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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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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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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9 07:00:09
      一、村集体资产流失如何追究法律责任您好,针对您的村级集体资产大量流失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可以构成罪,应当向监察委员会举报,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第三百九十七条 【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如何补偿,法律如何规定律师解答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按照省、市制定的标准,给予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时,补偿是归个人所有还是村集体所有;1、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归属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
    (四)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
      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据《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即依法承包到户的耕地征收时,其补偿归个人所有。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1]《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1]《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1]《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四、村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非法流转土地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可进行行政处罚,严重的会受到刑事惩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五、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律师解答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村集体征地补偿款中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土地补偿费具体如何分配,村民会议可以讨论决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1]《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钱***

    2024-03-29 07: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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