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第四期经济适用房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及建设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位于第三期经济适用房以北,预计占地290亩,将建3000套经适房、200-300套廉租房。目前,此项目正在报批规划,具体方案在进一步制定中。
一是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二是让中介协同(注意中介的态度,看他们是一伙的吗?)。这是你已经找不到业主(也许不是真的呢!),不能再让中介也溜了!
知道女方的姓名吗?快报案!找法治进行时帮你忙吧!现在是奥运期间,不上媒体没人把所谓国家的小事你的大事当回事!同情你!希望能尽快解决。祝福你!
这个你的具体去看看他们是否是真的。要到有关部门去访问一下,这样就能清楚了。
你好! 关键是看它有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谢谢你的信任。 最近,向我问家居色彩设计的问题很多。没有设计师与业主的必要的许多沟通,就只能按一般的规律说说。供你参考 一、客厅与餐厅的已有白色的地面,红色的门及套,黑色的踢脚线。这是非常明显的对比色。而且三个颜色的反差过大,会有突兀的感觉。那么,可以对墙面的颜色作一个过渡色,也就是浅色。建议这个浅色不要太浅,因为你的采光好,而且红色与白色反差大,使得中间过渡色也要相对深一点。 这个做过渡和协调作用的墙面颜色,如果用冷色,则可用浅蓝色,最好是那种蔚蓝色。而电视墙则可用明黄色,就是皇帝专用色。鲜艳的明黄与蔚蓝色就可冲淡黑色的凝重与红色的过热。 如果墙面用暖色调,则建议用浅紫色。而电视墙则可用白色底深灰图案的墙纸。浅紫色和灰色的搭配显然分别对应和过渡了红色与黑色。 以上用的两个方案,冷色调会显得明朗清丽不乏热情与持着;暖色调会表现出温馨浪漫而不乏内敛与含蓄。就看你喜欢那种风格啦! 二、吊顶建议不要用色,保持白色。因为,你的门和踢脚线都是深色,墙面是浅色,而客厅餐厅的天花白色,就能够非常协调表现出下重上轻,飘逸向上的韵味。白色接近阳光自然的色调,一般在天花不用颜色。除非要表达特殊的氛围和理念。 如果你的客厅天花有造型(有梯次的层面),而你认为全白不能很好地表现造型的效果,那么,建议你对吊顶造型的立面(与墙面一样的竖面)也可用与墙面一样的颜色。而天花的平面则仍为白色。当然,这对漆工来说,麻烦一些啦! 三、厨房的厨柜门板建议用较深的绿色,这与米色的墙地砖是和谐的。如果下柜的操作台面是人造石,建议你选择那种白底带蓝色碎点。 四、主卧室如果是年轻夫妇用,建议墙面用色可以浪漫一些。可用浅紫色或浅粉色,但一定要浅。 儿童房如果是女儿,可用荷藕色;如果是儿子,可用浅苹果绿。书房建议用浅灰色或浅蓝色。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存在重大误解,可以撤销合同让开发商全部退还三万元定金; 二、如果开发商同意在适当位置开窗,要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一下;
一、租房子一定要签订合同,内容如下: 关于租房的起止时间、 付费方式(一月一付。还是按照季度付费,还是按照半年一付),很多房东要求房客提前一个月付租金。 搬出时的时间限制,很多黑房东会要求房客提前一周或者10天搬出,这个会令房客吃亏的,按照一定的原则,就是租到那天就那天搬出的,因为房租交到哪天啦呀。 押金问题。有的房东房子里面有东西,会要押金。 二、收条问题。 房东收了租金和押金,你一定要让房东写个收据,防备房东说你没交钱,来个收二次钱。很多人都在这个方面吃亏过。 三、房产证的问题 一定要看房产证和房东的身份证,有的人会把租来的房子转手出租,拿着租金跑了。 四、房子的问题。 租来得房子一定要拄着舒服,安全。所以,最好选择南北向的房子,采光和通风好,住着舒服,不要租马路边的房子,会很吵,妨碍休息。最好租小区内的房子。安全。如果是学生,最好合租。 五、到房产网上,查找租房信息,可以比较一下价格拉,位置拉,户型拉,看中后,就可以打电话找房东看房子,就可以商量租房的事啦。 呵呵,差不多就是这些了。租房多年的经验,供你参考!
容积率(Plot Ratio/Volume Fraction):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地率也是如此。绿地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地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一、容积率的内涵及其特性 容积率是指在城市规划区的某一宗地内,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与宗地面积的比值,分为实际容积率和规划容积率两种。通常所说的容积率是指规划容积率,即宗地内规划允许总建筑面积与宗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强度及其利用效益的高低,也反映了地价水平的差异。因此,容积率是城市区划管理中所采用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从微观上影响地价最重要的因素。容积率具有如下特性: (一)容积率表达的是具体“宗地”内单位土地面积上允许的建筑容量。宗地是地籍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地球表面一块有确定边界、有确定权属的土地,其面积不包括公用的道路、公共绿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设施用地等。容积率只有在指“宗地”容积率的情况下,才能反映土地的具体利用强度,宗地间才具有可比性。 (二)容积率(R)、建筑密度(C)与层数(H)之间有一定关系。建筑密度是指在具体“宗地”内建筑物基底面积与宗地面积之比。当宗地内各房屋的层数相同,且对单个房屋来说各层建筑面积相等时,三者之间的关系可表示为:R=C·H,此种情况下,建筑层数与容积率成正比例关系。 (三)容积率可以更加准确地衡量地价水平。人们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是为了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房屋。 房屋的单方开发成本=房屋单方造价+楼面地价+税+费 楼面地价=宗地总价/宗地内允许总建筑面积=土地单价/容积率 因此,楼面地价比单位地价更能准确地反映地价的高低。 (四)容积率存在客观上的最合理值。在一般情况下,提高容积率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但建筑容量的增大,会带来建筑环境的劣化,降低使用的舒适度。为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协调,城市规划中的容积率存在客观上的最合理值。 二、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规律 影响地价的因素很多,虽然各因素影响地价的途径各不相同,但其作用机制可抽象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影响土地收益来影响地价,二是通过影响土地供求关系影响地价。收益机制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土地供给的经济剩余量,市场供求关系使地价相对经济剩余量产生波动,决定了土地供给的经济剩余量的分配,使地价的变化趋于复杂化。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规律,同时受收益机制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总体说来,区位条件愈优越,地价水平愈高,供求矛盾愈突出,土地规划控制愈严格,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程度愈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遵循“报酬递增递减规律”。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土地纯收益会随着土地投资的增加而出现由递增到递减的特点。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对地价影响的报酬递增递减规律表现在:在建筑密度一定时,容积率的增加,主要引起房屋层数的增多,随房屋层数的增多,开始时由于基础工程费及地基处理费的分摊,单方造价降低;当层数达到一定值时,就需要加固基础、增加电梯、加强抗震等,单方造价由下降转为上升,而单方售价则由于建筑容量的增大造成的建筑环境质量下降而呈递减趋势。当单方售价等于单方造价时,土地收益达到最大,土地价格也达到最高,此时的容积率为最经济容积率。若继续增大容积率会因单方售价低于单方造价而使土地投资收益开始下降,地价也随之开始下降。如(图一),MC为单方造价,MR为单方售价,某一容积率L时的地价是该容积率下的总收益(DCGF面积)减掉投资者资本、劳力的正常利润,剩余部分即为地价。当容积率等于M时,单方造价等于单方售价,土地开发的边际收益为0,总收益(DCNF面积)达到最大,地价达到最高,M为最佳容积率。超过这个容积率,地价开始向反方向变化,随容积率提高而下降。 (二)容积率对地价的作用程度与城市规模成正相关关系。首先,城市规模大,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高,地价总体水平高,楼面地价占房屋单方开发成本比例高,通过降低楼面地价来降低房屋单方开发成本效果明显,而小城市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低,地价总体水平低,房屋开发单方成本主要受房屋单方造价影响,通过降低楼面地价降低房屋开发单方成本效果不明显,而且房屋层数达到一定数值后若继续增加层数会增加单方工程造价;另外,大城市有比较系统的城市规划资料,土地开发受规划控制比较严,而小城市规划控制一般不严格,容积率的确定往往具有随意性,许多地方没有容积率这个指标限制,或有,但控制不严,而且有的地方政府为树城市形象,往往鼓励建筑物向空中发展,愈高愈好,容积率在这些小城镇缺乏实际操作意义。所以,城市规模愈大,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愈明显,地价随容积率的变化幅度愈大。 (三)容积率对同一城市不同区位地价的作用程度不同。城市中心区位条件优越,土地利用集约程度、土地利用效益、土地需求量、土地稀缺程度、规划控制程度均高于其它区域,特别是城市边缘区,投资者的激烈竞争使地价随容积率变化的幅度保持或接近土地收益机制作用下的地价随容积率的变化规律;而在其他地区则随着土地利用收益、土地需求量及其稀缺程度降低,容积率对地价的作用程度随之下降。因此,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程度在同一城市表现为从中心向外围逐渐减弱。 (四)容积率对不同类型用地地价的作用程度不同。商业用地对区位条件反应最敏感,只能布局在少量区位条件优越的沿路区域,土地稀缺程度、供求矛盾比住宅、工业用地突出,容易形成卖方市场,众多用地者的竞争促使容积率增加产生的经济剩余主要以地价形式表现出来,归土地所有者所有;住宅用地对区位条件反应的敏感程度比商业用途弱,但比工业用地强;工业用地一般分布在城市外围,不但受区位条件影响最不敏感,而且受工艺流程的制约,在很多情况下没有容积率的限制。因此,在同一城市中,容积率对不同类型地价的影响程度由强到弱依次为商业、住宅、工业用地。
你好! 两万一平是别墅还是高层?别墅值得!高层建议等等在看吧!
你好! 购买一套商品房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件既要花费大量积蓄、又要费心劳神的大事,因购买商品房而发生的纠纷更是困饶购房者的一大烦心事。因此,在购买前了解商品房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能够对纠纷的产生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目前,商品房销售分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现在试分析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 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还要注意以下同方面: 一是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这是最重要的.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主管. 二是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不清楚或存疑问的地方搞清楚以后才签字. 三是你说的最小面积108平方一般不构成问题,因为两个70%的规定是地区的总体结构,不针对每个开发商. 四是交房时,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你好! 还未入住,物业费应该有商量的余地。一般是按物业管理费标准的50-70%优惠。其中按50%优惠的多一点。
到当地房地产网查询,那里信息多.价格也可以做参考.
你好!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让房东负责房屋防盗的义务,房里丢了东西是自己的事。没有交那几月的房租,只要不超过6个月,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学区房要看孩子多大了,近一两年上学可以考虑,如果差的多就算了,目前政策频出,这方面政策也在变。<br/>不过有钱,有条件可以考虑买房。
给你这样的建议 你现在需要买房 社保没有一年 那这个条件肯定不行 还有一种方法 那就是您现在成为广州户口也是可以买房的 那现在您需要怎么成为广州户口呢 那就是人才引进 如果您在广州有亲戚可以搭户那就可以先搭到亲戚家 如果没有那就可以先落到集体户到时买好房了再迁到房产上 具体办理方式是 先向广州人才市场申请办理人事代理 这样你就可以把档案户口落到广州
主要是产权的期限,这样对应的价格应当低一些。房子质量与建筑商在关系,施工中有没有偷工减料的问题等等,与年限没有关系。
市场化竟争,只要有市场,就有这房价存在的理由。这位领导是生意脑袋,做为建设局的领导,对房地产行业估价也是无可厚非的。<br/><br/>所以,老百姓也只能在这里发发牢骚了。老百姓能不能接受? 我想这位领导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估计就是房子能卖出去就是老百姓可以接受,卖不出去就是老百姓接受不了!<br/><br/>呵呵,发发牢骚解解气吧,有钱还是把这房子买了吧。不然下一批房子出来,一定会有更高的房价!
市场化竟争,只要有市场,就有这房价存在的理由。这位领导是生意脑袋,做为建设局的领导,对房地产行业估价也是无可厚非的。<br/>所以,老百姓也只能在这里发发牢骚了。老百姓能不能接受? 我想这位领导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估计就是房子能卖出去就是老百姓可以接受,卖不出去就是老百姓接受不了!<br/>呵呵,发发牢骚解解气吧,有钱还是把这房子买了吧。不然下一批房子出来,一定会有更高的房价!
你当然有资格啊 你是中石化的 你老公又不是 这房子是你老公的<br/>说明中石化没给你房子补贴啊 把你的工龄一算 就会有个补贴标准 <br/>你这算是无房户 你可以拿全部补贴 你把你现在的住房当时购买的一些证明给公司的看 说明你这住房没有享受优惠的 去吧 哈哈 大几万块补贴啊 恭喜你了
签了认购书,定金一般不能退,你找开发商商量商量吧,预祝你能退到定金。
您好,房产证下发后会放在您手里; 但是,是不能再拿房产证去做抵押贷款了,一套房子只能贷款一次,而你这套房子已经有贷款信息,如果再去抵押,就有记录,二次贷款是不被允许的。 谢谢,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1、不可以写上两人的名字,结婚后也不能添上你的名字,永远属于婚前财产,全部是男方的,结婚5年后不属于共同财产。<br/>2、有两种方法可以可以成为共同财产:一是以朋友合作的方式买,就是你和男方是各出资一半首付搭伙买,合同上有你的名字,房产证上也有你的名字,财产共有,风险共有;二是以男方名义买,但双方要立一个协议,签字盖手印承认,各保留一份,说明是共同出资,共同还贷,各有一半财产,如果这个协议经过公正会更好。<br/><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r/>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br/>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其实买房你 主要还是看位置,要是远一点,你能确定它未来几年那里交通一切的配套设施会发展,就值得买。不过,我的建议是,如果不确定,还是不要买的好,你买房子,不仅是要住,还要看它升值的潜力大不大。钱少可以买小,但不能买鸟。意思就是,买房其实就是买地段,地段好,升值快,租金高,不住的话,而且容易租出去。远的地方,偏僻的地方,对于你以后换工作,都是有帮助的,远的地方,租金不高还难租。,还不好卖。以后的房价还会涨,你在等几年,我怕你的存款,跟不上房价,所以,你不如向银行贷款,或向亲戚朋友借多点首期,买个地段好的。
说真的,我真没有看懂你说明的问题,总的来说你就是想取这一万回来,对不对。 首先,中介公司没有完成你所有交易的过程,中介公司存在失误,你们之间所有的都只是口头上协议,但是你要把你所付的首付款证据准备好,然后拿到法院起诉。中介费你肯定是少不了,也就是说你打赢了只能拿二千块回家。中介公司发律师函没有关系,你直接应诉。 因为中介公司的职责是完完整整完成你们所有交易过程,所以你不必怕。
你可以到银行或找正规的贷款机构办理转按揭贷款。 住房转按揭贷款的业务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建议楼主可以去易贷中国尝试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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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房子,看房产证和身份证,两者要相符,且是卖房者本人.谨防租户冒充房主骗卖房屋,因此要与卖房人一起到其身份证所在地派出所核实身份.委托他人卖房的更要注意一定要与真房主见面并到其当地派出所核实身份. 2.到房管理部门、物业或居员会核实该房屋是否在抵押或出租等情况. 3.原房是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则要看房主与其单位签定的购房协议中是否有单位优先购买的条款.注意:与原单位的购房协议一定要看,因为不可能没有协议. 4.核实该房产是否为共有,如果是共有,一定要其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卖房的协议.特别是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原房产证一般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其实为夫妻共有. 5.注意采集卖房人及交易过程的影像资料(照片或录像),以防如果被骗能向警方或法庭提供线索和证据. 6.如果核实没问题就可签合同进行买卖过户了. 搜房问答为您解答
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搜房问答为您解答
简单明了的说 看产权证上的名字是谁就是谁的 无论现在产权本本在谁手上都不能改变他的权属 除非过户
你需要弄清楚,是父亲给你们买的房子,还是父亲给你买的房子。因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方在结婚之后得到了指明是给他的财产,那这份财产就是他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所以如果是父亲给你买的房子,那这房子就没你妻子什么事。 至于那个合同,上面写的是谁的名字这其实不重要,合同只能说明是你们要买房子而已。按照我的理解,买房子的钱是你父亲出的,那就可以这样,让你父亲写一个赠与协议,声明钱是他出的,然后把房子赠与给你们,然后去公证一下。有了这个赠与协议,你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就可以写上你们夫妻两个的名字了。当然如果写明房子是给你的,按照我上面说的,房子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了,你不需要加上你妻子的名字。 另外还要注意一个,你父亲是给付的全款还是只给了一部分?这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全款,那就按我说的那么做就行。如果只是给了一部分,剩下的由你们进行偿还,那还会产生几种情况。第一,你父亲出了钱,他就拥有房子的部分所有权,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如果他不写赠与协议的话,房产证上就应该写你们3个人的名字。第二,如果他写赠与协议,就要把他所有的那部分所有权赠与给你们或者你。如果是赠与给你们,那房子完全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赠与给你,那这房子只是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就是你们共同偿还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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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正规的中介 公司是不会的,你放心。遇到歪的,就麻烦了哈。但是大部分中介公司还是比较正规。
以下是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 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的证明。 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可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未成年子女; (四)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 女;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六)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重残家庭1人户按2人计算。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使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全部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 (二)全部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 (三)全部家庭成员拆迁已明确的安置住房; (四)全部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公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下的长期共居户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处有住房除外)+申请家庭成员它处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人口。 申请家庭有原住房的,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 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的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北京两限房申请条件 1、单身必须满30 已婚没规定 2、单身的话就是你个人的资产,家庭就是你申请的单位,如果是以你和父母的家庭为单位申请那么就是你们三口的总资产,如果是你和你妻子的家庭那就是你们俩的。如果是你申请那么你必须年满30,因为年满30算单立户,就是你一个人是一个家庭。 3、申请成功后还是可以买商品房的至少目前没有规定不许买。 4、5年后可以自由交易,比如这个房子你30万买的,5年后卖了80万,那么差价是80-30=50万 国家要征收你这个50万的35% 即50*35%=17.5万,你可以得到50-17.5=32.5万
房屋过户以后拿房证到派出所自己办个户口
可以的,只要你的已交房款达到银行规定的首付比例就可以,当然要分是首套、二套或三套等,比例是不同的。
房子还在装修? 开发商? 首先签订“购房协议”-正式生效-然后首付款,-同时去银行办理贷款-放款-办理三证 在放款的时候,银行会通知你去办理贷款,会和你约定时间。 一般情况是,贷款审批通过之后,下个月开始还款。
一、初审 1,找相应的管理部,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已婚的带结婚证、大专以上的带最高学历证明、有职称的带职称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到管理部填写《贷款申请表》(三份),之后进行初审。需要提醒的是,第一次一定要申请贷款的本人到场,不然办不了。 2,申请人填写《个人信用申请书》 3,管理部开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指定机构做抵押物评估 二、复审 1,三个工作日之后取《信用评估报告》、《抵押物评估报告》之后进行复审 2,审核各材料的原件,整理送审材料,管理部收购房合同原件 提醒:各种材料因为需要的复印件很多,大家在复审之前要多印一些,大约每种材料要4份,购房合同要5份完整的。 三、面签 六个工作日之后到管理部进行面签。 签《借款合同》以及其他的附属合同 四、放款 以上为公积金贷款的程序,贷款额度视不同地区也略有不同,北京是各地区中最高的,额度最高为40万,上海最高为20万,其他地区的额度可以具体咨询当地的公积金中心。
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使用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双方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结婚证)、公积金卡及密码;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和购房首付款发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提供经济适用购房合同书和交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房屋评估报告;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供集资建房备案协议书与交款收据。
您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单位,但说句实话投诉单位了以后,您也未必能得到一个您满意的结果。毕竟现在单位都说自己没钱,所以您也拿他们没有办法。有些人连法院的判决都不执行的,更何况没有任何执行力的公积金中心呢!
“买断工龄”,通俗地讲,就是企业让那些几乎干了一辈子的员工拿点“遣散费”走人。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劳动者须明确的是“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制度,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可见,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你说的不是很清楚。一、如果你目前没有借贷关系是可以做20%首付的。二、公积金是国家用于单位给员工购房、房屋装修、及家具等费用而设立的政策。只要你有公积金帐户并连续缴纳半年以上就可以使用。公积金一般最高贷款额为39万,有些会更高一点,但至于你能贷多少比例,你必须向单位人事部咨询。(各单位的公积金所存放的公积金归集部是不一样的,政策会有些出入,归集部所指定的贷款银行也不一样)另外,公积金的缴寸比例和你的工资有直接关系(国企为月工资的8%、外企为10%。你的月还款是有金额限制的)建议你不要做组合贷款,你的总房款48万除去12万的首付剩下的钱比例已经不大了,再做组合贷太麻烦而且你的费用会加大。
单位办理公积金是不用调查个人档案的! 公积金帐户的开户和档案是没有关系的,单位给个人开户时只要在“增加汇缴清册”上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号,就可以了。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并不用单位盖章,也不是找银行办贷款,而是要找公积金中心下属的归集部门办理贷款。
可以支取。但需要您与您男友到公证处做一个“房产比例”的公证,目的是为了定您的支取限额。 之后您拿着您的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一次性付款购房)以及房产比例的公证书,交给您单位,由单位给您办理支取的手续就可以了。
如果有公积金那么还是选择公积金贷款合算,利息比较低。 至于每月还款和贷款的年限有关。 如果贷款15万贷款10年每月还款1628.55 如果贷款15万贷款15年每月还款1226.25 如果贷款15万贷款20年每月还款1032.45 (以上月还款建立在家庭没有其他贷款并且执行下利率水平并且每月月还款金额相等的前提下)
购房后可以提取公积金,或者在购房的时候直接申请是用公积金贷款,这样还能节省利息,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4.41%,商业贷款是最低5.508%。 至于你说的“把每月所交的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到他现在购房扣款的帐户上”是不可以的。
自由还款方式每月的利息=剩余本金×月利率 我来举个例子吧:以您贷了40W,20年来计算,您的月利率就3.675‰,第一个月的利息=400000×3.675‰=1470,如果您第一个月还了10000,那您第一个月还的本金=10000-1470=8530,第二个月的利息=(400000-8530)×3.675‰,每月还款的标准都是不低于贷款中心给您定的最低还款额,所以您每月还的还款额是您自由定的,利息每个月都是这么来计算的。 在自由还款方式下,没有缩短贷款期限的这种业务,还以上面的这个例子,您本来贷了20年,但是由于您每个月还的本金比较多,所以在您只贷了5年的时候您就已经把贷的本金全多还清了,那样您的贷款就全部都结束了。所以自由还款方式不涉及提前还款、缩短期限这种业务。
我建议你找中介去办,可以省好多事,你也不用费心找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