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发布的消息删除就行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麻烦好评,谢谢
把你发布的消息删除就行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麻烦好评,谢谢收起
大学生没什么社会经验,在租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第一,租房的时候尽量多跑几家,多做比较,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房屋,还要注意周边的环境。第二,租房时不要急着交定金,最好带着自己的朋友参谋一下。第三,租房缴纳押金的时候要和业主商量好交房租的形式,最好形成书面合同,将相关的信息都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同时,还要对退房后的相关事宜做出规定,如果房屋损坏应该如何赔偿,房屋没有损坏,那么可以退换押金。第四,租房者可以适当将租期说得长一点,这样可以减少一部分的押金,减轻学生的经济压力。第五,租房者要明确房屋的位置,房间的面积,房屋的质量以及房屋的租赁期限,租房者还要明确支付租金的形式和期限。第六,租房者要签订详细的合同。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费、物业费等费用由谁支付都需要明确。第七,租房者还要明确房屋维修费用。第八,承租人和出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需要做好审核工作。第九,租房者要明确租赁的房屋是否为法律允许出租的房屋。第十,租房者在租房之前,要审查房屋的租赁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持有房产证。第十一,租房者在租房时要清点好房屋内的各个设施是否运作正常,家具是否完好,然后形成书面文字,如果出现了故障要注明维修的费用谁来承担。这样也可以防止日后发生纠纷。
1.租房的地址必须要有,而且必须是具体的地址。 2.租房的期限要有,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都必须写明。 3.租房的租金要有,押金要有,多久支付一次房租,一次支付多少房租,支付方式是怎样,都要写明。 4.租房的违约责任要有,例如临时退租要如何处理,一定要写明。 5.租房中的设施设备有哪些要写明,设施设备出现故障,由谁负责修理也需要明确。 其次,在签订合同之前,咱们还有一件事情要做,那便是联系原房东,当然,一般租客是不知道联系方式的,但是二房东肯定知道,咱们需要与原房东联系,确定二房东的转租行为是否是经过原房东同意的,如果原房东不同意,这便属于无效行为,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
在房东要求房客签一份租房合同时,仔细看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中关于房屋设备的描述是否与现实相符,并与房东一同检查房屋是否安好,好针对房屋实际情况,在书面合同中罗列出你如搬走时不该承担的责任。而法国的租房补贴中,家具也是重要的考量成分。
变化一:二套房认房认贷 过去有贷款记录,但是实际没有房(比如很多换房的朋友如果先卖房再买房,很多都是类似情况)的人,买房可以算首套,低首付款比例可以是35%。 但是现在统一算二套,低首付款也得60%了。 变化二: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 以前二套房在作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分之后,低首付款比例分别为50%和70%,现在这个比例变成了60%和80%。 变化三:公积金限贷范围更大,时间更短 过去公积金贷款并未被纳入二套房认贷的范畴,现在也与商业贷款同等对待了;同时前段时间商贷贷款期限缩短为25年之时,也并未将公积金贷款也同等要求,现在也一起缩短了。
一、房租问题 大多数学生租房首先考虑的是房租,房租的多少,支付的方式时间这些在租房合同签订前都要与中介或房东协商好,另外,逾期违约相关责任也要区分清楚。在缴纳时一定要索要收据,凭收据退押金。 二、位置问题 租房尽可能靠近公司,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又可以避免因堵车导致上班迟到。若公司周边没有合适的房子,尽量找靠近地铁站,公交站附近的房,公交最好能够直达或换乘一次。另外,房子周边的配套也很重要,医院,菜市场,购物广场最好都有。特别注意周围有无娱乐场所,施工场地等对休息影响大的场所。 三、租房陷阱 目前,租房市场上良莠不齐,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很有可能就被“套路”。对此,在确定租房之前不要缴纳任何费用。在签订合同前看好房东的产权证及身份证,若为转租,看好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在找房时,选择正规的网站和中介,以免上当受骗。 四、合租问题 若要合租,合租对象最好选择同学或熟人,尤其是女生合租时一定要谨慎,千万不要在未了解合租对象时贸然合租。在合租之前,了解合租对象的工作、兴趣爱好、家庭状况等信息,互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在财物分担上也要事前协商好,还要考虑一方中途退租的话,留下来的人房租承担问题。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同时也是中国人情感得以释放、心理诉求得以满足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一年一度的狂欢节和永远的精神支柱。每当到了这个时候在外的游子、外出务工的人们都会赶回家与亲人团聚。但是由于人员大量流动,出租房也有很多注意事项,这些各位可千万当心。 费用问题要思量 春节前后租房市场的差异十分明显,春节前是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租房市场也迎来淡季,此时租房需求不足,房东为了尽快将房屋出租出去,大都将房屋租金下调。这时候租房无疑是的,每月省下200元租金,一年下来也是不小的数额。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春节期间大多数人都会回家过年,那么这期间房子就会闲置,还有的人可能租期没到选择提早租房,这时就要考虑费用合不合算的问题。如果房子闲置的租金或者因提早租房而多付的租金比年后上涨的租金多,那年前租房就不合算了。具体费用问题和涉及到自己的搬家,工作调动等都需要自己思量,以免租了房浪费。 安全问题不能忽视 春节期间,大多数人回家过年,租的房子中就会空置,这期间正是小偷作案的“好时机”,因此在过年期间,出租房的防盗问题要格外注意。家中不要放贵重的财务,以免有人见财起意;家中无人一定将房屋门窗关好并锁好;另外还可以找邻居帮忙照看房子。万一房屋被盗,一定保留好现场证据,及时报警。除了注意防盗,还要注意防火问题。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家中煤气泄漏等都有可能酿成灾难。如果过年时出租房内没有人,应将门窗关好,并将窗帘等易燃物品远离窗口,避免烟花爆竹的火星溅射到窗帘上引起火灾;将煤气总阀门关闭,防止煤气泄漏;将电源总开关关闭,既省电,又能避免电器电线过热可能引发的火灾。 租房要防骗
通知规定: 《通知》明确,自发文之日起,住宅平房出售对象为居民家庭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没拥有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北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北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住宅平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北京市连续5年(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要求:居民家庭名下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购买的住宅平房,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住宅平房套数以不动产权证个数计。
几个人一起租住一套房子。合租房在上海、杭州、北京、广州、深圳等地较为普遍。合租房有多种形式,如单间合租,床位合租。合租房的发展趋势是市场化、规范化的经营,如各种求职、白领等。 合租房流程 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 合租房须知 一、订立霸王合同,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一消费者投诉称,某中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无论是否经过其介绍,只要消费者与中介公司的信息房源签订了合同,就得向其支付中介费。这些条款是不合法的。 二、巧立名目,收取各项费用。有的中介公司找种种借口,除正当中介费用外,还收取所谓看房费、咨询费等费用。 三、无证“黑中介”骗取钱财。一些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照的“黑中介”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骗取钱财一旦被发现便溜之大吉。 合租房的经验之谈: 1、 看好将要合租的人,好找有点熟的人或者是熟人!这样你就不用担心有一天下班回家,家里空空如野,有点值钱的家具不翼而飞。 2、 一定不要找太懒的人,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收拾不利索,他/她基本上也不会去打扫收拾合租的公用地方。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他/她平时的打扮和生活习惯看出来。如果你觉得无所谓,那么以后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家中的家务事几乎你一个人承包了,另一种是家里没有人打扫,又脏又乱。 3、 确定要和他/她合租了,应该事先说好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的分配情况。一定不要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说出各种费用的安排。看看是房间的使用间数平分,还是按人头来分。 4、 了解对方的家电情况,如果是公用的冰箱,那好说。如果是私人在房间里用的空调,那么一定要按夏天还没有开空调时的电费作参考,另外计算那部份的费用。(俺以前有个朋友,他自己有鉴定会调,夏天的时候一个月用掉100~200的电费) 5、 如果是一起做饭吃,那么建议采用记帐制度。今天谁买菜?几个人在家里吃?一定要记下来,等月底的时候再一起清算,这样谁也不会吃亏! 6、 必要的时候,安排值日表,并且约定无条件执行!这样一定能让你们住的地方不像个垃圾场。 7、 这一点也很重要,不要以为是好友合租在一起,就很无所谓!请一定要保管好你的那些密码!
期,北京市住宅城乡建设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计划委召开会议,就房产竞拍人购房资历和“3.17新政”施行后,产品住宅买卖合同裁决等有关疑问进行了认真研讨。 ??会议为进一步严格履行北京市限购方针,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法院竞拍房产归入北京限购规模,竞拍者须具备北京购房条件。 ??详细会议请求,法院在揭露发布的拍卖公告中应清晰明了,竞拍方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自己应具备本市限购方针,不然将不予处理产权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住建单位请求其购房资历,审阅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履行通告书》(以下简称《通告书》),各区不动产单位根据《通告书》按规则处理产权手续。在法定期限内,买受人未能完结资历核验的,法院应在《通告书》中载明“买受人须经过购房资历核验后,方可处理产权手续”的相关内容,各区不动产根据《通告书》及资历核验查询成果,按规则处理产权办理手续。
沈阳市的户籍居民购买家庭唯一商品住房的,那么是不予限售的,购买家庭的第二套还有以上商品住房的,那么商品房的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以后才可以上市进行交易。限售令政策还规定,如果是本市户籍的居民购买家庭唯一二手住房的,那么不予限售,如果购买家庭的第二套及以上二手住房的,可以在《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满2年就可以上市交易了。限售令政策还有这些规定,我们可以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的赠与、继承等重要的方式来获取限售的住房,不会受到前款规定的限制。限售令政策还要注意,如果因为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子女因为上学等急需资金支付医疗费、学费的,那么可以经过房屋的所有权人申请,不动产的登记部门就可以解除其限售住房的限制。限售令政策还有这些规定,沈阳市的房产局表示,这次的限售只针对住宅房屋再次出售的情况,像非住宅和公寓类房屋就不在限售的范围之内了。限售令政策还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是限售区域方面的话,可以包括浑南区、沈河区的全域住房,像大东区、和平区、铁西区以及皇姑区、于洪区等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三环区域内部分住房,同时也不包含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全域的住房。
随着近年租房纠纷增加,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同样的,对租房者的个人情况,房东也要验查仔细。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一起陪家园网的小编去看看。 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房屋产权不明,房东该退租金却不肯退……近年来,因房屋租赁引发纠纷的案例屡见不鲜。怎样避免租赁房屋造成纠纷,怎样在权益受损时有效维权?小编梳理了2起典型案例,希望能给广大租客提供借鉴。
1、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2、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并索要一份复印件。还需注意,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其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或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房屋出租各项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 3、签合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
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包括停车、访客来访、日常关系),有问题及时与物业沟通交涉。比如:儿子租住的社区公寓分别有住户停车场和访客停车场,而且访客停车有时间限制的。有一回同学来访,停车过夜超时就被拖走了还遭到罚款。
我周围的很多人,搬出去的时候,都会和房东关于一些扣钱问题上有一些分歧。他觉得你按窗帘墙上钉钉子应该75刀,你觉得明明不用赔,赔的话顶多25刀。我有一朋友,把地毯弄脏了一小块,物业说要陪一千多刀,因为整个地毯都要换,结果我同学不愿意,就去argue,然后找来了一个清洁公司清洗,花了一百多刀洗干净了,省了一千多刀,美国有规定什么程度要陪,什么只是正常磨损。所以在美国最重要的是不要怕,什么事情都要有胆量去argue,中国人在外边,没什么好怕的,自己的利益永远要去争取,去argue,怕的话永远吃亏的是自己,美国很多人专捏软柿子(我非常鄙视)。是在不行找学校请求帮助或者支持,学校永远会站在你的角度帮助你,支持你,维护你的利益,美国学校在这点上做的绝对都是无微不至的温暖带给你。
1、辽宁省营口军分区军队住房社会化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专程赶到驻军某部四级军士长李强所在连队,为其一次性办理完房屋贷款手续。买一套不足100平方米的房子,让李强足足省了5万元。现场办公的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这是军地联合开启军人住房社会化保障模式带来的实惠。 2、据此,该军分区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政策支持,与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联合建立房源库,供驻军部队官兵选择。为确保房源质量,他们要求:所有房源必须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必须具有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周边配套设施,必须为现房或准现房,房屋无抵押、查封、权属纠纷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不良纪录和法律纠纷等5项基本条件方可入库,为购房官兵扫清办证、物业等后顾之忧。 3、为方便更多现役军人购房,该军分区还决定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军人住房社会化供应活动。活动期间,所有入库房源冻结交易,专供军人选房。官兵购房支出,享受“三降一免”优惠,即购房定价以开发商近半年实际交易价格的平均值为基准下降10%,商业贷款按照基准利率再降10%,房屋装修装饰材料比市场最低价再降10%;同时,减免契税。此外,该军分区还成立军队住房社会化保障服务站,为购房官兵提供“一站式”上门服务,确保官兵不出营门就可办理全套购房手续
早在1999年,卖房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收“个税”。但一直是“自愿申报”,而不是“强制征收”,直到2006年8月1日起,国税发[2006]第108号正式规定,卖房必须缴纳“个税”,且明确税率与计算公式: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这个征收办法沿用至今,有兴趣可以看看历年“个税”征收的政策。
1、租房时要尽量多跑几家,多做比较,优中选优,合适中选最适合自己的,同时注意四周环境是否安静、安全、卫生等。 2、租房时不要急于交订金或租金,较好从正反两方面来考虑自己的决定。当然,有个人在旁边参谋一下会更好。 3、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 4、 为了讨价还价,租房者要尽量把租住期说得长一些,但一次性交纳的租金还是尽量越少越好。 5、 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与方式等。 6、 租房合同要细。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 7、 要对房屋维修及费用问题做出约定 8、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9、 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10、 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能回答你这个问题我跟高兴,这本身就是我的专业范围,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用,使你对这方面了解更多!!!
1、消防安全检查 在入住前要仔细了解租房是否存在消防隐患,例如建筑材料是否是防火材料、有无安全通道、通道是否长期堵塞、阳台或楼道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属于“三合一”场所、房东有否配置灭火器、逃生神、电筒、防烟面具等消防工具。同时,要提高自身的防火意识,对于同租的其他人员存在具有消防隐患的行为时要及时给予劝告。 2、房屋结构检查 房屋的结构主要是要注意墙面是否有裂缝,墙体有否倾斜的现象,针对老旧的房屋,租客们需要更加注意。房屋结构需要严格把好关,因为房屋结构的好坏是安全居住的重要一环! 3、房屋门窗检查 房屋的门窗方面主要检查好门窗是否能正常关闭,门框有否歪。最重要的是要检查门窗上的锁是否能正常运作,可否顺利锁上、打开。 4、租房周边环境检查 租房周边环境主要针对于老旧房屋,老旧房屋的外墙一般较为破旧,容易有剥落情况的发生,这是需要大家注意的。另外要留意楼上的窗台是否有容易跌落的杂物,以及大厦物业管理等各个方面。 5、房屋水电检查 房屋的水电是尤为重要的,无论是买房还是租房都要十分注意。在租房前首先要检查好电阀是否反映灵敏,是否有漏电。记得检查线路,是否会有老化的现象,像热水器等有可能因为年久发生爆炸的电器安全性也要注意查看,不然万一真的发生什么状况,房东有可能会推得一干二净。
1、业主较适宜通过大型中介公司等渠道把公寓放租出去,因为中介公司可以提供完善的专业服务,速度快,手续全。一般来说,投资者一般通过中介公司将公寓租出去的成功率较高,尤其是中、高档次的公寓。 2、公寓内有装修是基本的条件,最好是配齐家私和家电,因短租客多为高端客户,因而对家电的要求一般相对较高。 3、同时要清楚目标租客的群体,每个国家的外籍人士喜好风格并不一致,业主可根据客户的要求及风格进行家居装修,精心设计家私布置,以获得客户满意租出更高价格或获取更多客户的青睐。 4、为求争取优质的外籍客户及更好的价钱,业主应灵活地选择一些出租方法,如以某个价钱出租后,全包居住费用(如水电、煤气、电话费等),较多忙碌的商务客户喜欢这种方式。 5、较多短租客会着重于商务服务方面,如传真、打印、EMS、上网等,故物业内这些配备是否齐全均会成为他们挑选考虑的因素。 此外,对于短租的租客来说,也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短租较为热租的一般是带家电出租的物业,业客双方应在签约时填写家私清单,详细列明家私电器的名称、品牌及数量。 2、在租赁期内,该物业之管理费、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室内有线电视费等一切杂费,业客双方应协商一致该由哪一方负责缴交。 3、租赁期内,承租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出租方同意。短信或电话请说明信息来自非凡分类信息。
1.房屋出租前应当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整理和修饰,使房屋整洁、美观,并准备几件必用的家具,给房客家的感觉。对房客的有关资料,如身份证、工作单位等情况也应了解准确。 2.房东与房客要签订一份租赁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必须明确以下内容:房屋位置、面积大小、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每月何时付款;租赁房屋内的家具、设施明细表、损坏责任及如何赔偿;各种费用的承担,如物业管理、治安清洁、有线电视费用等等。 3.房客入住后所发生的如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在房客付费后,房东最好将付款凭证收集保存在自己身边。这样既能督促房客按时付款,又能避免欠费太多,更能防止因房客突然不辞而别欠下大量费用。 4.要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可间隔一段时间到租赁房屋内看看,以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也可对房屋内设施的使用有所了解。
2003年单位改制,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拍卖给了别人.我起诉至法院,法院认定我是使用人而非承租人(没有租赁合同),不享受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请问法院的认定对吗? 法院的认定没错。因为,单位分你一套住房(有会议记录),没给房证,也未签租赁协议,在居住期间你只交纳了暖气费.证明你单位在当下的情况下,没有给你设定一个用益物权,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单位的房屋拍卖给别人时,你没优先购买权。
伪造出租屋合同骗取公积金是严重的诈骗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会被记录在征信系统里,进囚也是有可能的,诈骗银行,罪可不轻,想好了再做,再说你开的发票虽然也是正规的发票,当这属弄虚作假,虚开发票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两罪并发,还能不进囚,那真是法律的笑话了。
基本上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写明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交费时间、税费由谁交纳、违约责任等就可以了。 但是商业由于要经营,要投入的东西比较多,如装修、家俱,如出租方违约会给商家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一般要签的细一点,甲方主动违约的责任要高一点。还有就是如商业用途比较多,比如说餐厅就要在合同中写明这个商业是可以做餐饮的,如办不下手续(甲方原因)怎么办等。
支取公积金是由单位按照公积金中心的有关规定去办理的,你的方式不符合规定。
当然没有过诉讼时效哦,时效应该从开发商通知无法交房之日起计算两年,而不是签合同之日! 一般开发商签的合同都是“南京条约”,对业户相当不利,如果贷不下来款,一般都是要求你分期来付款,这一点很难挑到他们的毛病,估计你只能接受 现在不在预售状态很正常,只要你买的时候在就行了 如果办不下业产权证,你可以起诉他 现在如果你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本楼超高的话,可以拒绝付款,要求他提供不超高的证明,这叫履行合同的“不安搞辩权”。对此他起诉你,你不付款也有明确的依据。 看你文中的意思,现在好象是已交房并住进去了,是吗?你只要静观其变就行了 还有的是房产商都有可能“涉黑”,不要和他们吵,更不要威胁打之类的,只要坚持自己的观点就行了!
一、房主不卖房给买主X是否违约? 房主不违约,买方违约。因为买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二、房主通过注销原有产权证而办的新产权证是否合法? 不合法。明知房产证毅然存在,却寻找一个借口,又办了一个新证。“(房主当时把证抵押在中介手中时是签过字的)”这里说的抵押是一种担保物权,但保物权是主债权的从债权,现在房主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履行了等待买方签订合同的义务,即预合同义务,买方没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因此,预合同义务消灭,房方收回房产证才是正常的做法。 三、如果有其它人想购买这套房子是否会有后患? 没有后患。
买方未按约定时间付首付款属违约在先,卖方可据此提出解除合同,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以不返还已收的定金。由于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中介应将房产证归还产权人,卖方补办新证是不得已而为之,也是示意中介拿着不还也是白拿。 如果有别人想购买那要看产权人的意愿。没有产权人的签字同意产权归属转移不了。
一、我现在跟此承租人的合同是否有效? 你们的转租合同有效。 在我国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只要主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 本案中,你与大型商场的租赁合同,在你与商场之间是一个法律关系,你与承租你的那一个人则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基于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两个法律关系之间不发生冲突。况且,商场是允许你转租的,只要通知和备案就可以,所以,你具有转承租的权利,也不存在没经其同意时商场享有解除权的法定事由。 二、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他的要求是否合理? 基于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你与转租人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些,你们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现在你没有按照你们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间一年履行义务,单方面要求解除你的转包合同,应当是违约行为。你不但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且还应当将没有履行期间的转让费退还给那个承租人。 “此承租人现在以我跟他签订合同的日期超过我的有效期为由要求我补偿他的转让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请问A这样提出收回山塘是否合理???在法律上B应怎样为护自己利益?? 尽管你说得很复杂,其实这事很简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的规定, A这样提出收回山塘当然不合理。2002年初,A与B是兄弟,A与B商量,想转让山塘给B做,并要求B只要给2700元人民币给A,就把山塘转让给B。B认为与A是兄弟关系,只是要求A在纸条上说明:收到B转让山塘款2500元。然后A签名。(B就自己拥有这纸条)另外A要求B要先支付200元山塘租给村委村长,然后A先把山塘的承包合同愿文转交给B。 由此可见,A与B的转让是他们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目的意思与效果意思显而易见。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协议成立并且生效。当A与B 交完钱和转让合同时,合同已经是实际履行。 A请司法人员判说B现拥有的山塘是不合法的,原因是B与A在转让合同时,没有得到全村人员签名决定。所以不生效,示以A转让给B的山塘合同作费。要求B现签字把山塘归还给A。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转包的只是要求经发包方备案,而不是得到全村人员签名决定同意。所以,那是所谓的司法人员的自我解释,没有法律效力。 B应依为护自己利益,只要谁敢侵犯其承包权的,就以他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权利,B一定会赢的。
签约就是签合同,你合开发商之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我国房地产实行备案制度,你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后,要拿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这就是备案。 备案之前和备案之后,如双方就合同履行达不成一致,或一方违约。那么双方或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要到房管部门撤销登记。解除合同和撤销备案不是一个意思,但是是有联系的。 办理按揭就要在合同办完备案后才可以放款的。炒房人是看不出来的,除了吵房号的,一般炒房和普通买卖没什么区别,只是低买高出。 开发商做假问题,正规的有合法证件的,一般不会做假,但哪个地方都有做假的,这个问题就不好说了。
建国初,甲有房屋四间,将其两间典当给乙,此后乙一家一直居住在两间房内。到1993年,甲乙因房产问题争议诉之法院,法院达成调解协议:房屋四间产权属于甲,对乙居住的两间甲享有拆迁补偿权,乙享有拆迁安置权。 后该房拆迁,国家分别安置甲乙各一套住房,同时甲获得了拆迁补偿。房管局与乙签订了《公房租赁合同》,发放了《公房租赁证》。后甲把安置自己的一套住房和安置乙的住房都申请房管局登记到自己的名下。乙把房管局诉之法院,要求撤销房管局的登记行为。 请问:拆迁安置权是一种什么权利?房管局的登记行为是否侵犯了乙的拆迁安置权?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本案中,建国初,甲有房屋四间,将其两间典当给乙,此后乙一家一直居住在两间房内。到1993年,甲乙因房产问题争议诉之法院,介于我国建国后并没有典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了2005年才由商务部、公安部,以2005年第8号令颁了《典当管理办法》) 1993年,甲乙因房产问题争议诉之法院,法院也不能不受理,因此,q我们注意到,法院在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下,根据传统民法理论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是"定争止纷"的有效方法, 诉讼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解决纠纷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人民法院才予以确认。调解协议只是在双方当事人中产生法律效力。从而,调解协议中的“房屋四间产权属于甲,对乙居住的两间甲享有拆迁补偿权,乙享有拆迁安置权。”也仅仅是在双方当事人中产生法律效力,不涉及到第三人的问题。由此可知:“乙享有拆迁安置权”的约定,便在双方当人中产生了约定的债权。后来该房拆迁,国家分别安置甲乙各一套住房,同时甲获得了拆迁补偿。房管局在没有与甲取得产权调换的情况下,直接与乙签订了《公房租赁合同》,发放了《公房租赁证》的行为,侵犯甲的因拆迁而得补偿物权的期待权。所以甲才能把安置自己的一套住房和安置乙的住房都申请房管局登记到自己的名下,这是甲行使物权的应有行为。在甲享有物权而乙只享有与乙之间的债权冲突中,物权的对世效力大于债权的对人效力。 综上所述:现乙把房管局诉之法院,要求撤销房管局的登记行为,法院应当以甲乙在人民法院调解书中约定的“乙居住的两间甲享有拆迁补偿权,乙享有拆迁安置权债权”只是在甲乙之间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债权的相对性,认定房管局的登记行为没有侵犯了乙的拆迁安置权,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可以在网上查一下资料,或者您遇到具体的问题再问一下阿,这样太笼统了点
居委会的行为不合法。 在其与你签定承租合同时,双方均为民事主体,所签合同受民法保护,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其后,你响应该居委号召,在居委批示同意开工建设了房屋,该批示表明,作为甲方,他同意了你的建设行为。此行为是在30年租凭期限内,你都有权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和处置权。 现在居委会的行为,与先前的租凭合同和其后的批示相矛盾。且不符合合同约定。属于违反民法和合同法。 居委会所称的以前领导班子签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不符合合同法。 建议你找居委会的上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保留初始的合同和批示,必要时,可以到法院起诉。
民法的原则是,非禁则可。但不得有欺诈行为。如承租三个月,转租一年。。。。。。
合理。 物业公司通过开发公司的委托,得到了管理的资格,通过当初的合同,证明其资格的合法性。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故如果你所在的小区已经成立了业主大会,则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原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如你生所在的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则无法直接聘用物管公司。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颁布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电挂: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承租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电挂: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 (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 / □月)不变,自第▁▁▁▁(□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 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