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察机关的复审决定不服怎么办?
对监察机关的复审决定不服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监察机关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 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 决定;监察部的复审决定是最终决定;复核期间,不停止原 决定的执行。复核是对复审案件进行的再审查,主要查明复审决定中 所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处理是否恰当。被处理人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前,应当对受理申 诉的监察机关作出的复审决定认真研究,如果复审决定理由充分的,提出复核申请就需要新的理由或者证据,否则达不 到申请复核的目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单位、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 定:“监...详情>>
答:团餐配送服务通常会提供餐具,但饮料是否提供可能因服务提供商而异,可以与其进行确认。如果你在江浙沪皖地区,单位想开食堂可以了解一下江苏千喜水天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