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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哪些情况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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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哪些情况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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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9 22:00:00
      一、法院判决书不执行怎么办?关于法院判决书不执行怎么办的问题,具体的回答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你与老胡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老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你需注意的是必须在判决书确定的老胡履行期届满后1年内提出申请。二、"人民法院不委托执行的几种特殊情况"委托法院明知被执行人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依法裁定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不得委托当地法院执行1、无确切住所,长期下落不明,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2、有关法院已经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案件或者已经宣告其破产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2条,委托法院明知被执行人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依法裁定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不得委托当地法院执行1、无确切住所,长期下落不明,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2、有关法院已经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案件或者已经宣告其破产的。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112条三、法院执行哪些情况不能执行解答如下,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不***

    2024-03-29 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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