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遗嘱的重要性立一份遗嘱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公证遗嘱。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立遗嘱人必须带遗嘱、户口簿、工作证、产权证等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可要求公证员前往立遗嘱人所在地办理。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全部
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3、录音遗嘱。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4、口头遗嘱。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5、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3]《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4]《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5]《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二、生前立了多份遗嘱的,如何确定遗嘱效力1、生前立了多分遗嘱的,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
2、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的撤回。3、立有数份遗嘱,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4、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三、老人立多份遗嘱如何确定遗嘱效力,如何判断其效力?1、生前立了多分遗嘱的,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2、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的撤回。3、立有数份遗嘱,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4、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四、没有书写能力的老人如何订立遗嘱?【相关延伸】
问老人订立遗嘱需所有儿女知道吗?
答老人订立遗嘱并不一定需要所有儿女都知道,只要老人是在清醒的状态下订立的遗嘱就是有效的。
而子女可以怀疑遗嘱的真实性,然后申请司法鉴定,这也是子女的权利,这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答:你说怎么办? 你杀了他?你去抢银行?有些事只能以沉默作为结局。除此之外别无选择。详情>>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