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根据我国《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临时管理规约;
(三)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四)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五)查验记录;
(六)交接记录;
(七)其它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
另外,根据该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所以,作为业主有权知晓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业主提供物业承接查验的备案。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