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歧未离婚但多年分居生活的夫妻之间有没有相互继承权对此存在二中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龚某没有继承的权利因为周某与龚某已经分居十多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况且这些财产是周某在与龚某分居之后用其个人财产独自购买的属于龚某的个人财产与龚某并没有关联。第二种意见认为龚某与周某在法律上仍系夫妻关系故周某遗留财产的一半属于龚某个人所有余下的一半龚某也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全部
龚某与周某虽然十多年处于分居状态当分居不等同于离婚在法律关系上龚某仍系周某的配偶故其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利。关于未离婚但多年分居的夫妻之间是否还有继承权的法律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未离婚但多年分居的夫妻之间是否还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在无书面特别约定财产归属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案情龚某与其丈夫周某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十多年但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现在周某因意外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及一辆车子没有遗嘱龚某与周某的父母因为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矛盾。龚某认为其有权继承周某的遗产但周某的父母认为龚某跟周某这十多年来都没有什么联系房子跟车子都是他们分居期间周某独自出资购买因此龚某没有继承权利。
分歧未离婚但多年分居生活的夫妻之间有没有相互继承权对此存在二中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龚某没有继承的权利因为周某与龚某已经分居十多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况且这些财产是周某在与龚某分居之后用其个人财产独自购买的属于龚某的个人财产与龚某并没有关联。第二种意见认为龚某与周某在法律上仍系夫妻关系故周某遗留财产的一半属于龚某个人所有余下的一半龚某也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分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认为龚某有继承权利其理由如下第一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在无书面特别约定财产归属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龚某与周某虽然分居多年但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仍然有效存在双方仍然是夫妻受法律保护。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一方死亡的其婚内财产的一半归其配偶个人所有其余财产才属于遗产。第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对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龚某与周某虽然十多年处于分居状态当分居不等同于离婚在法律关系上龚某仍系周某的配偶故其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利。
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