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征企业个人所得税如何帐务处理?
我公司是一家新设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股东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请问带征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帐务处理。另在验资后注册资本被中介公司直接抽走了(有存款单,但无转出来的银行凭据--被中介公司拿走了),股东又以借款的形式补充了部分资金请问如何进行较合理的帐务处理,需要补充些什么资料。
关于带征个人所得税计提时,借:其他应收款;贷:应缴税金—带征个人所得税 上缴时甭说了,到年底利润分配后,借:应付利润;贷:其他应收款。
根据当月销售额计算带征个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带征个人所得税 既为股东,那么借款就不要进账,股东如有多个.让他们另外签份合同协议之类的出资证明,自己留着以后有争议时作证就行,公司不要做账也不备案,注册资金补充不到位部分,另外拿其它发票以现金付款方式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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