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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不得诋毁污蔑中医药?


      		
朱*** | 2020-06-05 16:52:33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2020-06-05 17:39:24
  • 近日,《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其中诋毁、污蔑中医药或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在网络引发热议。一些网友认为,对于诋毁、污蔑与批评质疑的界限比较模糊,难以找到一个准确的界限。
    据成都商报报道,有专业律师认为,该《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在保护传统中医药的立法本意是好的,因为实践中确有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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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其中诋毁、污蔑中医药或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在网络引发热议。一些网友认为,对于诋毁、污蔑与批评质疑的界限比较模糊,难以找到一个准确的界限。
    据成都商报报道,有专业律师认为,该《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在保护传统中医药的立法本意是好的,因为实践中确有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从而对中医药造成了负面的影响。但诋毁、污蔑属于侵权法调整的范畴,《条例》仅属地方规章,下位法不能违背上位法,目前来说不具备真正的法律效应。
    同样,对于《条例》中所涉及到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对中医药做虚假、夸大宣传等规定,专业律师也指出,是否涉嫌虚假夸大宣传需由行政执法部门做出了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的认定,才能据此适用此条文,但由于条文并无明确的处罚后果,因而主要是一种倡导式的规定。
    对此,小e也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就诋毁和污蔑来讲,对象只能是自然人或者机构,需要具有人格,比如,自然人的人格是生命,机构的人格是法律赋予的。而中医药是指药材或者治疗方法,并不能成为一个诋毁的对象。
    死*** | 2020-06-05 17:39:24 0 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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