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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的手续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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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的手续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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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18 21:01:48
      一办理离婚所需的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办理的手续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法院开庭审理的程序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于办理离婚的手续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办理离婚所需的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原领证的地方)。需要携带的东西有第一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第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第三结婚证(最好两本)第四(双方已签字)第五双方各2张小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办理的手续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法院开庭审理的程序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
      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日***

    2024-04-18 21: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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