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指出,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备能够保证制 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条件。医疗机构应制定自配制剂质量标
准,按照标准进行制剂原料和成品的质量检验。药检室规模可根据医院类型、规模 设定。
根据医院药学部(科)的面积、医院编制床位数及医院制剂的范围综合考虑确 定,一般300张以下床位的医脘需60m²,300〜500张床位的医院需80m²,600张以
上床位的医院需100m²,以保证药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可设置化学分析室、仪器分析室、卫生学检查室、留样观 察室;300〜500张床位的医院,若生产灭菌制剂,可增设无菌检验室、热原检查室;
600张床以上的医院可分设普通仪器室、精密仪器室和动物实验室。有中药制剂的还 应设中药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