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的,如上年度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本年度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国税函〔2008〕44号文件附件1)时,第4行"利润总额"与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因此,在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时,第4行填人实际利润额48502元,按照25%的税率计算出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12125.5元(即48502X25%),然后在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中填入2425.1元(即48502X5%)。这样第9行应补(退)的所得税额9700.4元(即12125.5一2425.1)就是本期实际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全部
问:201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生产企业未生产填报哪些申报表 生产企业只有费用,填报那些报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详情>>
答:需要,零申报也必须进行申报的。年度的所得税经过纳税调整后应交所得税是零的也申报一下就行了。如果所得税是在地税,有的是通过软件申报的,有的是大厅直接申报。具体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