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电源分配设计规范 (联锁体系电源设计规范)
配电箱规划标准有哪些
一般要求:
1.1、配电箱、柜的一切技能目标有必要契合标准及规划要求。投标人应清晰出产的产品履行的标准(国家标准GB7251、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依据所依据的标准供给相应的国标、行标或企标(企业标准应高于国标或行标)。
1.2、一切的电气元件及技能参数有必要契合规划要求,如需更改有必要按正规工程材料(恰谈)表格的要求填写并经规划院、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及厂方代表一起签字认可。不然由此发作的丢失由供货单位担任。
1.3、依据本工程图纸选有代表性的暗装箱、明装箱、配电柜出产样品,完后告诉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检验通往后,方可全面出产。
2、箱(柜)体部分:
2.1配电箱、柜的板材的各种目标有必要契合国家的有关要求。一切配电箱、柜要求选用契合国家标准的冷轧钢板。落地柜用2.0mm厚冷轧板制造,照明配电箱及控制箱大于等于600mm的用2.0mm厚冷轧钢板、小于600mm的用1.5mm厚冷轧钢板制做。二层底板需用2mm厚冷轧板。 2.2 落地柜配活顶盖,配电箱不开敲落孔。 2.3 照明箱应设二层门,二层底板与箱体、柜体之间的设备螺栓不小于M5,二层底板返边与箱底不小于30mm。 2.4 (需填写)配电箱选用按锁,(需填写)箱、柜选用通用锁,每把锁配两把钥匙。 2.5配电箱、柜的金属部分:包含电器的设备板、支架和电器金属外壳等均杰出接地,配电箱、柜的门、敷板等处装设电器,并可敞开时以裸铜软线穿透明塑料管与接地金属构架牢靠衔接。 2.6、暗装箱箱体板厚低于3mm的在箱体左边背面附一根通长--40×4镀锌扁钢,两头各长出箱体15cm。箱体板厚大于3mm的在箱体左边背面上、下两头各焊(镀锌扁钢与箱体焊接时的焊接长度要契合标准要求)一根--40×4镀锌扁钢,超出箱体15cm。暗装箱左、右两边的中心上下各10cm处各敷设一根L40×4×50角钢(已备设备时固定箱体运用)。 2.7、配电箱体、柜体类型、原料、色彩由建设单位确认(并有文字签字记载)。 2.8、一切配电柜均须配10#根底槽钢,根底槽钢的外径与配电柜下口外径共同(多台柜并排时10#根底槽钢应为一全体)。 2.9、两台或两台以上的配电箱、柜相邻敷设时,箱、柜的高度、厚度应共同。厂方不清楚的可与施工方联络执行。(见附表)
供配电体系规划标准最新版
《供配电体系规划标准》(GB50052-2009)
《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规划标准》(GB50053-1994)
《低压配电规划标准》(GB50054-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规划标准》(GB50055-2011)
《修建照明规划标准》(GB50034-2004)
《修建物防雷规划标准》(GB50057-2010)
《3-110kV高压配电设备规划标准》(GB50060-2008)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标准》(GB50061-2010)
《电力设备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设备规划标准 》(GB/T50062-2008)
《体系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能要求》(GB14050-2008)
《电气设备设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检验标准》 GB50171
(1)电气设备设备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检验标准GB50147-2010
(2)电气设备设备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检验标准GB50148-2010
(3)电气设备设备工程母线设备施工及检验标准GB50149-2010;
(4)电气设备设备工程电气设备交代实验标准GB50150-2006;
(5)电气设备设备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检验标准GB50168-2006;
(6)电气设备设备工程接地设备施工及检验标准GB50169-2006;
(7)电气设备设备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检验标准GB50170-2006;
(8)电气设备设备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检验标准GB50171-2012;
(9)电气设备设备工程蓄电池施工及检验标准GB50172-2012;
(10)电气设备设备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检验标准GB50173-92;
(11)电气设备设备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检验标准GB50254-2006;
(12)电气设备设备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检验标准》GB50255-96;
(13)电气设备设备工程起重机电气设备施工及检验标准GB50256-96;
(14)电气设备设备工程爆破和火灾风险环境电气设备施工及检验标准
(GB50257-96); (15)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能条件GB9813; GB50171《电气设备设备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检验标准》 GB50168《电气设备设备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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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体系规划标准 最新国标第3.0.1条 契合下列状况之一时,用电单位宜设置自备电源:
一、需求设置自备电源作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的应急电源时或第二电源不能满意一级负荷的条件时。
二、设置自备电源较从电力体系获得第二电源经济合理时。
三、有终年安稳余热、压差、废气可供发电,技能牢靠、经济合理时。
四、地点区域偏远,远离电力体系,设置自备电源经济合理时。
第3.0.2条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有必要采纳避免并排运转的办法。
第3.0.3条 供配电体系的规划,除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外,不应按一个电源体系检修或毛病的一起另一电源又发作毛病进行规划。
第3.0.4条 需求两回电源线路的用电单位,宜选用同级电压供电。但依据各级负荷的不同需求及区域供电条件,亦可选用不同电压供电。
第3.0.5条 有一级负荷的用电单位难以从区域电力网获得两个电源而有可能从附近单位获得第二电源时,宜从该单位获得第二电源。
第3.0.6条 一起供电的两回及以上供配电线路中一回路中止供电时,其他线路应能满意悉数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
第3.0.7条 供电体系应简略牢靠,同一电压供电体系的变配电级数不宜多于两级。
第3.0.8条 高压配电体系宜选用放射式。依据变压器的容量、散布及地理环境等状况,亦可选用树干式或环式。
第3.0.9条 据负荷的容量和散布,配变电所宜接近负荷中心。当配电电压为35KV时亦可选用直降至220/380V配电电压。
第3.0.10条 在用电单位内部附近的变电所之间宜设置低压联络线。
第3.0.11条 小负荷的用电单位宜接入区域低压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