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王先生与赵先生是邻居,两个人非常要好。某日,赵先生见王先生在院里洗车,便向王先生借车。王先生知道赵先生没有驾驶执照,就说:“你开车能行吗?”汤某说:“没有问题。”王先生遂将车借给了赵先生。赵先生由于驾驶技术不过关,将骑自行车的李某撞伤,交管部门认定赵先生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全部
法律分析本案涉及车主明知他人无驾驶执照而将车借出,造成交通事故,车主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依据第19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本案中,机动车所有人王先生对自己的机动车疏于管理,明知赵先生不具有机动车的驾驶资格、驾驶技术不过关,驾车上道行驶可能会有危险,即预见到自己出借车辆的行为与赵先生驾车上道行驶的行为的结合会导致某种损害结果的发生,但其轻信可以避免,仍然将机动车借给赵先生。
赵先生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仍然违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其主观过错也属于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某种损害但轻信可以避免的过失。可见,王先生与赵先生二人是具有共同的过失的,并造成了撞伤李某的同一损害结果,构成了共同侵权,应当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的连带责任。
答:你说怎么办? 你杀了他?你去抢银行?有些事只能以沉默作为结局。除此之外别无选择。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