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申请开立信用证和对信用证进行修改应注意哪些问题?
买方申请开立信用证和对信用证进行修改应注意哪些问题?
1.开证要求 (1)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完整和明确告知银行; 2.开证安全性 (1)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 (2)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 3.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 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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