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 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 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 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全部
问: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应移交哪些材料?
答:宣告企业破产后,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清算组正式接管破产企业的,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时,应移交下列材料: 1、至破产宣告日止的破产企业的财务决算...详情>>
问: :会计人员除特殊情况外,没有办理移交手续的不得调动是吗?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辞职的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就行,不需要理由。会计人员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详情>>
答: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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