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后,未成年人未成年子女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害,应由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进行赔偿。
但是,如果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经济能力不够、承担赔偿责任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要求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可以因为未与子女一起生活而拒绝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