存折上,可是资金监管银行又是浦发,不知道浦发如何来做监管?
1、若买方上诉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买方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上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同。当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也可主张强制过户: a.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b.购房人具有购房资质; c.购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贷函已下发,部分法院也会支持过户; d.售房人构成根本违约,即售房人明确表示不卖的证据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证据材料; e.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查封等; 但是,法院是否会判决强制过户,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定,并且如果法院支持买方诉讼,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尽管违约金酌情承担,但届时真是得不偿失了。 注意事项: ①继续履行必须建立在能够并应该实际履行的基础上。如果此时卖方已经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了第三人(善意)且已经完成过户的情况下,售房人已经无法实际交付房屋了,在此情况下,买方就只能要求售房人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了。 ②法院只可能判决强制过户,但是并不能由法院判决或裁定户口迁出。 2、买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根本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有一条补充协议:"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买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则甲方(卖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所以,如果卖方在签订定金协议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违约,那么双方可自行协商违约金数额。协商不成买方可以以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承担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多少是根据实际损失而定。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根据以下(但不限于)因素来综合判断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a.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核心); b.违约方的恶意性程度; c.合同履行的程度; 此外,购房人也可同时要求售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已向居间方支付的代理费用。 3、双倍返还定金 购房人可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条:"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意事项: 若法院判决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若房屋价格上涨部分已经超过房屋总价款的20%,那么超过部分的金额也是购房人的实际损失),那么守约方还可向违约方主张赔偿其损失;否则,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是不能同时适用的;但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只能二选其一,不可同时适用。
知道女方的姓名吗?快报案!找法治进行时帮你忙吧!现在是奥运期间,不上媒体没人把所谓国家的小事你的大事当回事!同情你!希望能尽快解决。祝福你!
你好,不需要,甲方只需要承担买卖双方交易过户所产生的费用即可,谢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所以说,只要你与购买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正规有效的,房产交易也并没有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而且购买方是具有购房资格,也具备全款支付能力或者贷款申请已经通过的,法院可能会强制你将房子过户给购买方。 3.此外,若是买卖合同中针对该情况做出了明确约定,约定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的话,你还需要向购买方支付违约金,后就可能是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