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无税工资(实发合计)反算个人所得税及应发合?
如何通过无税工资(实发合计)反算个人所得税及应发合计
雇主为雇员负担部分税款。可分为定额负担部分税款和定率负担部分税款两种情形。 第一种:定额负担部分税款。 ①应纳税所得额=工资+雇主代付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种:定率负担部分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问: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发工资还是按照减掉其他社 会保险等后的实发工资数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详情>>