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设立中的公司并非公司,其仅是一个特定称谓。其法律特征表现为:1、设立中的公司具有过渡性,是公司法人成立前的临时过渡阶段。2、设立中的公司起止时间具有特定性。它始于公司章程的订立,终于公司法人登记成立之日。3、设立中的公司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设立成功,发起人所为的创立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当然归属于成立后公司;如果公司设立失败,那么设立中的公司应视为合伙,发起人的协议视为合伙协议,由设立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按照合伙的规定由各发起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