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把公有制纳入社会主义本质中?
为什么不把公有制纳入社会主义本质中?
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对于社会主义可有可无的提法是对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的误解。在社会主义本质论中,没有提公有制,也没有提按劳分配,并不意味着它们不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在《邓小平文选》中,邓小平一再地、反复地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并把公有制为主体规定为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邓小平说:“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
”他还说:“我们的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显然,邓小平是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作为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内容对待的,没有公有制,就不可能消灭剥削,也不可能消除两极分化,更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即使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也是以公有制和公有制体制的改革为既定前提的。
可见,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的五项内容,都离不开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经济基础。应该明确,没有公有制也就没有科学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不可能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同样,邓小平同志一贯肯定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他把实行按劳分配作为不产生剥削和两极分化的前提和共同富裕的实现方式。
他说:“我们在发展过程中不会产生资产阶级,因为我们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在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表述中,邓小平同志虽然没有提及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但决不意味着否定它们是社会主义的原则和特点,而是将其作为不言而喻的既定前提存而不论。社会主义本质是从社会主义的特点、原则和规定性中抽出来,因而在表述社会主义特点、原则和规定性时不需要重复论及社会主义本质的有关内容;但是在分析和实现社会主义本质时,必然要将其与公有制、按劳分配联系起来。
公有制只是一个名义上的财产关系,这一关系可以被任何私有制,甚至极端的私有制用来做遮羞布。就是在这块牌子下边,少数人可以理所当然地享受本该属于其他人的财产,并抵制来自外部的市场压力。当然,它也不可能成为一种社会形态的本质。
答:一、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客观必然性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具有客观必然性。 (...详情>>
答:●台湾的政党很多,大约有100多个,但主要的只有五、六个。 ●国民党是历史悠久的政党,由孙中山先生创立,其前身为中国同盟会。1921年,同盟会联合4个小党派改组...详情>>
问:大陆新娘嫁到台湾后,是否可以随时出国?(除中国以外国家)
答:不可以随时出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