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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该申请的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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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该申请的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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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18 23:00:51
      离婚损害赔偿该申请的范围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实践中通常跟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物质损失以实际损失额为限。“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关于离婚损害赔偿该申请的范围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1)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③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④侵权人的获利情况⑤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⑥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实践中通常跟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3)物质损失以实际损失额为限。“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
      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
      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李***

    2024-04-18 2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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