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内容有哪些及填制方法是怎样的?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内容有哪些及填制方法是怎样的?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要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期初进项税额、税款计算5部分内容。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制要求如下: (1)填制本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报税务机关。 (2)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3)表中“纳税人登记号”栏,按税务机关规定的登记号填写,“经济类型”栏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4)表中本期“销项税额”的有关栏次,按下列要求填写: 1。“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货物、应税劳务、视同销售”分别填列。
“货物”按国家税务总局会计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 经营品种较多的公司如果用一张申报表填写不下所有经营品种的,可以按不同的税率分类将名称汇总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售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会计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的“货物”清单。
2。第1项“应税销售额”的填写口径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公司按税法规定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 3。第1项“应税销售额”和第4项“免税销售额”均不包括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4。第2项“适用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该栏按6%的征收率填写。
(5)表中“本期进项税额”的有关栏按下列要求填写: 1。第5项“本期发生额”栏,应根据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注明的税款,按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 “免税农产品”项,按农产品的采购价,依13%的扣除率计算填列。
“运输费用”项目,按照购进货物所支付的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填列。 “废旧物资”项目,填报的范围仅指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填列。 “6%征收率”项目,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按6%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税款。
2。“本期发生额”栏中各项目的填写口径,是指按照增值税法规定准予从增值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税法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填入本栏中的有关项目,如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等。 对购进时无法明确其用途的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如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共同耗用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进项税额等可填入本栏。
3。第6、7、8、9项的填写口径同本期发生额栏的填写口径一致。如在购进时直接用于免税项目的未填人“本期发生额”栏的进项税额,不需再填入“减:免税货物用”栏。 第7项“减:非应税项目用”包括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第8项“减:非常损失”包括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第6项至第9项不易划分进项税额的,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方法计算分摊填写。 除第6项至第9项所列原因外的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在第8项“减:非常损失”中反映。 (6)表中“期初进项税额”有关栏次,按以下方法填写: 1。
“xx年期初进项税额余额”栏填写xx年尚未抵扣的期初进项税额,该栏的“本月数”与“累计数”相同。该数确定后,在以后的纳税申报期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保持不变,直到期初进项税额余额抵扣完毕。 2。“抵扣比例”栏,为税务征收机关规定的抵扣比例,税务机关按年核定抵扣比例,“本月数”为全年抵扣比例除12的折算数,“累计数”不填。
3。“抵扣税额”栏,“本月数”为本月应抵扣的期初进项税额,等于“xx年期初进项税额”乘“抵扣比例”的积;“累计数”为自xx年初截止到本申报期已抵扣的期初进项税额的累计。 4。“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本月数”不填,“累计数”为“xx年期初进项税额”减去“抵扣税额”累计数的差额。
(7)表中“税款计算”中的有关栏次,按下列方法填写: 1。第17项“上期留抵税额”栏,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留抵税额”累计数。 2。第21项“代扣代缴税额”栏,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扣缴的增值税。 3。
第23项“已交纳税额”栏的“本月数”为纳税人在本申报期内预缴的税款;“累计数”为当年初至本申报期内实际缴纳的税款。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一般业务(不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税、出口退税、汇总申报、税额抵减、差额征税、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抵扣业务),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进项结...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