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31日北京市地税局发出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482号令)经国务院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2007年1月1日起,各区县地税局将暂不受理2007年度的车船税申报征收工作,同时,北京市工行、农行、北京银行、招行、中国银行、银联、各邮政储蓄点的委托代征工作也全面停止。 需要提醒广大车主注意的是,对于补缴以前年度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纳税人,应到地方税务机关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征收窗口办理纳税手续。对于本市2007年度的车船税征收工作将待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后再行实施。全部
答:每年交车船税缴费的时候,我就很头疼。在去办理的路上,一定花掉我大半天的时间堵车堵到我心烦。后来听朋友介绍,说平安保险公司可以帮忙代理车船税。只要自己直接登录平安...详情>>
答:一般购车上保险时就收了详情>>
答:还需要等待。。。具体时间待公布。 引用: 北京车船税初定380元至480元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07-03-24 “北京车船税的征收将采取中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