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1、协议解除;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3、劳动者法定情形下单方解除;4、过失性辞退;5、无过失性辞退;6、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标准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3、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合同纠纷法律法规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工会的后果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或者征求工会的意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能否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为由要求撤销解除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实践中对该问题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征求工会意见,用人单位未征求工会意见就违反了该条规定,即可认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另一种意见认为,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行为应当具体分析。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未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或者征求工会意见,属于程序性瑕疵而不属于违法性解除,不构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但应告知用人单位补正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讨论本司法解释时,采取了折中方式。首先,用人单位未征求工会意见即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次,考虑到用人单位仅属于程序性违法而实体上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为了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可以给用人单位对程序性问题进行补正留有空间,也即采取“事后通知”工会的形式,补正相关程序,从而使程序性瑕疵得以修复,此时,劳动者不能再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这一规定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考虑到了用人单位的过错可以补正的现实,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司法的人性化。
答:你说怎么办? 你杀了他?你去抢银行?有些事只能以沉默作为结局。除此之外别无选择。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