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共享资料 医院库

现在的政策又有哪些变化?

现在的政策又有哪些变化?

现在的政策又有哪些变化?

全部答案

  • 变化一:二套房认房认贷 过去有贷款记录,但是实际没有房(比如很多换房的朋友如果先卖房再买房,很多都是类似情况)的人,买房可以算首套,低首付款比例可以是35%。 但是现在统一算二套,低首付款也得60%了。 变化二: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 以前二套房在作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分之后,低首付款比例分别为50%和70%,现在这个比例变成了60%和80%。 变化三:公积金限贷范围更大,时间更短 过去公积金贷款并未被纳入二套房认贷的范畴,现在也与商业贷款同等对待了;同时前段时间商贷贷款期限缩短为25年之时,也并未将公积金贷款也同等要求,现在也一起缩短了。

    变化一:二套房认房认贷 过去有贷款记录,但是实际没有房(比如很多换房的朋友如果先卖房再买房,很多都是类似情况)的人,买房可以算首套,低首付款比例可以是35%。 但是现在统一算二套,低首付款也得60%了。 变化二: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 以前二套房在作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分之后,低首付款比例分别为50%和70%,现在这个比例变成了60%和80%。 变化三:公积金限贷范围更大,时间更短 过去公积金贷款并未被纳入二套房认贷的范畴,现在也与商业贷款同等对待了;同时前段时间商贷贷款期限缩短为25年之时,也并未将公积金贷款也同等要求,现在也一起缩短了。 收起

    B***

    2017-10-25 15:57:22

签约

  • 集体购房签约时,有什么注意事项如题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退房须知

点击加载更多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关注
爱问

关注爱问微信公众号,开启知识之旅,随时随地了解最新资讯。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