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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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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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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9 05:00:23
      一、小股东如何退股,小股东的退股程序。对于小股东可以退股吗,小股东如何退股,小股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可以根据股东退股的方式不同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
      这种方式实际是进行股权的买卖,其中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以由双方直接签订协议;转让给第三三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才能转让,并且股东对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并不发生公司清算行为,股权价格可以依据目前所持有的股权价值决定。
      第二种,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决定解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实施公司的清算。二、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股1、长期不分红。指公司连续5年不分配利润,而这5年连续赢利,符合公司法第167条规定的分红条件。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其中“主要财产”可从三个角度来认定,一是看转让的财产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二是看转让财产对公司业务的重要性,三是看公司章程是否规定转让财产需要2/3表决权通过。3、公司延长生命。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使公司存续。
      
    只要公司出现上述三种情形之中的任何一种,对相应股东会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就可以要求退股。三、股东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股呢股东如何退股股东退股的条件首先看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法定情况,股东可以申请退股。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退出需要以下手续第一、应该先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你转让股权;第二、然后你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第三、再办理有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和股东名册变更手续。《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用法规
    《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四、股东退股的条件股东退股的条件首先看公司章程规定 ,没有规定的按照法定情况,股东可以申请退股。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退出需要以下手续
    第一、应该先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你转让股权;
    第二、然后你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第三、再办理有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和股东名册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用法规
    《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五、"股东退股的法律规定"不可以强制股东退股,可以股权转让,但是必须建立在对方愿意的基础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等等。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用法规
    《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六、什么是股东退股?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
      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濒临破产的公司一般是没有人会收购的,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引用法规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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