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生病医疗期与职工供职年限有关。具体规定为(1)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则医疗期为3个月;(2)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5年以下的,其医疗期为6个月;若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其医疗期为12个月;若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其医疗期为18个月;若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20年以上的,其医疗期为24个月。另外,劳动部门还规定:“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全部
答: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待遇: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详情>>
答:职工工伤医疗期及其待遇的规定 (一)职工工伤医疗期的规定。 《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的期间称为停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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