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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抵押登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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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抵押登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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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12 18:01:39

    在债务清偿方面,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优先于未办理抵押登记优先受偿。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贷款按规定至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后,可以优先受偿。但这也存在例外情况,一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6号,明确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是税收优先权。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45条第1款规定:第“税务机关征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只要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即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先,以其财产设定担保在后,税收就优先于担保物权这种私权力。当今的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如果对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最后往往易造成抵押无效或无法实现优先受偿。

    画***

    2024-05-12 18: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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